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我就是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第二條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第三條上述寬限期屆滿後,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強制遷出裁定,並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強制遷出時,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
也就是說,如果房屋之是因普通債權債務關係被查封,且屬於居住之必要房產,那麼法院只查封不拍賣,如果房屋已經設定了抵押權,那麼抵押權人在為被執行人提供短期安置住房後,法院可以拍賣該住房。
建議你和債權人達成還債協議,盡力償還。
2樓:吳欽霞律師
能查封,但就一套拍賣的可能性很小,什麼時候不住了再賣。
3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能執行我的房子嗎?
借別人二十萬,有借條現在還不起去法院起訴我了,我會坐牢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一、這是正常的民間借貸關係,不涉及刑事責任的問題,即不存在坐牢的問題;
二、民間借貸二分利,正好在最高法公佈的保護範圍內,並不是所謂的高利貸;
三、對方如果起訴到法院,你肯定是敗訴;同時對方必然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對方起訴時,你可以要求法院主持調解,達成分期還款的協議;
2、對方申請強制執行後,你仍然可以跟對方達成分期還款的和解協議;
3、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法院將對你的財產強制執行。
比如查封、扣押、凍結你的存款、車輛、房產或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屆時,可以劃撥你的存款,拍賣或變賣你的財產,同時限制你的高消費。除非你在借的時候就根本沒想過將來要還錢,這就涉及詐騙了,此時你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我幫朋友做擔保借了2萬塊錢,借款人把我和我朋友都起訴了,但是我也沒錢還該怎麼辦,會坐牢嗎? 5
5樓:鑽誠投資擔保****
擔保條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個人住房置業擔保貸款物件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須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在貸款銀行開立儲蓄存款帳戶(或交納住房公積金存款),存款餘額佔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
擔保公司同意作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有擔保公司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
申請擔保人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申請時需要提供的資料主要包括:婚姻狀況證明、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檔案;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擔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質押品的權屬憑證和清單,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質)押物估價報告。
擔保人的權利:
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擔保人的責任: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6樓:
我幫我兄弟擔保了兩萬塊錢兩分利。。但是他現在還不起。放款人現在向法院起訴他。我擔保人會受到什麼樣的制裁?
我給別人擔保貸款了,現在他不還怎麼辦 ?
7樓:醉墨西哥
給人擔保,借款人不還你必須還嗎?專業律師為你答疑解惑!
8樓:勤奮的陸
1、首先你需要確認你媽簽訂的擔保協議上面寫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保證還是一般保證,如果是無限連帶責任保證的話,如果借款人還不起,那麼擔保人還;
如果是一般保證,你擁有先訴抗辯權,在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合同上面沒有約定的,按照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2、在你承擔保證責任後,你可以向你媽的朋友追償
3、建議你做兩手準備;一是如果對方向法院起訴,找法院朋友鬆通一下關係,爭取舒緩一下訴訟時限,拖個一年半載;另外是和債權人提前協商一下,全力配合,爭取將借款人找到,如果借款人沒有還款能力了,還是要你母親承擔責任。
4,你最好聯絡債權人現在儘量控制借款人資產,免得被轉移。
擴充套件資料
小張和小李是朋友,小李因做生意週轉向小王借錢30萬,小王要求小李提供擔保,小李找到小張,想幫忙共度難關。小張礙於情面同意了,於是三方簽署了一個簡單的協議,約定小王借給小李30萬元,為期一年,小張提供擔保。
後來一年期限屆滿,小王催促小李還錢,小李三番兩次推託不過,竟然不知所終;小王遂將小張直接告上法庭。小張非常不解,問其如何處理?
林子俊律師表示,小張的困境產生的原因是其不理解我國法律規定的兩種保證方式:一般責任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該兩種保證方式的區別,通俗而言,一般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必須先向債務人主張,在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償還的情況下才能向擔保人主張;而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則有權選擇向債務人或擔保人主張債權。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當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而根據我國《擔保法》第19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故本案中小張對小李欠小王的30萬元債務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小王依法有權選擇小李或者小張作為被告。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小張代小李償還款項的,事後可以再向小李追索。
本案提示我們,在進行各項民商事行為時要充分了解風險,不能僅憑口說,儘可能地要將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轉化為文字,有必要時應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避免招致風險。
9樓:匿名使用者
我給別人擔保貨款他還不了,現在銀行把我告了是啊,我是。我貸款人是連帶責任。我該怎麼辦?
