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我辭職公司要扣百分之五十的工資這樣的行為合法嗎?
2樓:熱詞團小知
勞動辭職,公司要扣百分之五十的工資是不合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規定: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擴充套件資料《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3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正常辭職的,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百分之五十的工資這樣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對於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剋扣的工資。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樓:茅浩宕井妮
公司這樣是做是不合法的,如果你是按勞動合同法提前一個月提出的辭職,那麼是不能扣你工資的。
5樓:如夢水雲間
公司要扣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你沒有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扣除了你的工資是違法的。
你可以收集能證明你在這裡上班的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庭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免費)。
有沒有公司正式員工辭職後做不滿月走人的啊
韓飛律師 勞動者依據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三十八條的情況,可以書面提出後立即走人,不需要等滿一個月。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我最近辭職了沒有工作,然後在家,男朋友整天讓我出去工作。說是為了我好。說希望我和他都可以穩定。我身
把他辭了吧,不然結婚後你的工資只能比他高 沁言的回憶 這種男人還是不要算了,我相信他不是真正的愛你 手機使用者 他不愛你是肯定的!如果愛最起碼買 樣貴的東西或女方貴 點! 柯書雲 可能不喜歡你,想玩玩你不要了 愛情有時也是自私的。不過他也太過分了。覺得他不是很愛你 的傻啊?果斷分手啊 男朋友總是不讓...
我要辭職老闆不要我走,走就沒有工資,沒有籤勞動活動,怎麼辦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即離職證明 同時勞動者的工資 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