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力頂鰩
我國《婚姻法》第49條規定:“其他法律對有關婚姻家庭的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推薦閱讀:婚姻法全文
我國《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由此可見,破壞軍婚的,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對破壞軍人婚姻情節一般的,軍人本人不願聲張的,為避免擴大不良影響,可不作處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為。對於破壞軍人婚姻,造成軍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則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對現役軍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處罰,但對隱瞞事實真相,欺騙他人與之結婚的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不妨礙軍人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處理。
破壞軍婚罪與重婚罪有以下不同:
如果行為人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即現役軍人的配偶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結婚的,雙方都明知的,雙方均構成破壞軍婚罪;
一方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另一方不明知的,則明知的一方構成破壞軍婚罪,不明知的一方構成重婚罪或者不構成犯罪;
如果雙方均不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的,則根據情況構成重婚罪或者不構成犯罪。
對於構成破壞軍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壞軍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種型別:
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
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公開地或祕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係不僅以不正當的兩性關係為基礎,往往有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關係,而不同於一般的通姦關係。
三是通姦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姦,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夫妻關係破裂嚴重後果的。
長期通姦情節惡劣表現為致現役軍人的配偶懷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軍人夫妻關係破裂的嚴重後果主要表現為:被告人挑撥、唆使現役軍人的配偶鬧離婚,現役軍人的配偶嚴重虐待現役軍人,通姦行為發生後,現役軍人的配偶或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
2樓:
我是在農村長大的孩子,上學的時候學習一般,父母在我小的時候去了大城市打工,家裡裡不是很富裕,我在姥姥家長大,上中學的時候家裡條件不是很好,16歲就不念書了,和家裡人下地幹農活,父母離開我好幾年沒見到我了把我接到遼寧,和父母呆了一段時間,姥姥在家很想我,就把我接回家了,那時候我什麼也不想,回去也沒呆多久又來到了天津,那時候我很小家裡條件一直不怎麼好,我找了好多工作,我剛開始幫別人打黃油趴在地下,渾身全是油,那時候我就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髒,我歲數小幹活沒長勁就不幹了,到了一家飯店上班一個月三百塊錢,我那時候都很高興了,我掙了三百塊錢,沒有多久我回了老家沒在出來打工,在家呆了二年,那時候很崇拜軍人,小時候看電視看到軍人我就想穿上軍裝,正好我們那招兵,我就報名去了,我小時候的夢想成真了,我去了部隊,我那時候很想我從小到大陪在我身邊的人,我選擇了回到家鄉,回到家鄉,我想去學修理,我沒去上,我的父親,幫我找到了一個工作汽車吊學徒,我學會了因為歲數的原因我想找女朋友,就不停的換工作,家裡條件不好,沒有人願意給,有的瞧不起看不起當兵的,說啥的都有,我也是一直忍著,我從小到大在農村,都是親戚朋友鄰里,對我好的沒齒難往,知恩圖報,不做忘恩負義的人,在我回來不久愛相處了一個女孩,不知道什麼原因分手了,在分手的四年裡我一個人在外打拼,每個月掙的錢維持我的生活,在飯店當服務生,在廠裡上過班,在磚廠幹活,在工地當小工,在家裡就是打個零工,沒掙過大錢,我在這段時間裡很開心,有時候也會不開心,在打工的路上我認識了不少人,我在心裡那他們當親人和朋友,不知道他們會怎麼想我,有時候我也很淘氣,有時候認識的朋友那都不是朋友,我自己知道,朋友在我困難的時候不管到什麼時候都會幫你一把,在打工的路上也有困難,也有無助,我打工的日子裡受過傷,一個人挺著,對自己說堅強點,這點痛算什麼,沒人理解,這些年一個人,我掙得錢都是出苦力,我今年29歲,在一個秋天我又看了一個女朋