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把房產給孫子兒女不同意怎麼辦

時間 2021-06-20 22:11:40

1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從法律的角度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很顯然房子是老人的財產,有權處置自己的房子,作為子女無權干涉老人的決定。

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法》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所以,如果子女過分參與財產紛爭,老人有權起訴。

融360房貸君建議,如果老人健在,最好儘早完成產權交接,或者留下遺囑明確房屋給誰,只是口頭承諾,待老人去世後很容易造成資訊不準確,以後產生糾紛取證比較麻煩。

沒得到房子的子女是否有權利不贍養老人?

聽了這個答案後,大叔還是滿心的擔憂:萬一不給他房子,以後不給我們養老送終怎麼辦?這種情況,老人同樣是可以起訴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都有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同時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還特別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人分開居住的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如果不履行該義務,要承擔給付贍養費的民事責任;拒不贍養老人後果嚴重的可能會構成遺棄罪,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說白了,子女要是因為沒分到房子拒絕贍養老人,是有違多個法律的,嚴重的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僅僅因為房子問題就跟父母反目,從倫理道德上也是說不過去的。

父母已經把房子過戶給一方子女,另一方有權獲得補償嗎?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最開始的時候,大家都同意把房子過戶給大叔女兒,但是後來大叔兒子反悔了,要求女兒給錢補償沒獲得的房產部分。從法律角度講,大叔已經把房子過戶給了女兒,不動產物權已經完成變更,房子的實際主人已經是女兒,除非兒子、女兒雙方協商好了給予補償,否則兒子以沒分到房子為由索要補償是無理的要求。

父母把房子給所有子女平分,有人不同意賣房,其他人可以賣房嗎?

有時候為了公平起見,父母會讓子女平分房產,產權證上寫上了所有子女名字,這種做法為以後產生糾紛埋下隱患。假如大叔的兒子要把房子賣掉,但大叔女兒不同意,房子是賣不掉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賣房需要獲得所有產權人的同意才行,一方擅自賣房子,即使簽了購房合同也有可能無效。

在獲得房屋產權的時候,所有子女最好協商好房屋以後處置的問題,留下書面協議書,為了增加協議的真實性,也可以對協議進行公證。

房子本是父母為了讓子女生活的更好而留下的寶貴財富,卻成為手足反目的導火索,不僅讓人扼腕。金錢賬能算清,這親情賬,欠下了就不容易還了。

2樓:夢中丨笑醒

父母的房產有自己的處置權,兒女不得干涉。

父母的房產怎麼給子女才最划算,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哪種方式最划算?

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繼承最划算,房產證滿2年買賣划算,不滿2年,贈與划算。如果房產證滿5年又是唯一房產,買賣最划算。直系親屬之間過戶,當然是繼承最划算,因為免徵契稅 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若父母在世時,房子是滿五唯一,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且子女名下無房,那就是買賣方式是最划算的,因為只需繳納契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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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方式 邱丹律師表示,一般來說,子女都是父母資產的法定繼承人,因此,張阿姨的兒子若想在張阿姨 百年之後 繼承房產,需要辦理房屋繼承過戶的費用,主要是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費用 房屋評估費用 房屋過戶的稅費及相關費用。若張阿姨這套88平米的房子,按122萬價值算,其子需要交納 1 房屋 評估費用 約300...

我是再婚,現在房子佔了,公婆要把賠的房子給孫女,我們夫妻沒有,我們有繼承權嗎

花絮埋骨柔芳 是這樣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按你的說法,你公公先去世,那麼這幢房子的 屬於你公公的那部分財產開始繼承,由你婆婆 你丈夫和你丈夫的兄弟姐妹平分。然後媳婦進門後婆婆去世了,那麼,現在所有的遺產是那幢房子中屬於你婆婆的那一半再加上你婆婆分你公公的那部分財產 在第一次繼承中和你的姑表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