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車道同向行使的兩車在進入路口中間時發生掛檫事故,一車直行

時間 2021-09-04 14:07:44

1樓:匿名使用者

最佳回答沒有回答提問者的問題, 這個問題是兩車同方向且都是直行通過路口,在路口中間發生掛蹭. 法規上並沒有具體定義進入路口(沒有標線的)後發生事故的責任如何定義,故在實際操作中同樣的事故,各地甚至一個地方的定責就有多種. 舉一個例子,直行過路口,進出路口的車道相同(設入路口從左到右是1 2 3,出路口則是a b c), 在出路口時,1 2 3 是否必須一一對應abc車道,各有各的說法,有說是必須對應,還有說是不用,前者的理由是這樣最大化的減少事故同時加快通過路口的速度;而後者的理由是路口沒有標線,車就有理由重新選擇車道的權力.

,但有一點問題就是,三車道一一對應還好,車出現轉向就可定性為變道, 但出現三車道同時錯位時,如1號直行過去對著b,2出對著c. 這樣的話若123分別對abc的話,123號車道的車都要向左偏一下才能進入對應車道, 這是否是變道?若不是,1號直行進b車道,2進c,是否算是變道, 那3號車又該如何不變道通過路口呢?

此時若產生事故,責任劃分就會比較亂. 還有就是進路口與出路口的車道不一樣的情況,在網上找過一些案例,定責比較混亂. 但交規上有一讓右的規定,即在無紅綠燈無引導線等情況下, 兩車並行或都是直行(十字路口), 左側車輛要讓右側車輛先行,依此可以斷定許多事故的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補充一下兩車都是要直行通過路口,到路口中間時一車前方有障礙想要繞過障礙時與我車左測接觸

3樓:嘆笑一世傾城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本條第(四)項的規定就是你說的情形,右轉的車讓左轉的車先行。

4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最後怎麼定責的?

兩車在十字路口發生車輛刮蹭事故,求事故責任鑑定

5樓:匿名使用者

是b車撞a車嗎?如果要轉彎才能到達對面路口,看道路的延伸線,誰有變道佔用他人車輛道路的嫌疑誰負主要以上責任。

6樓:玉杵搗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條: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3條:

「……機動車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的,應當每車道一輛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後的路口、路段。」

據此,a、b兩車均對事故負有一定責任。

從樓主所述情形看,b車的責任應該大於a車,大致比例6:4吧。

以上,是我一家之言,究竟如何,還是要以交管部門的認定為準。畢竟,他們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執法單位。

7樓:馬雲新律師

是否超過地面車輛行駛標誌線,誰超線壓線誰負責任

兩車直行相撞,責任認定

8樓:河蟹黃

他在你右方過來 你應該先讓他

所以你的責任大.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呵呵,你所說的情況正是國人開車的陋習。正確的駕駛方式是: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應該停下車觀察,確認安全後才可通過。中國駕駛者都沒有養成這個好習慣。

9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責任,因為轉彎的機動車應該讓直行的先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3、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保險公司的理賠規定

1、如果有保險的,儘快與保險公司聯絡。

2、其次,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鑑定。

3、第三,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

北京市公安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10樓:匿名使用者

《自撤辦法》第二條對事故責任認定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一方負全責的情形:交會車發生事故,由跨壓中心線一方負全部責任;追尾事故由後車方負全部責任;違反車輛通行管理規定,由明顯交通違法行為的一方負全部責任。雙方同責的情形:

雙方都有明顯或無明顯交通違法行為的屬同責,在交強險限額內實行互賠,超出交強險限額的各承擔50%。

《自撤辦法》第二條對事故責任認定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一方負全責的情形:交會車發生事故,由跨壓中心線一方負全部責任;追尾事故由後車方負全部責任; 違反車輛通行管理規定,由明顯交通違法行為的一方負全部責任。雙方同責的情形:

雙方都有明顯或無明顯交通違法行為的屬同責,在交強險限額內實行互賠,超出交強險限額的各承擔50%。

兩車同時掉頭相撞適用《自撤辦法》。在事故中,車禍發生時雙方均處於跨線調頭,都有違規行為,適合雙方同責的情形,屬同責實行互賠。

好律師網參考

11樓:匿名使用者

因沒有說明誰是主幹道,誰是支道,支道讓主幹道。

若兩道基本相同,你的責任大,因為你要讓右邊的來車。

他撞你的右側面是考前還是靠後,若是靠後,可以認定他的責任大,原因是你已經或快通過路口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前天就是這樣的由東向西跟你一模一樣 交警判定我全責

13樓:匿名使用者

兄弟我碰到跟你一樣的情況,他很快,我過之前看了根本沒車,開到一半被撞了,最後還是自認倒黴,監控壞了。。。。

14樓:雷達

哪條是主要道路沒有描述。

從描述的情況來看,按照先行的讓行的原則,你的車是主要責任。。。

15樓:匿名使用者

進入路口前應先讓路口內車先行,然後才是讓右道路先行

十字路口,雙方直行。交通事故

16樓:匿名使用者

無紅綠燈也無讓行標誌的十字路口,按左讓右,轉彎讓直行的原則讓行,交警判你主責問題也不算太大。報保險處理吧,主責和次責區別不大。

1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遇同向行駛的前方車輛左轉彎時。後方車輛不得超車,他們可能是給你掛的這麼個條款,跟追尾性質一樣,應當與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車距,你參考一下四十三條。

18樓:亢奮小青年嘿嘿

有這種可能 因為你壓線了

兩車在十字路口同時左轉或同時右轉,兩車在兩個車道,發生擦掛,是誰的責任?

19樓:好好不有

俗話說」右來轉轉小彎「,(如果內源側的車輛沒有出線bai的話du)彎道外側的車輛負全責。zhi同理」左轉轉大dao彎「,彎道內側車輛負全責。

不論左轉還是右轉,每一道規定的行車路線,如果兩車相掛,就要看兩車的行車路線中否行駛在規定路線內,越線的肯定負主要責任。

當然你可以求教律師,畢竟他們才是專業的。下面是求助律師的**,希望能夠幫助你。

參考資料

華律網

混合路面同向行駛的兩車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左車直行,右車突然左轉彎兩車相撞。責任如何劃分?

20樓:天蟾如月

右車全責。原因:變道(含變向)行駛必須確認安全,不得影響直行車正常通行;在沒有地面標誌導向情況下,轉彎必須先變道到相應一側路面隨後轉彎,避免干擾其它車輛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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