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黎明星空
不要在結婚的時候,給自己埋雷。血汗錢,也不容易啊。
2樓:韓孝造型
女方不出錢是不能寫她的名字的,只要寫了她的名字那就有他一半的房產了,除非她也出一半錢,否則你父母也不會同意的,那可是你父母一輩子辛辛苦苦攢的血汗錢吶
3樓:我愛添魚
那就看你心裡的那桿秤了,自己最清楚你女友是什麼樣的人,你值得為她付出嗎,如果你心中很堅定的說是,那麼就順著她意加上吧,我個人認為,這個世界除了錢意外,感情還是很重要的。女孩可能也是為了一個安心,畢竟她把最好的年華給了你。
4樓:time王作龍
加名,房產有對方的一半,結婚後再離婚也有她的50%,就這麼簡單,明白了嗎?兄弟。
5樓:匿名使用者
先買房,交錢時用你自己的銀行卡刷,發票上也籤你的名字,房產證上也寫你的名字。等結婚時或過段時間再加你老婆的名字,這樣她可能分的少。
6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不出錢憑空多一份保障和住所,男方出了錢還得莫名承擔一份隱患??現在女人什麼三觀啊!保障=自己不付出,但離婚了可以白嫖房子一半的錢?
真正的保障是,誰出的錢就寫誰的名字,如果雙方都出了一半就寫雙方的名字,這樣萬一離婚了就能得到原本屬於自己的一部分,以防男方或女方私吞錢財,那些所謂不出錢還要加名字的保障根本就不是保障,因為沒有保障物件,所以不成立,完全就是自私自利的**欺詐,如果不幸遇到不出錢硬要加名字的,那我建議哥們別結婚了,這種對愛情的三觀,難受的還在後面,別到時候搞的既付出了精力又丟了錢財
婚前買房,女方不出錢房產證可寫女方名字嗎
7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寫不寫名字是你們雙方商議的結果,如果男方同意是可以加名的。
8樓:落澤
可以 前提你願意 而且這是婚前財產 誰花錢是誰的
結婚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真的很過分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子半分錢都沒出的話,要求加名字是不合適的。除非對方自願加。
如果房子有出錢買或者說婚後得一起還貸,要求加名字不過分。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全款的房子,我覺得要求加名字有些過分,畢竟一分錢沒出,婚後也不需要你為了房子犧牲利益,就這樣要人家的一半房產,要是普通城市一半房產是幾十萬,北上廣,一半房子要上百萬了,這不合適吧。
如果是貸款的房子,因為婚後涉及還貸,涉及利益受損,你要求加名字還算有理由
11樓:看新聞的小丸子
過分 吃相難看 這類女人要了幹嘛 嫁人還是嫁房子?不勞而獲! 女人覺得加了名字自己有保障 那男人的保障問誰去要?哪怕以後離婚也是兩個人都有責任 憑什麼要男人買單 還要分女方一半房產
12樓:我是嬰兒肥
婚後購買的可以,婚前的屬於個人財產,有權利不加對方名字
結婚買房裝修問題,車子女方出,房子女方也出錢,難道男方家裝修不是應該的嗎
你應該互相去理解和包容,雖然急需錢但是不能讓金錢迷失了方向,感情才是最主要的 你愛他他愛你就行,黃巨集不是說嗎 有房子不一定過上好日子,過上好日子不如有個好妻子 慢慢來吧,你現在和我們當初一樣,什麼都是我們倆掙來的。我家農村,她家也農村,不過我都想得開,慢慢的總會好起來,著急解決不了問題,最好讓你老...
女朋友要我買房子,女朋友要買房子才跟我結婚
我認為你分析的沒錯,人啦,要結合自己的實際,量力而行,並不是只有在北京才會有出息,而在北京就一定有出息,我認為只有在適應自己發展的地方去發展才是對的,硬掌著到不適合自己的地方去硬拼,到頭來只能是頭破血流,另外,在別的地方發展好了,到有了條件,想去哪就去哪,難道不更好嗎!朋友,現在的社會,到處有富翁,...
結婚買房子,結婚買房子重要嗎?
來自遊樂園拼搏的柑橘 結婚買房子?別總想離婚的事和結婚買房子是連在一起,會傷害倆個人的感情的 獵隼 這種情是這樣,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買房,就寫雙方的名字。一方出資另一方不出,一般只寫出資人的名字。一方出首付,另一方出裝修費,婚後共同還貸,也可寫雙方的名字!共同出資買房,婚後離婚,房子各半,或按出資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