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對的,因為高速的時候完全有可能撞上低速的或者中速的車,也就是3種事故概率的疊加。如果您覺得正確或者採納的話,麻煩給我好評哦,謝謝。
2樓:tom林濤
不對!!!
統計學講究的系統分配;和分佈情況;在你提供的資料中沒有提供數值比率;
也就是在中等速度行駛的車輛佔總行駛車輛的比例,例如;共有100輛汽車,有80輛的車在中速行駛,如果有五輛車出現事故事故率為5/80,高速行駛車輛只有10輛,如果有五輛車出現事故事故率為5/10.
上述為正確的分析方法;不能理解為5/100.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對!統計關係往往不能表明因果關係。由於多數人是以中等速度開車,所以多數事故是出在中等速度的行駛中。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對,因為忽略了高速駕車案例本來就不多這一基本事實,若按照發生事故比例,高速駕車發生事故的機率遠遠大於中等車速的事故比例。所以不對
5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車禍發生與駕駛的注意決對的關係,當車速一快你的精神就會面集中,如果車速慢你則是因為路面狀況或交通狀況造成所以你會注意,所以車禍會發生少,而中速度則大家都等速所以不會太注意然後又沒保持安全距離,當有突然狀況產生時大部份是來不及反應而出車禍,所以出車禍大部份因為沒注意而不是因車速的快慢,只要不專心開車的人大部份都會接二連三的出車禍,正常人發生了一次車禍要第二次出車禍就會少了很多,因為會小心了,所以真正車禍發生是因為不夠專心開車及沒保持安全距離。
6樓:匿名使用者
150k一般來講除非飆車族或者高速。飆車的一般來講技術都不錯。高速路事故相對本就不多。因此…
交通事故有哪些分類
7樓:華律網
如今人們的生活越來越好,道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發生交通事故也是無法避免的,但是交通事故也是分等級的:1、按照損失程度分: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2、按照損害後果分:死亡事故是指僅有人員死亡或者既有人員死亡又有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傷人事故是指僅有人員受傷或者既有人員受傷又有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
財產損失事故是指僅有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
8樓:匿名使用者
一、按照後果分類
1、輕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中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按照原因分類
1、主觀原因
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本身內在的原因,即主觀故意或過失,主要包括:違反規定、疏忽大意、操作技術等方面的錯誤行為。
2、客觀原因
指由於車輛、道路、環境條件(包括氣候、水文、環境等)不利因素而引發的交通事故。
三、按照交通工具分類
1、機動車事故
指在事故當事方中機動車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但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的事故中,機動車負同等責任的,也應視為機動車事故。
2、非機動車事故
指畜力車、三輪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
3、行人事故
指事故當事方中行人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的判定
行車事故責任按程度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一定責任。按責任關係分為直接責任、間接責任。行車事故中承擔的責任分配關係如下:
全部責任100%,主要責任75%,同等責任50%,次要責任30%,一定責任10%。
事故責任判定具體方法如下:
一、行車事故責任按責任程度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一定責任;按責任關係分為直接責任、間接責任。
1、事故全部由一方原因造成,則承擔全部責任。
2、當事故由兩方以上原因造成,相關單位不能提供事故的原因,造成難以分清責任時,可裁定相關單位均衡承擔責任。
3、當事故南兩方原因造成,主要原因一方則承擔主要責任;非主要原因一方則承擔次要責任。
4、當事故由三方以上原因造成,則視各方責任依次承擔主要責任、次要責任、一定責任,或具有非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但與事故發生有一定的關係時,則負有一定責任。
二、因不可抗拒的外因造成的事故,不計事故指標。若因處理不當造成的次生事故,將按上述條款追究有關部門和個人的責任。
三、當一起事故同時符合兩類以上事故的定性條件時,按最重的性質定性。
四、新線系統裝置在質保期內,由於產品質量問題造成事故時,可對專業管理責任單位降級定責。
五、相關部門委託地鐵外部單位施工發生事故追究相關單位的委託管理責任,負一定責任。
六、對事故責任者,應根據事故性質和情節,予以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9樓:匿名使用者
城市交通事故類:
──直行事故。市區非主要路口及邊遠郊區,由於沒有安裝紅綠燈,直行車輛發生事故的概率較大,約佔事故總數30%.
