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要起訴離婚!我沒有過錯 法院會怎麼判

時間 2021-07-02 01:19:34

1樓:

沒有過錯、沒有法定判決離婚的理由,一般法院不會強行判決離婚。如果想要離婚,可以進行多次訴訟。離婚不以一方有過錯為前提。

判決離婚的前提是雙方感情是否破裂,正常情況,如果提出離婚的一方沒有證據證明感情破裂,而另外一方又堅持不同意離婚的話,一般不判決離婚,但是,六個月後,如果再次提離婚,法院一般就會判決離婚。

2樓:上海笙銘律師

1、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准予離婚。

2、法律依據:《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樓:何b如

你老婆在你自認為沒有過錯的前提下主動提出離婚,可以肯定的講這其中一定是有原因的,要知道婚姻對一個女人來講相當於什麼?離婚對一個女人來說將意味著什麼?我想你不應該單一的查詢對錯,要從整個婚姻當中全面審視,看問題究竟出現在哪兒,首先你要確定的是雙方還愛不愛?

都愛,都不愛,一方愛一方不愛,第一種問題不大,你只需自查自醒即可。第二種也好辦,即然都已不愛就沒必要保持名份。後一種有些麻煩,一方愛一方不愛了,實質上同樣沒有保留和維持的必要,你或許能明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但你或許還不明白“己若欲之慎施於人也‘’的道理,也就是,你想給他,但要知道他或許未必想要,你的情況跟我大致相同,我選擇的是送她離去,併為她買了一件兩萬多的裘皮上衣讓她一輩子都捨不得扔,只要穿上裘皮自然會想起我對她的好,並且從此我不再與她有任何聯絡,結果她好後悔,快兩年了現在仍然後悔不已,我贏了。

如果我不選擇放棄你知道會怎麼樣嗎?最終還是要離,並且會讓她很看不起,離開了她如同解放一樣,甚至這輩子都不會再想見我。應該學會適時的放手,至少你會贏得尊嚴。

4樓:銀河飛渡

你說你沒錯就沒錯?男人忙於事業,可能她覺的你太專注於事業讓她沒有安全感什麼的,先和她好好調節,注意自己的言行,控制好脾氣,你是她的唯一,要好好愛她才對。

5樓:譚朝先

拖久了你老婆堅持離的話,分居兩年i以上,會判離

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不會判離的,即使沒有過錯,第二次往往都會判離的!

7樓:檀香

一方堅決不同意又沒有過錯的,第一次起訴一般不判離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真沒有過錯,哪法院不會判的,不過說回來她一心想離婚 我還是勸你離了吧,這樣都好

9樓:無法忘懷的夢瑩

先是調解,沒有正當理由一般不會直接判離婚。

10樓:

你要不願意 一般離不成

11樓:匿名使用者

是你的就是你的 不是你的咋整也不是你 順其自然

如無過錯方不願離婚,另一方堅持要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12樓:郭軍峰

如果無過抄錯方堅持不

離婚,另一方堅持離婚第一起訴法院不會判決離婚的。一審法律判決不準離婚之後的6個月,另一方才可以再次起訴離婚。至於第二次法院也不一定會判決離婚,如果法院要判決離婚,無過錯方可以主張賠償的。

如有不明白的及時請追問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可以判離婚。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判決所考慮的關鍵因素,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只要堅持離婚,一般都會被法院判決離婚的。因為堅持離婚就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

15樓:匿名使用者

哦 單方的要求離婚法院貌似是不會批准的,只會是婦聯調節

16樓:談愛太假

第一次不會,半年後再起訴的話,會的。

17樓:吾非神

通常第一次起訴離婚,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會當庭調解,就算調解不成,法院也不會判離婚的,半年以後在起訴離婚。到時就算他不同意也法院也會判離的,因為感情確實液晶破裂了。祝好運

18樓:匿名使用者

看雙方感情情況和具體生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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