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水果莢心糖
父母出資買房寫在一個人的名下,可以在共有人處把另一個兒子的名字也寫上,那就不需要公證了。如果要公證的帶上房產證,三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兒。
2樓:眾裡尋她千萬年
做公證的話公證書有時間限制,在兩年中有效,你們這種情況公證不合適,還是分清權屬好!
3樓:歲月之痕
做公正的時候需要帶上身份證、房產證、戶口本還有就是錢。因為要花錢
4樓:媽媽說我是小可愛
這個公證的話,還不如直接把兩個兒子的名字都寫上去呢。或者在房子的產權分配上寫好也可以的。
5樓:暱稱
公正就是材料,公正就是證據,只需要當事人簽字,相關部門蓋章
6樓:雨to天
房產證,身份證,戶口本之類的吧,可以問一下公證處嘛。
7樓:
如果要做公證的話,必須要有房產證,身份證。戶口本。能做公證。
8樓:00喜洋洋
∵帶身份證和彼此的協議,還有房房證,還有協議簽名。
9樓:跳棋
做公證需要準備的東西特別多,很麻煩,你們必須去當地的公證處詢問一下具體情況。
10樓:博君一笑
公正需要證明你們的關係,身份證等資料。
11樓:慕桖甜恬
需要寫提供房產證影印件,公正材料,然後本人再到場簽字就可以的
12樓:
父母出資買房寫下一個兒子名字做公證,那個兒子也有做工作,需要什麼材料需要身份證影印件。
13樓:墨曼珍
來上,戶口本,身份證,等相關證件
14樓:老乞丐
你好,公證的效率沒有不動產證上的那個名字高,不動產證上沒名字就沒處分權。
15樓:來自妙道山赤誠的秋天
你最好是找律師幫忙解決一下,避免以後不必要的麻煩
16樓:天上的雲在飄
你需要去當地的公證機關問一下。
17樓:冷暖自知
帶著房產證,所有當事人都在場,並在公證書上簽字即可。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公正材料比較多,建議直接去公正處詢問,這樣可以得到更準確的回答
19樓:
這應該是身份證,戶口本,還有就是當事人簽字就好了吧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需要公證嗎?
20樓:一起愛學習
不需要。
如果一方父母出全資購買的房子,只要保留了付款的票據,作為子女個人的財產,不需要公證也能證明是子女的財產。
但是如果需要更好的證明個人財產,可以和另一方簽訂財產協議,寫明該房產是一方父母出資贈與子女個人的財產,這套房子會得到更好的保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第一款: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
父親給兒子買房寫的兒子名字,但做公證證明是自己出資,這樣父親的女兒還有份兒嗎
21樓:
父親出資,房產證寫兒子名,視為對兒子的贈與,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房屋產權歸兒子所有,如果有特殊說明,按照特殊說明。
問題中兒子只有使用權的情況下,房屋產權應當仍然歸屬父親所有,在父親在世的時候仍然對房屋有處置的權力,但若父親去世,房屋應該歸屬兒子所有,女兒應該是沒有份的。
上述問題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進行約定,房屋在父親去世後是遺產還是贈與會產生比較大的爭議,個人更偏向房屋歸屬兒子所有女兒沒份,原因是由父親出資購買,房屋所有權是寫兒子的名,應當認定為贈與,兒子只有使用權屬於贈與行為的附屬約定,父親死後約定終止。
其實上述案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房屋寫父親名字、生前寫遺囑,所有權歸屬父親,使用權由兒子所有,同時寫明遺囑在父親死亡後房屋由兒子繼承,同時考慮女兒的話,其他財產由女兒繼承就可以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所有權還是父親的,所以父親去世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女兒可以繼承房產。
證明沒有有效期,除非父親後來用新的公證證明代替。
如果兒子和兒媳婦自己還房貸,則房子所有權另當別論。
父母給孩子買房什麼可以作為贈與證明
23樓:關鍵他是我孫子
父母給孩子買房需要到公證處,辦理贈與證明。 或者出具買房子的原始票據,比如付款收據,或者是銀行轉賬憑證。
1、父母贈與自己子女房房產可以有一份書面的贈與合同,合同中明確約定是給自己子女這一方就可以了。
2、父母給孩子買房,父母持有的付款收據就可以作為贈與證明。房子是父母出錢購買的,因係為子女購買,所以購房款收據上記載的應當是子女的名字,但只要付款收據由父母持有,那就能證明該款是父母所出。
3、父母給孩子買房,是登記在孩子的名下的,要是登記在父母的名下,那就不是對孩子的贈與。
24樓:劉永方律師
1、父母給孩子買房,父母持有的付款收據就可以作為贈與證明。
2、父母給孩子買房,是登記在孩子的名下的,要是登記在父母的名下,那就不是對孩子的贈與。
3、房子是父母出錢購買的,因係為子女購買,所以購房款收據上記載的應當是子女的名字,但只要付款收據由父母持有,那就能證明該款是父母所出。只要能證明購房款系父母所出,而房子又登記在孩子的名下,這就能表明是父母贈與孩子的。所以,父母持有的付款收據,能作為贈與證明。
25樓:匿名使用者
到公證處,辦理贈與證明。
或者出具你買房子的原始票據,比如付款收據,或者是銀行轉賬憑證。能證明當初,你在購房中貢獻大,孩子當時並沒有購買能力。比如,孩子剛畢業,剛參加工作。
現在的社會,講證據。先小人,後君子。免得以後,雞飛蛋打。落個人財兩空。
畢竟老兩口,辛辛苦苦,賺錢也很不容易。保護好你的買房證據。
26樓:
現在《婚姻法》出了新條例了嗎?你們購房時間在他們領用結婚前就算是男方財產了呀。。。。(如果女方有付款憑證另算,不過這種可能性很小,否則房產證就該她的名字了)
如果當時沒有做公證。你也可以提供付款證明(從哪個賬號劃出,以及兒子的收入證明等,,,)
當然要考慮到你小孩是怎麼想的,如果他執意要加女方的名字。。。。那你就當白買了房子吧。。。就算你現在不同意。以後肯定還是你媳婦的。。。。
27樓:冰雪
如果真有走法律途徑的那麼一天,就要看各自的證據,比如當初這房是誰出資的,有無憑據,或者當初是否有口頭贈與等。象那種小兩口共同出資買房(還有對方父母也出資),後來離婚爭房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