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借錢給乙,乙將錢又借給丙,最後丙還不起,乙應承擔什麼責任

時間 2021-07-09 16:40:25

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兩個法律關係。

乙只同甲產生借貸關係。乙應該還錢給甲。

甲向乙借錢,寫了借條,後甲將錢又借給丙,丙向甲寫了借條。現丙生意虧了,無能力還甲的錢。導致甲欠乙錢

2樓:大律師網

不對,只能由乙提出代位權,甲是不可以的。而且,代位權行使也是很很多條件的。“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甲借錢給乙,乙借錢給丙丙同時把車抵押給乙,乙給甲,到時間丙不還錢甲就把車子賣了,請問有什麼罪嗎

3樓:匿名使用者

丙在在借錢時將汽車設定抵押,當丙在規定時限時不還錢,債務不能得到清償時,債權人甲就可以將該車進行變賣優先受償。但乙應該將錢再還於甲,乙拒絕還錢,屬於違約行為。

4樓:天行不二

沒罪啊!債權轉

讓而copy已~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於第三人。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係的新的債權人,原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權利。

甲向乙借錢,甲拿走了錢,簽名是甲和丙,乙告丙,丙是否承擔責任

5樓:陳金華

1、到底是誰借了錢,是甲乙之間借錢,還是甲和丙向乙借錢?

2、如果借條上是甲和丙向乙借錢,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只能說甲和丙要承擔連帶責任。丙所謂的借條上什麼都沒寫的說法,根本就沒有證據證明!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甲認賬,三人重新簽署相關協議;如果甲不認賬,申請甲為第三人。如果找不到相關證據證明丙與此事無關,丙應該承擔責任,因為丙作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應該能夠預示到在沒有內容的借條上簽字的風險,併為之負責。

甲方借錢給乙方,乙方又把錢借給丙方,口頭約定付息,實際已付息,後丙方生意虧了,無能力還錢。現甲方告

7樓:匿名使用者

甲方借錢給乙方,乙方借錢給丙方,丙方不還錢,該怎麼辦

甲找乙借錢,然後錢給了丙用,乙是否可以要求甲與丙一起承擔還款?

8樓:

乙應該要求債務人甲承擔還款義務,協商不成,可以訴訟要求對方還款,並可以在勝訴後申請強制執行。

甲將乙灌醉將乙的1000元拿走,為什麼不構成盜竊罪?那麼又構成其他罪

戚廣利 甲將乙灌醉將乙的1000元拿走,涉嫌搶劫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 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 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所謂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 脅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無法反抗,而當場劫取財物的行為。如用酒灌醉 用藥...

甲把偷來的東西賣給乙,乙又賣給丙,乙 丙均不知情

遊樂裝置 公安是有權利追贓的,而且贓物是不受善意取得的保護的,丙的損失可以找到乙,乙再找甲。我國立法司法實踐和通說認為 盜髒物屬於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受害人可行使追及權。但是有兩種情況為例外 1 盜竊物是有拍賣市場 其他公開交易場所以善意方式購買的,除非向善意人支付價金。否則不能要...

甲數除以乙數商是25餘數是六如果將甲數和乙數同時乘10,餘數是多少商是多少

餘數是60 乘以10 商是25 不變 兩個數相除又叫做兩個數的比。若ab c b 0 用積數c和因數b來求另一個因數a的運算就是除法,寫作c b,讀作c除以b 或b除c 其中,c叫做被除數,b叫做除數,運算的結果a叫做商。被除數擴大 縮小 n倍,除數不變,商也相應的擴大 縮小 n倍。除數擴大 縮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