友,我倆見面怎麼說那,我倆都挺好的,我們相處很久,到了結婚的時候,突然我女朋友感覺身體不好去醫院就診,檢查出白血病,沒有多久去世,我們倆在一起的時光那是最美好的,只能留在心裡,就在這段時間我離開了家鄉,去了外地遇到了我結婚要相守一生的人,我們倆也算是巧遇吧,聊了一段我倆就確認物件關係了,我們那時候很好,我的女朋友叫裴慧芳,我倆在一起那時候我很開心很幸福,相處了沒多久就結婚了,在結婚的那天我很高興,我感覺這是我最幸福的時刻,有一個家了,能陪我走完一生的女人,結婚沒多久,芳芳就對我改變了很多,從結婚到他離開我的時候我們家的燈沒有關過,說關燈睡不著,這不快過年了嗎,我們結婚回孃家,剛回來,在她家住一晚了,回來不到一禮拜又要回家,我就問剛回來回家幹啥啊,她說想奶奶了,我說那就回去吧,到她家了,她去了麻將館玩牌,奶奶沒見到她,我陪奶奶溜達一天晚上回來也沒見到,我們剛結婚有的親人沒見到,我家親戚來家看望,我想回去見面看看我的女朋友,她就在麻將桌不下來,說我你要回家自己回去她不回,我也沒說啥她很生氣的對我發了脾氣,回趟家還沒看見奶奶,呆了幾天我忘了,回來給她媽媽買個**,說過完年串門給送去,突然早上接到一個**一個男的,說把**給他拿回去,她去了賓館,回來繼續玩牌什麼家務不做,要我出去掙錢那時候在有一個月過年了,我想休息一下,過完年在幹,他天天和我吵架,說我變了,過年的頭幾天快三十了,二八
那天回來的我父親和我姐夫把她接回來的,回來沒多久還是那樣,就是不想和我過了,過完年我帶著她出來打工,和我在一起呆了一晚上,第二天我把她送到找工作的公寓,我們這倆個公寓一個遠的一個近的她選擇遠的我陪著她去了,給她買了一連娃哈哈,我送到門**就回去了,早上發資訊問我下雨了怎麼上班啊,我說你頭一天上班別遲到打個車,之後我們就斷了聯絡,她走了我下午才知道,單位打**說人沒去,我才知道走了,我給她買的金鍊子,戒子一共不到三萬,跑了一年在快過年的時候回家找到了她,我們把婚離了,那時候我想讓她知道我是想讓他往好路走可他不懂我,沒離婚之前他認識了一個男人,和別人同居還要打我,法律不管,我算什麼,有法嗎,給誰定的這不是童話故事,這是一個受害者,我家裡現在老的老小的小想在起步很難離婚後沒多久她又結婚了,我可以對全中國發誓我就是一個普通踏踏實實工作靠雙手掙錢過日子,我沒有人理解,把我當傻子,我有好多心裡話只有我一個人把這些往事留在心裡,我現在身體不是很好,在工作期間腰椎病很痛,只能說我現在還年輕,我不會放棄我自己,就算我不能出人頭地,我也要踏踏實實過日子不管是窮是富我感謝媽媽帶我來到這個世界,謝謝媽媽,
3樓:我恰巧途徑了她的綻放
破壞軍婚罪你瞭解嗎?專業律師為你答疑解惑!
破壞軍婚要判刑,軍嫂出軌會判刑嗎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軍婚出軌是否判刑要情況,如果構成破壞軍婚罪,當事人會被判刑,量刑標準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出軌情節輕微,並取得對方諒解的,不構成違法犯罪,可以免於處罰。
5樓:特特拉姆咯哦
破壞軍婚要判刑,軍嫂出軌會判刑與否有三種情況:
1、案件是否構成破壞軍婚罪的認定,不構成的那麼就不會判刑;
2、對於軍人家庭已經破壞、而且軍嫂沒有悔改意願的、軍人又將軍嫂列為被告的情況下,那麼軍嫂會被判決為“重婚罪”;
3、已經構成破壞軍婚罪的,軍嫂有悔改意願的、軍人又予以諒解的,沒有將軍嫂列為被告的,那麼軍嫂就不會有刑事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
【破壞軍婚罪;**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
6樓:華律網
軍婚出軌如果構成破壞軍婚罪,當事人會被判刑,量刑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我國,受到國家法律重點保護,破壞現役軍人的家庭婚姻關係,應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
7樓:高奎劍的大寶貝
當然要判刑啊,既然選擇了就不要出軌,而且我這個等他退伍結婚的都沒有出軌
8樓:瀟灑自由奔向詩和遠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關於破壞軍婚罪,關於破壞軍婚罪的現實案例
如果不是長期性的不構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81條規定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知道的不夠成破壞軍婚罪 你在知道事實後保持保護著戀愛關係.兩性關係.並非同居而是通姦.通姦不同於同居,一般是指一方或雙方有配偶的男女自願發生的性行為。通姦一般是祕密的,有長期的...
什麼是破壞軍婚,破壞軍婚會背判什麼罪
你明知道他是軍人,還已經結婚了,那就是破壞軍婚國家規定,軍人的婚姻的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破壞軍婚是違法的到時不光是他,你也逃不了,嚴重了是要上軍事法庭的建議你理性點 男人可以再找,但人生的汙點是無法抹去的 畢竟他有老婆了,儘管他現在想離婚,但他和他妻子的婚姻還是受法律保護的 這是古代遺留下來的舊作風...
勾引軍嫂,破壞軍人家庭判刑嗎,破壞軍婚要判刑,軍嫂出軌會判刑嗎
當然,我們國家有這方面的法律規定,寫進條文,而且後果嚴重。 前面太多人你是無知嗎?不負責的胡說。我身邊有太多軍人,大多數都是農民家的孩子,苦學苦讀念得軍校,上2000年左右讀軍校天天饅頭都吃不飽別說菜了,天天10公里,回來不洗澡就睡地上。還要幹活,上課時時常常都是餓著肚子。後來畢業工作了,確實能吃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