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親都結婚了,彩禮錢是不需要退還的,不過共同的財產要分配。
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是不需要退彩禮錢的,但是夫妻共同財產是得分割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可以協商那,按說你們是離婚,不是退親,彩禮錢一般都不算在內的啊,是不用退還的啊!
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不需要歸還的啊,只要是登記結婚了,或是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話就不需要退還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是婚前給女方的聘禮,既然已經結婚啦,就沒權利再要回來啦
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需要啦 因為你們已經是結婚了的 雖然後面是離婚了 但是畢竟是實現了結婚這個形式
7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錢算贈與行為,所以不需要歸還
8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婚姻法的解釋二已經明確提出
對於彩禮可以要回的情況:沒有領取結婚證,領取結婚證沒有生活,給對方造成生活困難。
只有這三種情況可以退!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沒有法律規定。全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你可以退還也可以不退。
10樓:**
這個很難說清的,這個財產屬於贈與關係 法律上沒有辦法說清的,一般是退不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不用退還的了,這個是婚前給的錢,畢竟你也買了嫁妝的,好好溝通下吧。
12樓:
不需要的,
1、結婚後給的彩禮、聘金屬於共同財產;結婚前給的彩禮等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退。如果要退,先把人退回睡前的那樣!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用了這在民法上有規定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需要啊!!還要酌情分配家產呢!!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退啦。。。。。。。。。
17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這個規定,但財產會分割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退。。。。。。。。。。
19樓:匿名使用者
那還退什麼呀,都結婚了。
結婚一年半離婚彩禮退還麼??
20樓:華律網
符合以下情況的,可以退回彩禮:(一)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彩禮能要回來;(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三)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離婚彩禮也有不能要回來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這些情況:(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但是,在死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21樓:女兒嬌
已經結了婚,彩禮錢不用再退。我估計應該是男方害怕女的跟他離婚,用此極端的方法留住女方的手段而已。真的離婚的話,財產應該對半分。
22樓:親親偶偶
都結婚1年多了,沒有必要退回彩禮,彩禮是結婚給的。當然不用還了。
23樓:北京煙花爆竹
都已經有過婚後共同生活了 彩禮就不用還了呀
2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必要退回彩禮,除非協議離婚中協議中寫明雙方同意退回彩禮否則根本就不用退。
如果不是協議離婚的話就是要把雙方的公共財產平分就ok了```聽我的如果你朋友現在離婚手續還沒辦理儘量把自己家的財產轉移給父母然後你離婚後就可以多弄點````至於他說騙婚你大可讓他去起訴~~!!
騙婚這件事情在法律上表示的形式並不是那麼明確所以即使他起訴成功率也過不了5%
25樓:我是胡磊
不會了,到時候財產還要評分,看女的要不要了!
結婚半年離婚彩禮要退一半嗎
26樓:sunny荃荃媽媽
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屬於婚姻事實已經達成,法律支援不退還。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禮造成男方經濟困難的,可以要求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8樓:鷺島小律
2023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9樓:玲瓏望月明
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女方可以應訴,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同意離婚。不同意離婚的,無作為返還彩禮;同意離婚的,可以不同意返還彩禮。因為你們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並且共同生活半年。
男方要求返還彩禮沒有法律依據。
3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退,婚都離了,這是給女方的一種精神上的補償,女人的青春消磨不起,
結婚一年半,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是否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31樓:張孫瑤水瓶
如果雙方結婚後只維持了一週就離婚的話男方可以要求退還彩禮錢嗎
32樓:木木木子丶李
滿足條件可以要求退還。
協議離婚雙方可以協議退還彩禮,協議不成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造成了給付人生活相對困難,就應予以返還。至於怎麼證明法院會查證,只要是屬於法院查明的彩禮部分,即應全額返還。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7、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3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同的地方,風俗也不一樣。在我老家,只要男女雙方結婚了,彩禮就屬於女方的父母,就算是離婚也不能退回。
3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提出離婚,不可以退彩禮的,如果要求退還彩禮會被人說三道四,不合理的!
35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一年半了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36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結婚了,法院不會支援退還彩禮的。
37樓:京朝大尉
彩禮的事情你是幾乎要不回來了。
彩禮風俗從商周時期就有,幾千年了。
38樓:世紀方舟
根據《最高人民法
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實踐中很難返還。
39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不能把 結婚了,彩禮錢是你們自願給對方的
40樓:匿名使用者
易法通解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因此,你若能證明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結婚一年多,離婚彩禮錢要還給男方嗎,沒有結婚證就是走了個形式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二 三 項的規定,...
結婚一年要離婚,男方要求歸還一半的彩禮錢(2萬)及首飾,如果不給的話,就讓女方起訴,需要返回嗎
長安先生 首先,離婚不是小事情,要慎重考慮 其次,離婚和家產劃分是不同概念 再次 彩禮屬於贈與,法院不予受理。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卑鄙的人到處都有。然而,人無完人,好好溝通,找出癥結所在,在下決心不遲。 英語達人 不用,可以放心。這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他給的。法律並沒有相關條例要強制要求你歸還。 ...
結婚半年多想離婚,結婚一年多,現在想離婚
看來男尊女卑思想在他那裡已經根深蒂固,這可不是什麼能改變的。在這種思想下,你付多少,在他看來都是理所當然的。而在這種環境下,你的工資竟然比 他高,這可是他自尊心裡的一根刺。關於這點你可以單獨提問,如果老婆比老公收入高會怎樣 他今天在你的父母面前告狀,明天就可以在你朋友面前說三道四。到時一點隱私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