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全責,手受傷未痊癒就辦理出院,醫囑出院修養月,擔心後面有後遺症

時間 2021-07-24 19:51:18

1樓:天涯95天空

可以不要這麼快出院,可以繼續在醫院遼陽,反正都是對方出錢,但是你出院了之後,後續的如果順序要什麼情況的話的話的話,就不一定會賠了

2樓:dy弱水

交通事故手受傷住院,一般都是病情穩定以後醫生就讓出院的,回家休養是對的,家裡比醫院有利於**,傷勢**後有沒有後遺症很難說的,你可以定期複查,**後去做個傷殘鑑定,然後再帶上所有的資料及傷殘鑑定去理賠。

3樓:暱稱請設定

既然醫生說可以出院了,那應該沒有繼續住院的必要了,回家遵照醫囑,也沒有大問題了,只是確實需要好好修養,有問題,及時就診,後續因這次事故產生的費用,還是由對方負責的,如果有後遺症,醫院評估後會給出報告,按報告向對方索賠。另外,之所以事故沒有處理,**就是在等您的後期報告,所以,不用擔心的,安心靜養就是了

4樓:

其實這種硬傷住在醫院裡和家裡都沒什麼區別!你在家只要注意不碰著應該沒什麼問題!互相體諒吧,畢竟另一方也不想傷到你,你都住了四十多天院了,對方要是家庭不是很好的話會被你拖垮的。

aqui te amo。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繼續**,等傷情穩定後再處理。

您好!交通事故中我是受傷者,對方有車險,事故認定他全責,我住院一個月,後來在家修養,定期到醫院複查

6樓:

如果構成傷殘,建議申請傷殘等級鑑定,然後找對方及保險公司協商賠償事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糾紛。

交通事故已經結案了,後遺症問題

7樓:玉杵搗藥

首先,表示一點疑問:樓主憑什麼認定是「同責任」?既然是「同責任」,為什麼認定是確實樓主全責?

下面回答樓主的問題。

十天過了之後,如果對方出現新的症狀,且有證據與車禍有關,樓主就有責任繼續賠償。

多說一句:

樓主所說的協議,不過是一份調解協議,不具備法律強制力,當事人完全可以隨時撕毀。

另外,樓主所提協議中約定的「十五天內」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依據法律,類似道路事故一類的民事糾紛,訴訟時效是一年。也就是對方在一年之內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樓主對其受到的傷害進行賠償。

8樓:牽華月

首先,你的事故是機動車之間的事故,還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事故。如果你是和行人發生事故,賠償三千你選擇私了,還不如公了,既然交警把事故認定書都給你了,而且判定你是全部責任,你大可以找自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其次,就算你們是同等責任,你作為機動車,從交通法上說,你至少承擔60%——70%的責任,這樣的話你自己車輛如果存在損失,你的保險公司還不會全賠,所以你被認定是全部責任還是交警照顧你的。

最後,至於後遺症的問題,和一樓的朋友回答是一樣的,只要可以證實確實是車禍所造成的,你就要承擔責任。一致協議你們在交**面算是瞭解清楚了,但是隻要對方採取上訴手段,你仍然要承擔責任的。

還需要什麼幫助可以直接加我好友

9樓:山東朱玉華律師

是否有保險?為何賠償3000元?

10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描述太過迷糊,詳情諮詢http://www.122885.com/

交通事故受傷未痊癒,交警要求結案

雞公樑的街娃 不叫結案,嚴格講應該是做出事故認定,交警的職責是調查事故原因,在規定的時限內作出事故認定。你沒有痊癒不影響交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你拿到事故認定書之後等痊癒了可以寫申請讓交警幫你們調解,你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可以結案,簽訂後期 費協議 交通事故,小車全責 你好,我一個月前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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