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借條沒有匯款記錄,起訴對方能勝訴嗎

時間 2021-06-07 17:51:43

1樓:ooo藉口

要看借出的金額,如果是額的話憑藉條就可以勝訴,但是如果你出借的款項是比較大額的現金,例如幾十萬,那不僅需要提交借條,更需要提交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否則有可能敗訴。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民事審判工作中的若干具體問題》第十條第1小點

關於舉證證明責任問題。要正確理解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九十條的規定。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要完成的是舉證證明責任。在沒有達到證明責任標準的情況下,不能認定其完成了舉證證明責任。

民間借貸糾紛中,尤其是出借人主張大額現金交付的,對於借貸事實是否發生,是出借人需要舉證證明的重要內容,欠缺這個事實,只提供借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的,不能視為其完成了舉證證明責任,需要當事人進一步提供證據來證明。

對於這一點,自2023年以來,應該說我們的司法政策是一貫的,包括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2023年杭州會議紀要和2023年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總體要求就是對借貸事實是否發生要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等事實進行綜合判斷。

只有在貸款人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待證事實的發生具有高度可能性、足以使法官對現金交付的存在形成內心確信的標準時,才能被視為完成證明責任。實踐中,要注意不宜以借款數額大小為標準來劃分舉證責任輕重。

2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只有借條沒有匯款記錄,起訴能否勝訴需要看對方當事人有沒有提出異議並且能不能提供足以反饋的相反證據,如果不能,法院可以認定借條具有證明力,可以作為證據。

1、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如下:

第七十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影印件、**、副本、節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複製件、**、錄影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製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擴充套件資料

借貸糾紛,向法院的起訴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3樓:1949的忘憂草

能.只要有借條就是對方借錢的憑證.不要匯款記錄也能勝訴

4樓:再見吳彥祖

如果是小額現金交易,一般來說借條就可以證明。對於大額的現金交付,需要做出合理說明,法院還會調查經濟能力,雙方之間關係、財產變動情況綜合查證是否有借款關係

5樓:中知議仁

我個人認為:

第一、關於因借貸引起的債權債務糾紛,屬於民商事法律關係的範疇,在程式上適用《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檔案的規定。如果您的財產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到當地的區縣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二、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其中,認定事實需要證據。在您的提問中所涉及的借款案件中,既有借條又有轉賬記錄,在法律效力上是相對完備的,只有借條或只有轉賬記錄,在法律效力上也是足夠的。

因而,如果您能保證借條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您基本上是能勝訴的。

第三、綜上,我的答覆是:只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起訴的話,是能勝訴的。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錢借給朋友沒打借條,朋友還是讓我把錢轉到他朋友賬戶上的,現在不承認了只有轉賬記錄跟他發過來讓我轉賬到他朋友的轉賬賬戶請問這樣我可以報警要回錢嗎?

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 40

7樓:匿名使用者

有借條就可以起訴,不一定非得有轉賬記錄,可以是現金方式交付的借款行為,當然,如果有借款記錄的話,那你的證據就更加完整了,所以,如果以後借錢的話,最好是通過轉賬的方式處理,然後再加上借條,就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

總體要求就是對借貸事實是否發生要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等事實進行綜合判斷。

只有在貸款人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待證事實的發生具有高度可能性、足以使法官對現金交付的存在形成內心確信的標準時,才能被視為完成證明責任。實踐中,要注意不宜以借款數額大小為標準來劃分舉證責任輕重。

8樓:墨汁諾

可以起訴,如果是真實的借款,借條就是最好和最有力的證據。金額不大的情況下一般能夠支援。大金額需要轉賬記錄佐證。

除借款人自己承認外,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否則也將面臨敗訴的風險。證據包括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借條屬於直接證據。還可以通過提供證人證言、錄音、簡訊、聊天記錄、等間接證據來支援自己的訴訟請求。

建議在通過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證據時,可以通過自認的方式,比如協商,通過錄音或其他記錄方式確定存在欠款事實、債權債務關係,向對方通過書面方式催要,讓對方簽字確認等;

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這種債權一定要儘快解決,可能有訴訟時效的要求,只要距最後一次向他追討欠款沒超過3年即可,如果超過3年屬於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會支援您的請求。

9樓:

光有借條,沒有收條,也沒有轉賬的記錄。並無法確認,有效確認,是不是把錢借出去了?這種情況下是屬於證據不足,起訴並無勝算。

10樓:

沒有事實形成,當然不成立。如果以此為依據要錢會被以敲詐勒索罪起訴。

11樓:千祺瑞

答: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事實應該可以起訴。

12樓:

民間借貸需要實際給付金錢才成立,如果虛構事實支付事實,可能涉嫌詐騙及虛假訴訟罪。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第

一、關於因借貸引起的債權債務糾紛,屬於民商事法律關係的範疇,在程式上適用《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檔案的規定。如果您的財產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到當地的區縣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

二、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其中,認定事實需要證據。在您的提問中所涉及的借款案件中,既有借條又有轉賬記錄,在法律效力上是相對完備的,只有借條或只有轉賬記錄,在法律效力上也是足夠的。

