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知足常樂
你好,這種問題屬於家庭矛盾,
最好是家庭內部調節,
因為這種問題沒有具體的證據,
所以外人就沒有辦法插手!
2樓:銘鵬過客
分家的結果是父母考慮的事情,無論是公平還是不公平,作為子女都沒有權利干涉,而且也受到法律的保護,畢竟家產是父母的,他們有權按照自己的決定來分割。你大伯哥的想法只能代表他。最後你們分的財產還是你們說了算,你們有權處理是給是不給給多少或者一點不給。
認為我的建議對你有幫助的話請採納一下吧謝謝!
3樓:來自香山懷瑾握瑜的美國隊長
其實只是你們的家事,你哥說分家不公,為什麼當時不說,現在說有什麼用了,只要你們倆不想給,他就沒有什麼辦法的,畢竟過去15年之久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哎呀,他要你就給他吧,不公平,那他的想法可能有什麼不公平你就給他。他要了這個他不一定能發財呀。
你現在還忍著氣呢,因為當時分家都是他在。像這樣的跟你都沒啥關係。但是大伯哥非要跟你要,你想想他是個什麼樣的人,他把錢看得很重要,沒有看懂親情。
你忍著給他吧,他想要什麼你就給他,你以後過得可能比他好。
5樓:
你大伯既然提出分家不公,那就把當時你們分家時在場的見證人,或者家裡的長輩找來,讓他們來評評理,多過了15年了,現在才提出分家不合理,個人感覺是不是別有用心,當然這是你們自己的家庭糾紛,能調解最好調解,不然最後鬧矛盾連親戚多沒得做。
6樓:歲月之痕
這種情況的話,其實已經沒有辦法去解決了,那麼多年的時間不可能重新再分。
7樓:多麼精彩
那就不合理了 站在你這個角度 他之前分家的時候你不在場 而且分家應該有家族其他人見證 這麼多年過去了再說這件事本身就不合理 假如說本來確實佔了一些看得見的便宜 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適當補償 不然只能法庭見真章
8樓:井裡的魚兒
如果當初有書面協議,15年過去了,他是沒有理由推翻的
9樓:慧增倩倩
哎!這種問題只能讓明事理的長輩出面
10樓:何時才能抱緊你
分家沒有絕對公平的,都是一家人,沒有必要太計較,既然已經分家那麼多年了,就沒有重新分家的道理了。
什麼是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
11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結婚前,家庭
主要成員為父母兄弟姊妹,主要社會關係為父母雙方的家庭成員,比如爺爺,奶奶,叔叔,姑姑,外公,外婆,舅舅,姨媽。結婚後家庭成員是丈夫(妻子)兒女,主要社會關係是父母,兄弟姊妹,岳父母(公婆)。
12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指直系親屬 , 即你的父母,親兄弟姐妹 ;主要社會關係,一般是指與發展物件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聯絡的旁系親屬,如岳父母(公公、公婆)、伯叔姑舅姨等。
13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你的父母兄弟的名字,社會關係是你對他們的稱呼
已婚者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怎麼填
14樓:潮綠柳奉乙
你好,家庭成員填寫父母及未成年弟弟妹妹的姓名、職業、政治面貌,主要社會關係填寫爺爺奶奶叔伯姨舅等近親屬姓名職業攻治面貌。
15樓:知道必應
家庭成員指你家裡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
社會關係指你的直系血親,包括叔伯舅舅姑父。
填寫格式為:
稱呼--名字--政治面貌--工作
例如:家庭成員:
父親 某某某 群眾 在家務農
母親 某某某 群眾 在家務農
哥哥 某某某 黨員 工商局幹部
姐姐 某某某 團員 鎮一中教師
妹妹 某某某 團員 鎮一中學習
兒子 某某某 群眾 一小學習
女兒 某某某 群眾 幼兒園學習
主要社會關係:
伯伯 某某某 黨員 鎮府辦主任
姑父 某某某 黨員 鎮一中教導主任
舅舅 某某某 團員 鎮一中教師
16樓:冉遊召雍
你好!夫妻和孩子就可以了
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結婚以後家庭關係處理。
17樓:蟹黃邪皇包
本著感恩的心,因為他們至少給了你一個愛人,如果沒有他們,就沒有你老公哦,凡事講道理,尊重老人,就算他們不對,也要慢慢講,不可以和他們吵,因為再有理一旦吵起來都是媳婦的不對,多換位思考,在她們面前儘量多寵老公,背後再讓老公寵你
結婚後婚姻家庭關係該如何排序是正確的?
18樓:兩性心語錄
家庭關係中,如何正確排序?很多夫妻弄錯了!
結婚後,家庭關係應該怎麼排序?
19樓:小林情感社
夫妻關係是一個家庭的核心,是家庭和睦的基石。
女方結婚後自己的父母算是家庭成員還是主要社會關係
20樓:動仗名義
看父母和你是否住在一起,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話,可以算家庭成員。
如果你嫁出去後,跟婆家或丈夫一起生活,父母離得遠或者他們自己單獨生活,就要算主要社會關係。
家庭關係錯綜複雜怎麼辦?我都擔心以後結婚沒人接受我的家庭
21樓:木心之塵
你的家庭不是大問題,一個男人接不接受你,重點是在於你本人怎樣,不在於你的家庭怎樣。
說實在的,你現在是有點杞人憂天了。擔心這個,為時尚早。好好生活吧,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