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燕思
那你這個私人老闆。他就沒有良心吧。你給他幹十年了。
都有了感情了。他為什麼要吃你呢?那你跟他沒有訂合同。
那好吧。只要他把工資給你的臉殺了。工資都給你發完了。
那你可以就不幹了。在從新找工作吧。人。
只要你下苦。走到**?都有活幹。
都有班上。今年他突然辭你。你就不幹了。
再從新走別的地方去幹吧。
2樓:東北情感老師
那就走人唄,又不能可一棵樹活著,只要你有能力,有實力,換個環境,沒準比你在他這混得還好!記得樹挪死,人挪活!那你想怎麼辦?
3樓:yyl非凡
那就好好和老闆談談把該給你的全部要回來,然後走人。這叫豬八戒甩手不伺候猴了。估計公司也是經營慘淡,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4樓:執子之手
你們之間的通話記錄,聊天簡訊以及領工資的票據。這些都是證據。
可以找律師諮詢一下。
如果他沒有拖欠你工資,我個人認為沒必要再找他。重新再找一份工作。通過一些方法回去工作,在一起也不愉快,毫無意義。
5樓:愚者思思
資本家就是如此,他如果幫你交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也就算了,假如沒交,你可以諮詢勞動仲裁部門,看看有啥辦法。
跟私人老闆幹了十年都沒有交保險我該怎麼辦?沒有有力證據的情況下,該著哪些部門
6樓:吳聞聞
跟私人老闆抄幹了十年就襲必須要其為你bai交足勞動保險金!為此,建du議你採取的做法zhi是:dao1、要直接找老闆本人,要據理力爭,要其補交十年的勞動保險金。
2、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訴,請求支援和幫助。3、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運用法律手段維持自己的正當的合法權益。對於證據問題,你的十年期間應有很多的證據,如每次取得老闆企業的工資等收入憑據,老闆企業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時的用工登記,以及當地可以證明你與老闆企業存在僱傭關係的所有人員。
我母親給私人老闆承包的蘋果園裡幹活,幹了有半年多,突發腦幹出血,搶救無效去世,老闆說他沒一點責任
如果是在工作期間突發腦出血,老闆肯定多少都要負責任,因為老闆和你母親是有僱傭關係,老闆肯定是要賠錢的,至於賠多少那要看你們的協商結果。 向法院起訴,各自請律師,由法院判決。不在立場上選擇,不搞民意審判。 lyllyl平安果 我母親給私人老闆承包的蘋果園裡幹活,幹了有半年多,突發腦幹出血,搶救無效去世...
幹了十年的公司,但是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辭退了怎麼樣要補償
帥氣的小宇宙 公司屬於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勞動仲裁 提起訴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
我在公司幹了快十年了,不想做了走的時候公司有賠償嗎
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