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白色的明
幫工和主人沒有關係,因此主人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應該是承包者和工人根據彼此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承包者和主人之間是一種承攬合同的關係,在承攬合同中,承包者的工人與房子的主人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所以也不產生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而承包者和工人之間就是一種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有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2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一般您和僱主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樓:板弟弟
主人沒有責任,你和工人根據彼此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幫工和主人沒有關係,他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4樓:劉文釗律師
你請的幫工,和主人沒有關係,他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因此你和工人根據彼此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主人之間是一種承攬合同的關係,在承攬合同中,你的工人與房子的主人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所以也不產生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而你請的工人,你和工人之間就是一種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有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至於你承擔多少責任,要看造成工人受傷的原因了。
6樓:鬱青川
主人沒責任,你負責醫藥費。
7樓:咖啡肉仔搖搖熊
你請的安裝人員是私活?沒有公司?如果是的話那你和這位工人構成僱傭關係,和房屋主人沒有關係,但受傷工人可以把你和房屋主人列為共同被告。
合同:甲方個人與工人簽約水電安裝承包合同有效嗎?
8樓:皆有可能
你個人與公司簽訂了水電安裝的承包合同,這就是屬於勞務分包中的合同。而第3人以工人簽署的是勞動合同的內容是有效的。如果你個人在與其他人簽署施工合同,那麼你就是違法的,你屬於違法分包。
我需要一個水電安裝合同詳細的
個人承包出工傷,我是私人包的工程,出現工傷怎麼賠償
我覺得最少要到九級,按規定 一拇指末節部分1 2缺失 就是九級了。你肯定是直接找包工頭了,至於包工頭跟誰籤的包工合同,以及合同內規定怎麼樣處理工傷,都不關你的事,你只認定他。包工的話很可能是不會買工傷保險的,你要先到勞動局負責工傷的那裡報 案 也就是所謂的報工傷事故,要求做工傷認定,本來這個是單位來...
我母親給私人老闆承包的蘋果園裡幹活,幹了有半年多,突發腦幹出血,搶救無效去世,老闆說他沒一點責任
如果是在工作期間突發腦出血,老闆肯定多少都要負責任,因為老闆和你母親是有僱傭關係,老闆肯定是要賠錢的,至於賠多少那要看你們的協商結果。 向法院起訴,各自請律師,由法院判決。不在立場上選擇,不搞民意審判。 lyllyl平安果 我母親給私人老闆承包的蘋果園裡幹活,幹了有半年多,突發腦幹出血,搶救無效去世...
承包建築工地的水電工程需要的資質
水利水電機電裝置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 二級 一級資質標準 1 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2項以上裝置安裝工程,工程質量合格。1 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 單機容量200mw以上2臺或100mw以上4臺 2 軸流式水輪發電機組 單機容量50mw以上2臺或25mw以上4臺 3 貫流式水輪發電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