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啊,法人也在公司擔任職務,也需要有勞動法的保障。現在公司制度其實是以所有者與管理者分離為主要特徵,如果一些大的上市公司,法人隨時可能被股東會換掉。只不過很多公司沒有表現出這樣的特點,仍然處於法人即大股東,大股東即法人的階段,但是如果嚴格執行法律,應該簽署勞動合同,這樣法人才有社會保障 檢視原帖》
法定代表人能和自己公司籤勞動合同嗎?
2樓:v英國皇宮
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3樓:天津市劉律師
如果形成勞動關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要與自己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這要從兩方面看,根據公司法有關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誰來擔任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是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在營業執照中。如果這些人員是平時與公司形成了勞動關係,當然可以和自己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就與公司形成了勞動關係,如法定代表人可能只是董事長,只是平時只是以參加董事會議的形式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只參與公司的利潤分配,不領取月薪或年薪,不按時上班,當然可能不是勞動關係)。
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與公司形成勞動關係30日之內,應該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籤的 不過一般邏輯關係是首先簽合同成為公司員工才有資格成為法人.
5樓:匿名使用者
我暈,首先他是公司法人,法人是什麼?法人就代表這公司,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的一切商務活動行為就是公司行為.
你說他和公司簽定什麼合同?樓上的,你的回答我看不明白,法人是什麼你搞清楚了麼?
法人代表是否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
6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一切權利義務都是由登記確認的法人代表擔當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您這個餘數老闆想躲避一些責任,您又不是股東最好不纏和。為什麼不讓另一個人當法人阿?公司出了問題法人要擔負法律責任的。
您要是籤合同也可以,但是法律責任是不能躲避的。章程能代表您作為股東的權利和義務,但是,您是名義股東,沒優資金參與,難道年終的股東分紅有您的份嗎?沒有的話這個章程就是廢紙,是騙工商局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a公司的員工 又是b公司的法人 似乎現在存在這樣的現象很多~~`
你最好不要和b公司牽涉到任何關係 或者說 你當**東還湊合~法人需要負擔的責任就大了很多!!
如果b公司出現了偷稅漏稅的問題` 你說誰負責呢? 呵呵
公司法人是自己,還要籤勞動合同嗎?
9樓:中顧法律網
如果公司是私營公司或合夥經營,你是公司法人且是股東之一,就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了,勞動合同是確立企業與員工關係的,你與企業的關係在營業執照上寫的很明確了。
如果你不是股東,你與企業的關係應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而不用勞動合同這種形式。
如果公司是國有企業,你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由上級決定,因為國有企業的人事權在上級或母公司,按理說,你的管理關係應在上一級組織。
假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存在勞動關係,法定代表人是不一定需要繳納社保的,但公司裡面至少要有一個人繳納。
1、董事長是董事會選舉產生的,可能是公司的股東,也可能不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就要簽訂勞動合同。何為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從法律意義上講,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如果董事長是公司的股東,作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長與公司建立的不是勞動關係,個人認為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董事長不是公司股東,有董事會的選舉決議,還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和誰簽訂勞動合同呢?非公司股東的董事長是公司管理者,如果也並非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認為需要簽訂勞動合同,董事會的決議或聘書可以代替勞動合同的內容,不一定要另外簽訂勞動合同。
2、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由上可知,法定代表人也不一定是公司股東。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東,既是公司所有者,又代表公司,個人認為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東,是否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部發〔1995〕202號,實行公司制的企業廠長、經理和有關經營管理人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有關經理和經營管理人員的規定與董事會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未籤合同雙倍工資差額?
法定代表人提起仲裁或訴訟,會造成原、被告競合的尷尬,很難得到支援。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有效呢?如果不能提供董事會批准決議,法定代表人與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雙方之間的爭議應按《公司法》相關規定處理,不屬於《勞動合同法》受理範圍。
3、總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的,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同上面討論。
如果總經理並非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是公司股東,是否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因為總經理是董事會聘任的,如果有董事會的聘書,可能被認為替代了勞動合同。
如果總經理並非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公司股東,應由公司董事會作出聘任總經理的決議或者決定,在該決議中,應當就該總經理的薪金待遇、聘任年限、公司盈利目標等內容作出決議,公司再根據董事會的決議與總經理簽訂勞動合同,既適用勞動法,又適用公司法。
4、如果股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或董事長,同上討論。
如果股東並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和公司沒有勞動法上的關係,當然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股東擔任公司職務,公司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未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差額。
10樓:找法網律師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控股股東, 則可以不籤勞動合同; 如果法定代表人系小股東或聘任的人員, 則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11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的,在法律程式上是必須嚴格遵守的,這對自己和對他人都有著利益保障,
公司的法人,需要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嗎??
12樓:
公司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法人代表一般是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其與公司一般也會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以明確工資待遇等。投資者不是公司的員工,也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如果投資者兼任公司的董事之類職位的,則需要以董事之類的身份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股東與公司法人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但公司未在工商局進行變更,請問此股東與公司還有法律上的有關係嗎
長治劉義峰律師 你好,已經沒有法律關係了,只要公司將此股東從股東名冊的登記簿上清除就可以了,到工商局變更登記不影響,股東不得以此主張行使股權,這個公司法有明確規定 法律實務研究 1 股權依法轉讓後,是否在工商局進行變更登記,不影響股東轉讓的法律效力,原股東不再享有股東權,與公司沒有法律上的關係。2 ...
刻公司法人章需要帶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 公司法人章刻章申請需要材料如下 1 中外合資 合作企業 需持中方合資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章樣一式兩份 2 外商獨資企業 需持所在區縣對外經濟 委員會介紹信,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章樣一式兩份 3 企業分支機構用章 需持企業單位介紹信,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章樣一式兩份 4 公安機關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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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合同雙方簽字,表示意思表示一致,要約 承諾均已完成,合同成立。但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必須採用蓋章或按手印的形式合同才成立,這種約定是有效的。這種情況下,在蓋章或按手印之前,且沒有出現一方履行自己主要義務 對方接受的情形,則合同尚未成立。當然,如果沒有這種約定,也沒有違法等無效情形 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