因而,如果您能保證借條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您基本上是能勝訴的。第

三、綜上,我的答覆是:只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起訴的話,是能勝訴的。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14樓:興思聰

轉帳記錄必需經銀行蓋章才具有證據的效力。單憑轉帳記錄起訴,還是單薄了點。我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

“公民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為不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也可以採取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 在借貸糾紛案件中,原告作為債權人行使債權請求權,首先應該主張其請求權成立並已經屆期,為此其應該向法院提供其權利發生並已經屆期的法律事實成立的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第5條的規定,借貸案件的證明要求較高,只有借貸關係明確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如借貸事實存在疑問或不明確時,則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沒有借條,只有銀行轉賬記錄,這樣能起訴嗎

15樓:

沒有借條,只有銀行轉賬記錄是可以起訴的。但在被告不承認借款的情況下需要原告提供其他相應的證據。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16樓:華律網

轉帳記錄必需經銀行蓋章才具有證據的效力。單憑轉帳記錄起訴,還是單薄了點。我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

“公民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為不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也可以採取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 在借貸糾紛案件中,原告作為債權人行使債權請求權,首先應該主張其請求權成立並已經屆期,為此其應該向法院提供其權利發生並已經屆期的法律事實成立的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第5條的規定,借貸案件的證明要求較高,只有借貸關係明確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如借貸事實存在疑問或不明確時,則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17樓:來自龍昌峽厚德載物的金雕

只有銀行的轉賬記錄有證據是可以起訴的,合法合理的訴求會得到法院的支援。如果條件允許可以讓對方補寫一份借條,如果對方拒絕,還可以通過簡訊**等資訊向對方確認該筆欠款存在,然後去法院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時候,應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關係的存在證據。

第十七條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結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的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後,原告扔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從法律角度可以看出,借條、收據等是最直接的債權憑證,有這些證據才能表明借貸關係的存在證據。如果沒有這些,就會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產生。

擴充套件資料:

市民趙先生在一家公司上班,在工作中,他認識了與公司老闆有生意往來的田某。由於平常接觸較多,趙先生與田某逐漸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2023年9月,田某找到趙先生,以自己買房急需用錢、手頭的資金又週轉不開為由,希望趙先生能借他5萬元,並承諾半個月內就可歸還。

趙先生很快就通過銀行轉賬將錢打給了田某。考慮到自己與田某關係很好,趙先生並未讓田某書寫任何形式的借款協議。不成想,半個月過去了,田某卻稱還不了錢。

隨後的日子裡,趙先生多次找田某要錢,田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託,幾個月後,趙先生髮現他竟然聯絡不上田某了。無奈之下,趙先生將田某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歸還借款5萬元整。

石市橋西區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此案,在庭審中,被告田某本人並未到庭,只委派了律師為其答辯。律師稱,原告趙先生所訴的事實不屬實,趙先生所訴田某借款的5萬元,實際上是趙先生返還給田某的好處費。律師表示,趙先生是田某向第三人安某借款的中間人

。2023年6月,趙先生承諾可以讓安某借給被告田某400萬元,並約定田某給趙先生5%的好處費即20萬元,隨後,20萬元已經以現金形式付給了趙先生。但實際上,安某隻向田某提供了300萬元借款,趙先生應得好處費為15萬元,所以,田某收到的5萬元並非借款,而是趙先生返還給他的好處費差額。

針對當事雙方就5萬元各執一詞的說法,為查清本案事實,法庭要求庭審後被告田某本人到庭說明情況,被告逾期未到庭應當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但最終,田某在規定期限內一直未到庭解釋。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趙先生提交的銀行轉賬憑證,能夠證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款項。對於支付款項的原因,由於沒有借條等證明形式,被告抗辯稱原告向其銀行賬戶打款系原告償還多收取的好處費。

庭審法官表示,原告作為安某的**人,促成安某與被告簽訂借款合同,但合同中並未對**人收取好處費一事進行約定,且被告也無其他證據證明原告收取了被告的好處費。

綜合具體情況,法院對原被告之間借貸事實予以採信,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判決被告田某償還原告趙先生借款本金5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趙先生已經申請強制執行。

借條沒有寫原因和被借人姓名只有借錢人簽名有法律效力嗎

戚廣利 借條沒有寫原因和被借人姓名只有借錢人簽名,這個借條存在瑕疵,在補全相關證據的情況下具有法律效力。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借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

沒有借條怎麼要債呢,要債沒有借條怎麼辦

您好,您可以找當地 綜治辦說明相關問題,進而尋求幫助。借款沒寫借條現在賴賬,應當想辦法找當時借款的證據,找到相關證據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應當符合起訴條件。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 有明確的被告 三 有具體的訴訟請...

借條沒有當著債權人寫有效嗎,民間借條上沒有寫債權人的名字,請問這借條有效嗎

1 本案雖說是借款,但既然出具的是欠條,並且由借款人親自書寫,說明是其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只要借款人收到了該借款,出具欠條從法律意義上說就是雙方之間形成的是單純的債權債務關係。即使雙方沒有見面,欠條所反映的債權債務關係依然受法律保護,即這樣欠條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況且你朋友作為中間介紹人,更能說明欠條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