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申請保障性住房,一定要填寫共同申請人嗎

時間 2021-08-11 17:44:57

1樓:恭代巧

一.安居型商品房的主要申請條件

首先申請人要是深圳戶籍,一種是以家庭單位申請的,家庭成員都要是深戶,統稱共同申請人。另一種申請人是年滿35週歲的單身居民符合條件的。無本市戶籍的現役軍人,可以以申請人配偶的身份作為共同申請人進行申請。

2.其次申請人蔘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計繳費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進政策的,社保累計繳費3年以上且還無年齡限制哦,再如果申請人是殘聯或者民政部門認定的幫扶物件的,不受社保時間限制。

3.再次是申請人沒有購買過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沒有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的。

4.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沒有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5.申請人及其配偶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為,或者雖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但已依法接受處理並自處理之日起滿十五年。

二.安居型商品房的主要申請條件

首先申請人要是深圳戶籍,一種是以家庭單位申請的,家庭成員都要是深戶,統稱共同申請人。另一種申請人是年滿35週歲的單身居民符合條件的。無本市戶籍的現役軍人,可以以申請人配偶的身份作為共同申請人進行申請。

2.其次申請人蔘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計繳費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進政策的,社保累計繳費3年以上且還無年齡限制哦,再如果申請人是殘聯或者民政部門認定的幫扶物件的,不受社保時間限制。

3.再次是申請人沒有購買過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沒有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的。

4.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沒有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5.申請人及其配偶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為,或者雖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但已依法接受處理並自處理之日起滿十五年。

三.公租房的主要申請條件

首先要是成年人,其次要是深戶,投靠子女而取得的深戶是不可以作為申請人的哦;具有深圳居住證滿一年的符合共同申請人條件的也可以申請哦,共同申請人在承租期間不得重複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優惠。

2.申請人的配偶屬現役軍人的,可以不受戶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證期限的限制。而子女因服兵役或者就學將戶籍遷出深圳的,都可以視為是深戶的哦。

3.申請人蔘加本市社保累計繳費3年以上,申請人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1年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屬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為

一、二、

三、四級殘疾人或經民政部門認定為撫卹定補優撫物件的,不受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限制。

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下同),未領取購房補貼,在申請受理日之前3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5.提出申請時,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正在本市領取租房貨幣補貼的,可以依照本辦法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經輪候選房並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貨幣補貼。

6.申請人及其配偶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為,或者雖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但已依法接受處理並自處理之日起滿五年。

已婚公租房申請必須有共同申請人嗎

我和母親共同申請保障性住房,產權證上只寫我和母親的名字,配偶需要寫財產約定嗎?

2樓:匿名使用者

1.夫妻共同貸款,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不會影響合貸,但前提是你的另一半同意,否則他或她的公積金你拿不出來,因為手續必須本人。2,房產證要寫幾個人的名字完全由業主決定,也就是產權是你們夫妻的,你想怎麼寫都可以,寫一個二個,寫誰都可以。

跟合貸無關。3,如果你要寫共有,就以一個為主,另一個為輔,輔的一方拿共有證,主的一方拿產權證,從房產證上可以看出共有。共有產權必須雙方共同參與,簽署相關手續,費用也會多一些。

共有產權要變更、分割等等變化必須雙方都共同參與、同意。最後,除非有協定或婚前財產公證,否則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只有要夫妻財產清算的時候才體現,正常如果產權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的時候,做一些買賣、變更是可以。如果是共有就不行了。望採納

保障性住房夫妻共同申請,但丈夫是主申請人,購房合同寫誰的名字?

3樓:

兩個人的名字,夫妻共有財產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雙方的名字,畢竟是共有財產。

我有申請保障性住房,戶主是我的名字,房產不是我的名字,這樣會有影響嗎?

5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是不可以的,只能寫主申請人的名字。

今天剛出臺的政策

堵漏“無房一方再買房”

規定:申請購房家庭在與房屋銷售單位簽訂買賣合同時,須申請人夫妻雙方共同簽訂,辦理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屋登記手續。這意味著今後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如果是夫妻等組成的家庭,就必須夫妻共同辦理房產證,該保障房產權也屬於夫妻共有。

6樓:張豔輝

借名(借用他人名義)買房的法律風險

在近期的法律諮詢中,有很多人諮詢是否可以借用他人名義買房。借用他人名義買房,很容易產生法律糾紛,主要存在以下風險:

1,如果名義產權人事後不承認,真正出資購房人又不能證明雙方之間有委託**關係和自己真正出資的事實,要想取回房產或收回購房款很難。

2,如果名義產權人在外面有債務,其債權人可以要求查封該房產並要求拍賣,到時真正出資人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3,如果名義產權人意外死亡,其繼承人可以繼承該房產。

4,如果銀行最後查明實際購房人與借款人不是同一個人,也可以依據相關貸款合同,提前解除合同。

5,如果名義產權人偷偷的**該房產,購買(第三人)因基於對房產登記的信任,購買了此房產,真正出資購房人以後無法追回此房產,且若名義產權人將賣房款揮霍或捲走,真正出資購房人可能會財樓兩空。

總之:由於法律上首先推定房產證上的人是產權人,作為實際出資人要推翻法律上的這種推定,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來證明雙方是一種委託**關係,同時還必須提供自己才是真正出資的人

7樓:

房產是你共同申請保障房的家庭成員的並且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就不行,戶籍或者通過走訪調查,都可以看到你的家庭成員名單的。

對申請人違規申請,騙取保障性住房的如何處罰

保障性住房因共同申請人退出,兩房是否會被更換?

8樓:奇趣的視界

申請保障性住房是必須符合一定條件的,所以,是否會被更換須看留下一方的自身條件,若條件符合,當然不會被更換;若條件部分符合,那就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了,有一種情況是基本不會被更換的,那就是已經居住過一段時期;若正在申請期內的話,就不太好說了。

公租房已經申請下來了可以更改共同申請人嗎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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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申請保障性住房,戶主是我的名字,房產不是我的名字,這樣會

以前是不可以的,只能寫主申請人的名字。今天剛出臺的政策 堵漏 無房一方再買房 規定 申請購房家庭在與房屋銷售單位簽訂買賣合同時,須申請人夫妻雙方共同簽訂,辦理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屋登記手續。這意味著今後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如果是夫妻等組成的家庭,就必須夫妻共同辦理房產證,該保障房產權也屬於夫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