1樓:
現在是法治社會,任何事情講究的是證據,如你所說b稱a欠錢,但是借條何在,沒有借條,公安機關不予理睬,有借條,公安機關沒權受理,這是經濟糾紛,公安機關只能起到雙方調解作用,調解不成,b有權攜帶借條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至於盜竊,也要有證據來定罪,盜竊地點、2人以上的人證、盜竊的物證、證人及被害人的陳述,案犯的供述,這些證據缺一不可定罪,至於吸毒構不成犯罪,證據便是長期吸毒必定dna檢測呈現陽性,身體對毒產生依賴,這些都是由權威機構檢測出來該人是否吸食毒品,還有毒源、吸毒地點、綜上,只要事實證明在吸毒而非販毒,也應該有強制戒毒中心實施強制戒毒,至於誣告***的定罪標準為:(一)必須捏造犯罪事實,即無中生有、栽贓陷害、借題發揮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實強加於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實,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機關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責任即可,並不要求捏造詳細情節與證據。
捏造他人一般違法事實的不構成誣告***,(二)必須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或者採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機關的追究活動,告發方式多種多樣,如口頭的、書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間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實,既不告發,也不採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機關追究的,則不構成本罪。(判決)犯誣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樓:八三老人
這種事可大可小,未出現嚴重後果之前一般以調解為主,很難認定為犯罪。感情上的糾紛,最好協商解決,畢竟相愛一場,畢竟朋友一場。請三思!
3樓:額的亞爾
我覺得上述的b已經構成誣陷罪 你可以以名譽侵權責任起訴她 如果覺得不放心要麼你找個律師告死她 那種女人真是個敗類,人渣。。。。。或者你也可以閱讀一下名譽侵權責任的內容 怎麼會有這種女人 o()^))o 唉
4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
構成誣告***
可以公訴或者自訴。
自訴: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70條規定和有關司法解釋,自訴案件範圍有以下幾類: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8.屬於刑法分則第4章、第5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5樓:希望在哪啊
回答您好,請問您可以再具體描述一下您的問題和訴求嗎?
***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
只有滿足以上的這些構成要件才會被認定為誣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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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不算誣陷罪,要什麼條件怎麼才能告他
6樓:
誣告***,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好像你的情節不符合這一規定。
誣告陷害在客觀上表現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或者採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機關的追究活動。
首先,必須捏造犯罪事實,即無中生有、栽贓陷害、借題發揮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實強加於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實,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機關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責任即可,並不要求捏造詳細情節與證據。有一種觀點認為,捏造他人一般違法事實的也構成誣告***,我們不同意這種觀點。
因為本法明文要求主觀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其次,必須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或者採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機關的追究活動,告發方式多種多樣,如口頭的、書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間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實,既不告發,也不採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機關追究的,則不構成本罪。
再次,必須有特定的物件。如果沒有特定物件,就不可能導致司法機關追究某人的刑事責任,因而不會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當然,特定物件並不要求行為人點名道姓,只要告發的內容足以使司法機關確認物件是誰就構成誣告***。
至於被誣陷的物件是遵紀守法的公民,還是正在服刑的犯人,以及是否因被誣告而受到刑事處分,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誣陷沒有達到法定年齡或者沒有辨認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屬於物件不能犯,仍構成誣告***。
最後,由於本罪規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章中,故誣告自己犯罪的,不成立本罪。
這樣構成***了嗎,可以起訴嗎
7樓:來自石鼓書院機智的辰砂
你一提起刑事自訴,***一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像這種情況判也判不了多久。順便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果對方的誹謗給你造成了經濟損失可以在此要求賠償。
如果你受到了嚴重的精神傷害,可以以侵犯名譽權、肖像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這時就不能提起刑事自訴要求對方承擔刑事責任了。
由於***要求情節嚴重,這裡的裁量比較靈活,你可以先去法院起訴對方***試試,不成的話再改打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相對也要廣一些。