10樓:鑽誠投資擔保****
擔保貸款不還,擔保人是需要還款的,若是不還擔保人的個人徵信是會黑戶的。
11樓:崔怪俠
你當時本人去銀行簽字了那就說明你知道擔保的事,銀行找你還款沒毛病,你不還銀行可以起訴你。
12樓:yni阿海
千萬別給別人擔保,擔保人都是背鍋的,我就被坑了!
13樓:小司聊理財
今天,咱們強調強調個人徵信的注意事項,以及我們該如何呵護自己的徵信報告。
1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先不要著急,暴力解決不了問題,你既然幫別人擔保了,而且當時的手續完全,流程合規,這個你就是沒法逃避的,你只能向法院提出主貸人的相應資產,如房產、汽車、有價**等等可以償還貸款,銀行對於逾期的貸款,一般先處理有資產的債務人,就是說,你那個騙你的人在當地有資產,夫妻雙方的也算,公司的也算,你有證據證明的話,可以向銀行及法院提供,那麼法院及銀行的會先處理。如果那人什麼都沒有,就剩下一條命了,那你和另外一個擔保人就要共同為他還錢了。
第二,你說你被他騙還另外貸款5萬,你仔細想想當時合同有沒有籤,銀行的人是在**和你籤合同的,你有沒有提供自己的相應材料?如果都沒有或者部分沒有,你一定要委託律師以詐騙及辦理貸款流程不合規等手段向銀行起訴並要求賠償!這個你一定要自己仔細想想!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打他。那樣你就被動了。這世界好人沒好報。
你不應該幫他貸款,而且在簽字和摁手印時沒細看,主要責任在你。找個律師跟他打官司吧。沒有什麼好辦法。
唯一我想到的那就是你跟律師講,你贏得這場官司後,我除了付律師費,還給你這場官司的20%提層。這樣算下來你需要給這個律師1萬元左右,但你不出現金,你只答應律師把他欠你的一萬元的債權轉移給律師,讓律師自己去想辦法要。對這種人寧可把錢給了律師,也不給他。
而且要拉好這位律師的關係,以後也許有用。
16樓:啊升哥
先了解一下所擔保的債務有無過訴訟時效。其次瞭解,你當時有無設定擔保期限,擔保方式是連帶擔保還是一般擔保。最後做好被債權人起訴的應訴準備。
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從2023年10月1日起為3年。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一般保證:先由主債務人履行其債務,只有在對其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時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主債務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無果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是一種補充性的保證。連帶責任保證:
在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請求主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17樓:匿名使用者
幫我也擔保下,我要還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該怎麼寫申訴,請求法律援助?
同學借我20萬,有借條,但是現在一直拖著不還錢,這個錢當初是讓我朋友轉給他的,我想知道如果走法律程 10
19樓:戚廣利
同學借20萬有借條,現在一直拖著不還錢,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解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0樓:律師也是師
只要你有借條,符合法律要件,他就應該歸還你20萬元,你起訴後,還應該從規定那天還你而未還之日起的利息,對於錢是你朋友轉給他的,這個不存在多大關係,也不會牽扯到付款人。但如果有付款的付款記錄,論據就更充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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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黃海神明神愛 如果你在感情方面不虧欠他,那就平和地請他還款,他如果不是面臨難處,應該會還你的錢。如果你在感情方面虧欠他,那應該先把關係平衡好,之後再提要他還款的事,會比較順利。如果他是很好的人,那就不會故意糾纏,只要你不耍刁,一切應該很正常順利。如果你遇到了難處,這筆錢對你至關重要,而他又故意推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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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的有關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縱橫法律網 柴海豔律師 中顧法律網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