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正氣長春
如果是起訴離婚,感情不和離婚法院是不會支援的。
法律判決離婚的唯一條件就是雙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而不是感情不和。
分居是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之一。
建議修改起訴的理由,或者收集相關感情完全破裂的證據,在法庭當面陳述。
如果房產是婚後共同財產購買,女方是可以分到一半的。
2樓:王者小明
感情不和的話就算是起訴最多也就是一人一半財產,主要還是要看誰花的錢多,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花的錢的話,對女方很不利的,如果是你們兩個人的錢的話,也就一人一半,因為感情不和不算理由。
以下幾條才是離婚的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
2,家庭暴力或者遺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分居滿2年
希望對你有幫助
3樓:登旭
如果真的感情不和法院是可以判離的,但第一次起訴不會判的。如果分居半年後再次提起訴訟的話,一般是會判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不合,是可以離婚,法官在衡量感情不合標準,分居肯定是一個很重要的標準,還有家庭暴力,吵架,什麼的.還有女方到法院起訴,不會損還女方的利益,更不會丟掉房產,只要有證據證明房子是夫妻共同的財產,女方又沒什麼錯誤,就起訴吧,如果能協議離婚還是協議離婚比較好.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你的情況,找律師的話最多1個月能ok!
對方以感情不和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感情不和是對方造成的,如果我堅決不同意離婚,法院是否會判離?
6樓:
過錯方去法院起訴離婚,無過錯方不同意離婚的,如果起訴離婚的理由僅僅因為感情不和,通常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但是如果屬於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的情形,法院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應准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7樓:匿名使用者
兩年以上分居,會自動離婚的,記住,永遠別覺得結婚證和婚姻可以栓住一個人,不想在一起,以後在出軌什麼的,更是悲劇
8樓:劉興偉潔
如果一方堅持離會判離的,而且分居兩年以上也會判離的
9樓:吝嗇寶貝
先調節,要不就是分居2年
夫妻雙方能否因感情不和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溫柔攻 可以單方提出離婚。夫妻共有財產原則一人一半進行分割,子女的撫養應由撫養能力較好的一方且對子女成長有利的一方承擔。 幽默隨意 感情不和是可以調節的,不能因此就輕易離婚。如果真要離,就要看孩子想跟誰了 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金星百合 趕緊起訴離婚吧!孩子在未滿2週歲之前法院一般判給母親...
結婚一年半現在感情不和男方起訴離婚的話我需不需要退彩禮
金神臨身 這個彩禮不應該退的,結婚一年半,又不是結婚很短時間就離婚的,如果離婚都要退彩禮,那結婚二十年是不是也要退彩禮。再說了你又不是騙婚,更不是為了騙彩禮才結婚的,所以沒必要退還彩禮。說不好聽的,你和他結婚這一年半了,就是當保姆,也得付費不是嗎。這一年半的時間,他就是養個小三,難道不花錢嗎,再說難...
請問因長期感情不和起訴離婚,在同一套房子裡分房分床睡屬於分居
君同法律 諮詢 1 請求離婚 2 小孩的撫養問題 3 財產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 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2 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 區或縣法院 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 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 結婚證 夫妻兩人的身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