──追尾事故。多發生在遇紅燈急停車時由於前後車距過近而追尾,或雨霧天氣則追尾更為常見,約佔事故總數13%.
──超車事故。快速車在超慢速車時與對面車相撞,或與突然橫穿的行人、騎車人相撞而導致;夜間超車時遇對向車炫目燈光,亦常造成事故;約佔事故15%.
──左轉彎事故。交叉路口左轉變時,交織點多,車與車、車與人衝突可能性增大,常引發事故,約佔事故總數25%.
──右轉變事故。在巷道的進出口、單位大門的進出口和一些十字路口,是右轉彎事故的多發之處,約佔事故總數20%.
山區公路交通事故類:
──窄道事故。由於公路等級低,加之塌方、損壞失修,多顯路徑狹窄。行駛車輛不減速,會車不禮讓、搶先行,往往導致事故。
──彎道事故。行駛彎道,倘車速過快、超載或操作失誤,易造成事故。
──坡道事故。行駛坡道,常見車輛前溜或後溜,則往往是超載車輛或“病”車,一旦操作失誤,則事故難免。
幹線公路交通事故類:
我國幹線公路密佈山區和鄉鎮,旦少劃中心線和快慢分道線,由此引發常見事故。
──會車事故。由於一般車輛均居路中行駛,一旦車速快而會車不注意禮讓,臨近才避躲,則往往不及相相撞。
──超車事故。居路中行駛,遷有一方超車,倘措施不及或操作失誤則相撞難免。
──停車事故。幹線路窄而不隨意停車多,尤其在夜間,一旦停車不開尾燈,或車周邊未安置警醒物,過往車輛則易於停車相碰撞而導致事故。
10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我國現行的交通事故責任共分五類,即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認定的標準分別是:
(1)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係的另一方無責任。如某司機由於醉酒開車突然把車開入左側,把正常騎自行車行駛的某學生撞倒。被撞人員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於駕駛員一方的違章行為造成的,因此該司機應負全部責任,而被撞人由於無違章行為而無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要負主要責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學生騎自行車由北向南行駛,在百貨大樓轉盤處騎入快車道,與某司機駕駛的由東向西行駛的解放牌掛斗車相刮,汽車從女學生胸部軋過,經搶救無效死亡。在這起事故中,女學生騎自行車侵佔快車道,避讓措施不當,應負主要責任。
司機開車不注意觀察,負有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情節相當,各方負同等責任。如某物資運輸公司的司機陳某,駕駛大貨車以
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從北向南行駛。行至這條公路19公里處時,在陳前方
六、七十米處,某單位司機張某駕駛130貨車,以60多公里的時速相對駛來。陳某不顧會車危險,仍然強行超越車前右側一行駛馬車,結果在兩車接近時,雙方司機驚慌失措,加之車速快,躲讓不及,造成兩車相撞,130 貨車被撞後栽入旁溝內。這起事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由於兩車司機忽視交通安全,違反交通法規,釀成災禍,理所當然地應負同等責任。
未過戶汽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由誰負責
未過戶的車輛造成交通事故由誰賠償?按新的相關法條,車輛未過戶但有買賣協議的就由新車主負責,不關原車主的事了。如果連買賣協議都沒有新車主沒有賠償能力那就要舊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了。我也買了二手車,未過戶,上月我撞到了一名清潔工,我全責,原車主沒責任,不過萬一我跑了,原車主肯定要負責任啊!我也後悔啊!當...
汽車與電瓶車交通事故,汽車與電瓶車發生交通事故賠償問題?
善行著手成春 由交警部門責任劃分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 身 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超過交強險賠償的損失,由第三者責任險進行賠償,對於標的車及標的車上人,標的車駕駛員的賠償由車損險,車上人員和駕駛員座位險進行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
汽車與電瓶車交通事故,汽車與電瓶車發生交通事故賠償問題?
法律達人 一 被保險機動車與非機動車 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 身 財產損失的,首先應當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交強險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受害人的權益,保險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或者減輕其賠償責任。只有在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才能免責。二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