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沒離掉老公不給我住在家怎麼辦

時間 2021-10-14 23:35:27

1樓:正商觀察者

既然雙方沒有離婚,那麼雙方就屬於合法夫妻,雙方具有共同居住權。男方的行為涉嫌虐待家庭成員。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同時,由於男方的行為涉嫌遺棄家庭成員,如果女方想離婚,可以以此為新的理由,再次進行起訴離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有新的理由,可以重新起訴。

2樓:麻貓誇兒

第一:不要再叫老公了,那是古人對太監的稱呼。

稱呼也是一種風水,而且是一種影響非常大的風水,你看這幾十年的老公叫下來,多少男人變成無能。

所以切記不要這樣叫了。對外人講的時候,可稱「丈夫」,自己在家的時候,可以呼名字。

不要叫太監了,那樣很破壞風水。

第二:多愛惜男人的身體,現在的男人,

在各種廣告**的**下,意淫的念頭早就將身體損壞,你要愛惜他。

多搜尋一些邪淫害處的文章給他,他也可以健康的多活幾年。

於你們都有好處。你也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第三:學佛,徹底解決自己的老、病、死三大苦惱才是大事。

我老公和前妻離婚都幾年了他前妻還住在家裡不肯走,我和老公回家,他前妻還不讓我進家門該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談談,溝通一下,讓老公做最後的決定,對誰都不傷害的妙計!

4樓:

理論上是可以找警察趕她出去,如果這個房子不屬於她。

5樓:焦光濟

得看房子屬於誰的,房子是女方的她當然不願意

6樓:手機使用者

是不是房產分割不清楚呀?不然怎會不走呢

7樓:明紫蕙

離吧,不離也不會幸福

夫妻吵架,老公堅決要離婚,女方不想離,男方不給機會溝通,一直在外面住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都堅決要離婚了,就算不離那你和老公以後一樣不好過

9樓:在大遊山踏步的紫萱

在這樣看,她老公已經不能和她在一起生活了,女人應該看清楚了,她在男人心裡沒有位置,她在堅持這段婚姻是沒有意義了。最後還是她自己受罪,就想好財產問題,離婚算了,沒意義

10樓:亢清一

等他,他有別人了,如果非要離就找家裡人商量,讓他淨身出戶

11樓:仲壯

死局,看來已經沒有挽回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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