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樵夫劉海哥哥
這個只有通過訴訟的途徑啦!用付款證明材料來收回房子吧!先讓法院判決房本失效!再憑判決書去更名吧!
2樓:
其實這個是個非常難的問題,這個是涉及到取證的問題,你能證明房子是你給兒子買的,或者能夠證明孩子沒有收入,等等,很多複雜的問題,需要去取證,而且又是你們家庭的問題,你講麻煩,但是最後問題還是能那個解決的的。
3樓:
這種情況只能通過法律途徑才能收回,再說父與子關係如果是用極端方式來解決問題,你覺得好嗎。
4樓:直流變頻
這個只能自己收集房子確實是自己買的證據,通過訴訟來收回房子。
5樓:錦雞
我覺得這個不容易操作,因為房產證上已經寫上了你兒子的名字,所以,你往回要很困難,另外,你當初買房子時的合同特別是交款合同書上如果是你的名字,這個對你要回房子是有很大幫助的,再說已經給兒子了,怎麼還要回,沒有聽說過。
6樓:
可以到法院上訴,要求兒子負養老之責,並說明買房情況,拿出買房時的證據。要求繼續居住。
7樓:
父母出資買房子寫兒子名字,房子的產權就是兒子的,也就是說這房子是你兒子的。兒子不孝,想收回房子的話,1.通過各種方法和兒子協商,看兒子能否讓出房子,父母收回房子。
2.走法律程式,法律是講證據的,對任何人都一樣。父母要講清買房子資金的**,特別是交的房錢的證據,銀行的票據,轉賬記錄,等等所有說明房子是父母出錢買的理由和材料,親戚朋友的談話記錄也都可以作為輔助證明材料。
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名字寫了兒子兒媳,現在不孝順能收回嗎?
8樓:匿名使用者
1. 從法律角度講:
①外公外婆將房產證寫了你舅舅舅母的名字,就表明他們已經將房子贈予了你舅舅舅母。他們已經失去了對房屋的所有權和處置權。
②但是,如果事先約定:一旦你舅舅舅母不孝順,外公外婆有權收回房子。並且有雙方寫下的憑據可查。目前,外公外婆可以憑此約定收回房子。
2. 從親情角度看:
①舅舅舅母是外公外婆的親兒子和兒媳婦。他們四人之間根本沒有深仇大恨,僅僅是子女和父母之間在處置房子的問題上意見不一致產生矛盾而已。應該沒有必要發展到對簿公堂的地步!
②二老生下了你舅舅。你舅舅應該做通你舅母思想工作:他們作為晚輩應該從尊敬長輩孝敬父母的角度借拆遷的機會把二老的住房妥善安置好才對!
③否則,最後無地自容的將會是他們!因為,不孝順父母的人將會在社會上被他人戳脊梁骨。與此同時也為自己的子女樹立了一個壞榜樣!說不定他們的子女長大以後也會對他們不孝!
但願你舅舅舅母能夠想通這個問題。不再回避協商,主動回到父母身邊妥善解決問題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婚前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寫的兒子名字,婚後兒子不孝,媳婦說房子是她的要把老人趕出去.父母能要回房子嗎?
9樓:匿名使用者
老人有房屋首付款的票據嗎?如果有再帶上以上你說的那些票據,拿上兒子的身份證,房產證,以及老人的身份證,去作一個婚前財產公證就可以了。結了婚也是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的哦。
這樣房子就跟媳婦一點關係也沒有了,就算離婚她也沒有份。需要的手續可能還不止這些,具體在到相關部門打聽一下吧
10樓:歪轉
如果房產證已經下了,寫的是兒子及媳婦的名字,如果要趕老人出去,那也沒有辦法,晚輩只受到道德的譴責,當然如果老人在這種情況下要求獲得賠償也是可以的,根據付款憑證到法院起訴;
如果只是簽了合同,還未下房產證,老人可以拿著付款憑證要求更改房屋所有權,那樣兒子媳婦就只有她們自己出去了。
建議讓老人先把收據拿到開發商處(按老人名字)換成發票,這樣更有法律效力。
夫妻假離婚後由男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子,房產證寫的是女方名字,買完就復婚了,如果現在離婚,房子怎樣分配
男女雙方結婚前購買的房產 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女方一方的財產,離婚時,男方無權要求分割。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
父母給子女買房子,應該寫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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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可以寫剛出生孩子的名字麼,買房子寫孩子的名字可以嗎
健身 很簡單 未成年子女買房需要父母 具體程式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1 現金購房 父母 子女選房,孩子父母二人同時到交易所並持其身份證 戶口本 結婚證 或離婚證 親屬關係證明 如戶口在一起,戶口本可做為親屬關係證明,如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出生證明 派出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等 簽訂 房地產買賣契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