刑事自訴的期限是5年,民事訴訟是2年,起算從對方侵權行為終了為止,即對方停止散佈誹謗言論為止。不過最好儘快起訴。
如何處理自己權衡吧。
8樓:法律實務研究
***,是指捏造並散佈某種事實,足以敗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構成***需要符合下列要件:1.客觀上是捏造並散佈某種虛假事實,足以敗壞他人名譽的行為;2.
主觀上必須出於故意,行為人必須明知自己所散佈的是虛假的事實;3.誹謗行為需要情節嚴重,包括手段惡劣、內容惡毒、流轉範圍廣、後果嚴重等。
如果對方的誹謗行為符合上述條件,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誹謗人的刑事責任。
誣陷罪怎麼處罰 15
9樓:
先說說什麼是【誣告***】。
1.定義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誣告***,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
2.處罰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3.主要特徵
本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實,向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分的行為.主要特徵是:
1.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方面表現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並且向司法機關或有關機關告發.構成本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捏造的事實必須是他人的犯罪事實,如果捏造的事實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則不構成本罪. (2).不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實,而且將捏造的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進行了告發; (3).誣告陷害的行為必須是明確的物件,如果行為人只要捏造了某種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告發,並沒有具體的告發物件,這種行為雖然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但並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因此,也不構成本罪; (4).誣告陷害情節嚴重的,這裡所規定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誣陷手段惡劣,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等.只要誣告陷害的行為符合以上條件,不論被誣陷人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都不影響本罪成立.
3.主體是一般客體.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
4.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至於出於什麼動機,不影響定罪.
對誣告***的處罰:
<刑法>第243條規定,犯罪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樓主請注意下面的內容:
【罪與非罪】的界限
1、本罪與(錯告)的界限
本條第3款規定:“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款規定。”所謂(錯告),是指錯誤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實的告發行為。
所謂檢舉失實,是指揭發他人罪行,但揭發的事實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的行為。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這就把誣告與錯告在性質上清楚地區別開來了。誣告與錯告,在主觀方面有著質的不同:前者是故意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屬於犯罪行為;後者則是由於情況不明,或者認識片面而在控告、檢舉中發生差錯。
由此可見,是否具有誣陷的故意,是區分誣告與錯告的最基本的標誌。
2、本罪與(一般誣告陷害行為)的界限
兩者都具有捏造事實、誣陷好人的特徵。但是,誣陷的內容、目的和性質,又各不相同:誣告***是捏造事實,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罰),而一般誣陷行為僅限於捏造犯錯誤的事實,其目的只是使他人受到某種(行政紀律處分),因此,從性質上講一個是犯罪,一個是違法。
對一般誣陷行為,可根據不同情節和後果,分別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或者批評教育。
10樓:陸浩銘
【罪與非罪】的界限
1、本罪與(錯告)的界限
本條第3款規定:“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款規定。”所謂(錯告),是指錯誤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實的告發行為。
所謂檢舉失實,是指揭發他人罪行,但揭發的事實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的行為。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這就把誣告與錯告在性質上清楚地區別開來了。誣告與錯告,在主觀方面有著質的不同:前者是故意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屬於犯罪行為;後者則是由於情況不明,或者認識片面而在控告、檢舉中發生差錯。
由此可見,是否具有誣陷的故意,是區分誣告與錯告的最基本的標誌。
2、本罪與(一般誣告陷害行為)的界限
兩者都具有捏造事實、誣陷好人的特徵。但是,誣陷的內容、目的和性質,又各不相同:誣告***是捏造事實,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罰),而一般誣陷行為僅限於捏造犯錯誤的事實,其目的只是使他人受到某種(行政紀律處分),因此,從性質上講一個是犯罪,一個是違法。
對一般誣陷行為,可根據不同情節和後果,分別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或者批評教育。
這算構成犯罪麼?是什麼罪呢?能怎麼懲罰呢
這要視你母親的傷情而定,如經鑑定構成輕傷以上的話,就應當構成了刑事犯罪,罪名是故意傷害罪,如經鑑定不構成輕傷或是輕微傷的話,只能適用治安處罰了。他們的行為應該構成尋釁滋事罪。報警!為什麼不報警,協警不是警察,他說他們是警察,又冒充警察的嫌疑,讓受害人渲入誤以為他們是警察的錯誤觀點中。派出所接到你們報...
這算醫療事故麼??什麼才算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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