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對傳喚的訊問地點作了明確規定: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他的住處進行訊問。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原因和處所通過**、手機簡訊、傳真等方式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公安機關傳喚違法嫌疑人時,其家屬在場的,應當當場將傳喚原因和處所口頭告知其家屬,並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被傳喚人拒不提供家屬****或者有其他無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去,但是為了法律公正,建議去。
1、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有配合被調查的義務;
2、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3、在現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4、根據以上規定,傳喚不能適用於證人。目前,由於證人保護制度不完善,證人不願意作證的情況還存在。對此,執法部門應進行詳細的法律宣傳,並耐心細緻地做好證人思想工作。
3樓:
警察傳喚必須去,不去的話依法可以強制傳喚。
警察傳喚,分為治安傳喚和刑事傳喚,當事人應當接受傳喚,及時到公安機關進行訊問,配合調查。
警察傳喚必須去,如果不去的話,對被傳喚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的,經領導批准,依法實施強制傳喚。
強制傳喚,是公安機關在辦理行政案件時,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嫌疑人,使用強制方法將其帶至公安機關或指定地點接受詢問的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擴充套件資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4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不可以不去的,如果不去將面臨強制傳喚,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七十四條 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需要拘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經過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傳到其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進行訊問。需要拘傳的,應當填寫呈請拘傳報告書,並附有關材料,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傳喚程式: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九十四條 傳喚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出示傳喚證和偵查人員的工作證件,並責令其在傳喚證上簽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應當由其在傳喚證上填寫到案時間。傳喚結束時,應當由其在傳喚證上填寫傳喚結束時間。
犯罪嫌疑人拒絕填寫的,偵查人員應當在傳喚證上註明。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偵查人員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並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
在訊問筆錄中應當註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並由犯罪嫌疑人註明到案時間和傳喚結束時間。對自動投案或者群眾扭送到公安機關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傳喚。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九十五條 傳喚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傳喚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期限屆滿,未作出採取其他強制措施決定的,應當立即結束傳喚。
傳喚查證筆錄記錄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四條 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被詢問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更正。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詢問的人民警察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被詢問人要求就被詢問事項自行提供書面材料的,應當准許;必要時,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詢問人自行書寫。 詢問不滿十六週歲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九十六條 傳喚、拘傳、訊問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並記錄在案。
5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否則可能會被強制傳喚。
江蘇周斌律師
6樓:凡此納特
不可以的,收到傳喚書必須過去傳喚地點進行詢問。
如果你對傳喚書有異議,可以在接受詢問之後向相關的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提出異議。
7樓:落魄的親王
對於本地派出所的傳喚應該前去,把與自己有關的法定事項向警察進行說明指證!否則,派出所有權對拒不報到的傳喚人進行拘傳,這是法律規定的動作!到時被警察戴上手銬帶到派出所,卻沒有什麼大事,那就冤枉了,對法律的尊重就是對自己基本權力的尊重!
對於外地派出所的傳喚可以不予理睬,因為公安機關有確定範圍屬地的管轄權,超出管轄權範圍的須聯絡所在地公安機關協助!
8樓:
可以的。跨區了,有問題的
異地公安可以直接傳喚當地居民嗎?
9樓:取名好煩麻蛋
1、這樣的程式
是不合理的。派出所異地傳喚,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不去,要是侵犯合法權益可以向法院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對傳喚的訊問地點作了明確規定: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在實踐中,異地傳喚犯罪嫌疑人的現象在全國各地普遍存在,集中表現在對流動人口犯罪案件的偵辦中,許多外地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後,又回到了原籍,辦案人員在需要傳喚時,往往是通過郵局將《傳喚通知書》郵寄過去,有的乾脆打**通知,要求其某年某月某日到本單位接受訊問。
2、異地傳喚必需辦理傳喚手續,持手續到居住地公安機關進行傳喚。
10樓:或許有
不可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對於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縣內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為進一步細化操作,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縣內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第三百一十三條同時規定:
異地執行傳喚、拘傳,執行人員應當持《傳喚通知書》、《拘傳證》、辦案協作函件的工作證件,與協作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聯絡。協作地公安機關應當協助將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到本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住處進行訊問。
11樓:特別想家還有媽
異地公安不可以直接傳話當地居民。異地公安可以通過當地的公安。去間接的傳喚當地居民。
12樓:氤氳成迷
這個是不可以的,必須要同當地的公安局打招呼,特殊情況下可以列外
13樓:薛定諤的貓亅
不能,在法律程式上不合法。如果在當地**配合下,是可以的。
實踐中,若兩地距離遠或者就案情問題來說簡單,可以委託當地執行。如果距離近或案件沒有結案還要繼續審訊的話,是要帶回羈押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2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時,應當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依照《刑事 訴訟法》第64條的規定,決定拘留的機關在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者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行政拘留是指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合併執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20天。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刑事拘留不是處罰或者制裁。
若後被無罪釋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對傳喚的訊問地點作了明確規定: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他的住處進行訊問。
但在實踐中,異地傳喚犯罪嫌疑人的現象在全國各地普遍存在,集中表現在對流動人口犯罪案件的偵辦中,許多外地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後,又回到了原籍,辦案人員在需要傳喚時,往往是通過郵局將《傳喚通知書》郵寄過去,有的乾脆打**通知,要求其某年某月某日到本單位接受訊問。由於缺乏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傳喚不到案的問題比較突出。
15樓:匿名使用者
異地公安傳喚當地居民,要配合當地公安,當地派出所進行傳喚。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程式也不合法。但如果在本地公安的帶領下就無可非議的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並不違法刑訴法的規定, 可以傳喚,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合法的,因為他們只對你進行了詢問而已,並沒有使用傳喚證,如果使用傳喚證在當地對你進行詢問或者訊問都是可以的,除非他們把你傳到你所居住地之外的地方屬於違法
現在派出所傳喚我是否可以不去
1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警察傳喚必須去,如果不去的話,對被傳喚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的,經領導批准,依法實施強制傳喚。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
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派出所傳喚需要出示什麼
法律分析 派出所傳喚的流程 一 在消防執法過程中,需要傳喚的,承辦執法人員應當填寫 傳喚證 呈批報表,報領導批准後,出具 傳喚證 二 承辦執法人員依法將 傳喚證 送達被傳喚人 被傳喚人應當在 傳喚證 回執上簽名或蓋章,並註明收到日期 三 對被傳喚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的,經領導批准,依法...
被派出所傳喚超過24小時不放人,怎麼才能要求派出所放人
超過24小時可以直接去派出所申請放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 傳喚 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案情特別重大 複雜,需要採取拘留 逮捕措施的,傳喚 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傳喚期限屆滿,未作出採取其他強制措施決定的,應當立即結束傳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三...
可以異地列印戶口本不,異地派出所可以列印戶口本影印件嗎
不可以異地列印戶口本。戶籍證明只能在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憑本人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原件開具,不能異地申請辦理。如果本人是戶主的,一般應由當事人本人辦理。戶口本丟失的,需要戶主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影印件或戶成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 戶主有效身份證及影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重新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