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大貨車司機付全責。因為行人走路打**忽視周邊環境,無意進入大貨車的盲區(內輪差),大貨車司機在行車時沒有看見走路打**的行人,把行人捲進車底致死,則大貨車司機構成故意殺人罪。
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比照我國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罪》處罰。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斑馬線有紅綠燈的地方且行人沒有闖紅燈,司機全責;如果行人闖了紅燈,且司機沒有超速,沒有打**、沒有瞌睡等違章,刑責可以免,賠償少不了;如果在沒有斑馬線紅綠燈的地方,一般來說都是司機責任重或者全責
3樓:雪依琳
行人有責任 ,貨車也有責任【貨車只是責任輕,並不代表沒有】。但是責任的輕重是的交警說了算,看給司機劃分多少責任了。 如果車是全險的話 ,就不用擔心,不是全險就和交警多協商了。
最後我說句多於的話 ,開車寧等1分不搶1秒,如果真遇到緊急情況了,要避重就輕, 把自己的安全和損失降到最低。 一路順風
4樓:正意得
走斑馬線?闖紅燈?如果行人有過錯的要承擔一部分
5樓:匿名使用者
行人無責,肇事者全責!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6樓:易書科技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四)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由此可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法律依據,交警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勘查現場,對雙方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做出準確認定。只有這樣,當事人才能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基礎上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如果當事人發現交警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存在不規範的地方,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
7樓:法律快車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依據以下原則:
1、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違法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事實。
損害他人的健康的客觀存在是構成侵權損害民事責任的前提。如果沒有造成損害,或者某種行為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並沒有成為客觀事實,就談上交通事故責任。
3、交通事故當事人主觀上有過失。
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因交通事故當事人心理上存在著過失,即當事人對發生交通事故應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知道違法行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卻輕信能夠避免。如果當事人存在著故意造成的不屬於交通事故的範疇。
4、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所謂因果關係,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觀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必然聯絡。如果違法行為與這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那麼行為人就要承擔相應責任。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的因果關係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一個重要條件。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相關法規有哪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法律依據有哪些
9樓:華律網
發生交通事故報警後,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會如何劃分本次交通事故的責任,因為這個責任劃分跟後期的賠償是息息相關的,那麼交管部門劃分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哪幾類呢?今天我就現實生活中最常見的雙方交通事故,給大家分享一下:第一,一方無責一方全責。
該種情形一般是一方無明顯過錯,而另一方面過錯比較重大的情形,這種情況下由全責方承擔全部賠償。第二,一方主責一方次責。這種情形,雙方都有過錯,但明顯一方過錯比較輕微,另一方過錯比較嚴重,這種情況下,雙方按比例承擔賠償。
第三,雙方同等責任。這種情形,一般是雙方均有過錯,且過錯程度相差無幾,那麼後期賠償雙方各承擔一半。第四,責任無法劃分。
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一般是交管部門經過勘查、檢驗仍然無法還原事故情況,無法判斷雙方行為過錯,所以對於責任沒有辦法劃分。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六條對於道路交通事故,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事故發生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對於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標準,筆者概括為交通事故的事實認定標準。
10樓:南海帥兵王
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有交警處理的交警會根據駕駛雙方違章情況劃分事故責任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1,主要責任,因駕駛人違章發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傷的應負全部責任,駕駛證吊銷二年
2,同等責任是駕駛人雙方都出現違章發生交通事故的雙方應屬於同等責任,駕駛證扣12分或者不扣分
3,次要責任人是對方違章發生交通事故是對方受傷或死亡的應負次要責任,駕駛證扣12分或者不扣分
11樓:易書科技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四)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由此可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法律依據,交警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勘查現場,對雙方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做出準確認定。只有這樣,當事人才能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基礎上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如果當事人發現交警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存在不規範的地方,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內機關交通管理容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13樓:法律快車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
責任大小,依據以下原則:
1、事故當事人的版違法行
權為。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違法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事實。
損害他人的健康的客觀存在是構成侵權損害民事責任的前提。如果沒有造成損害,或者某種行為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並沒有成為客觀事實,就談上交通事故責任。
3、交通事故當事人主觀上有過失。
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因交通事故當事人心理上存在著過失,即當事人對發生交通事故應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知道違法行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卻輕信能夠避免。如果當事人存在著故意造成的不屬於交通事故的範疇。
4、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所謂因果關係,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觀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必然聯絡。如果違法行為與這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那麼行為人就要承擔相應責任。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的因果關係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一個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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