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社會話爆
如果當年賣房給你們的人不具備房子的處分權,不管你們的交易**如何,你們都不是善意第三方。證明的唯一途徑就是賣房人的行為是經有處分權的房主授權的。
2樓:海上嵐山
房產性質你沒說清楚,從情況上判斷像是某單位自建房或福利房,這種房產只能單位內部轉讓,不得對外**,因為單位是集體用地,沒轉成住宅用地,所以也沒有房本,產權不明晰,應該是該單位某職工分到房後,與你父私下交易轉讓,事後被人告發,單位讓你們騰房,法院判你方不是善意。這個問題還得找賣給你們房子的人,讓其從中周旋,讓原告撤訴,不再追究,將購房款退還給你們。
3樓:左公右婆
過戶了嗎?如果已過戶,那麼責任在行政機關, 因為你們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有無買賣權力。
既然法院判決為非善意第三方,請他們解釋一下,什麼為善意,什麼為非善意。 不能他們隨便套個詞就……
如果解釋得合情合理,那問題就落在你家身上了,把具體的買房經過及付款方式,金額,對方收款帳號,收款人 ,證明人 寫一份申訴信 提起申訴, 一審不是終審
4樓:遊戲人生快樂你我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其實這個權利不在你們,但是如果你們當時有合同的話,其實很多問題可能還好一點。
5樓:luwei超
我是小白不懂
說白了房價漲了,是不是
賣房子那個人有問題,是不是
是老人而且頭腦不清醒,是不是
房子是我爸爸媽媽買的,後來我媽媽去世了。爸爸娶了個阿姨,阿姨後來又把他兒子的撫養權搶了過來
你的房屋是屬於你爸爸的婚前 與你繼母結婚前 財產,只有你 1 4 與你爸爸 3 4 的共同財產,你這個繼母與你爸爸婚姻期間有永久的居住權,但沒有分割權,如果你爸爸先 走 那麼她有遺產的繼承權 就是這3 4中她與你對分 她的兒子如果你爸爸不承認他是養子,那麼就沒有繼承你爸爸財產的權利,反過來如果你繼母...
房子男方他爸媽分期買的房子他父母在還錢房子有女方名字離婚女方有份嗎
1 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若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相反的約定,另一方無權主張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購房款,剩餘房款是以按揭貸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還貸,房子應該歸登記方所有,並由其繼續支付...
對結婚用的房子不滿意,為此我爸媽反對婚事,我又跟男友鬧彆扭,這婚還有必要結嗎
你好,其實在這裡最關鍵的是你和你男友的關係,你覺得他是一位值得託付的男人,你也能說通他的話,那就再靜下心來好好談談,談話內容就把你的真實想法說出來就行。至於你父母或者是他父母都不是主角,畢竟結婚是你的事情,你覺得合適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你認為這個男人本身就不怎麼符合你的要求了,其他的就不需要談了。 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