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沒有偵破的多少年不在追究

時間 2021-06-14 15:13:04

1樓:罹離不棄

根據我國法律關於刑事案件追訴時效的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在刑事偵查機關未立案》: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不滿1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時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對於「法定最高刑」的確定,應根據刑法規定的條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來計算追訴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罰分別規定有幾條或幾款時,按其罪應適用的條款的法定最高刑確定追訴時效期限。

資料參考

2樓:黃實習律師

如果報案了,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是不受追訴時效限制的,逃多少年都要被追訴,受刑罰處罰。

3樓:丙詠思

應該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吧!

刑事犯罪幾年沒有抓到就不再追究了

4樓:法律快車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5樓:沙漠也長草

你好!這個"幾年後"不是個定數,不同的罪它的時間長短是不一樣的。

《刑法》第87條「犯 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 期徒 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 徒 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 徒 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 期徒 刑、死 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 高 人 民 檢 察 院 核准。」

這裡不能理解為犯罪後逃跑了多少年公 安 局抓不到最後就沒事了,。這個多少年後不追究指的是這些年中公安 機 關都不知道曾有這麼個犯罪發生,即該犯罪一直沒有被揭發出來,換句話說,如果你一犯事公 安就知道了,只不過是一直沒抓到你,那麼你哪怕過了幾十年也沒用的,回來照樣抓你。

6樓:淵魚不詳

如果已經立案,則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

如果犯罪沒有被發現,則會分好幾種情況,分別5年10年20年不等。

特殊情況下,最高檢可以決定不受時效的限制。

7樓:風雲落客

除非刑事犯以不在人世,不然案子會一直有存檔的,如果你是罪犯可以去自手,逃是逃不掉的

8樓:西門曉靜

如果與你有關,你可以去警局催

9樓:手機使用者

打官司才有追訴期,犯罪是沒有的,會一直追究!

10樓:卡索楠楠

肯定要追究,不論過了幾年,只要被抓到就要被刑拘,有些案子幾年都破不了,沒人催,警察也就能壓就壓,拿了工資不管事

11樓:go鸚鵡洲畔

不會的就算二百年後沒抓到該該付的責任還是要付的

中國法律刑事犯罪過多少年不追究?

12樓:木木木子丶李

具體時效依據《刑法》規定,不同的刑期追訴時效不一樣。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擴充套件資料

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追訴,或者無罪釋放。

行政處罰法中追訴時效是指對違法行為人因違法行為,被追究責任給予行政處罰的有效期限。如果超過這個期限,則行政機關不得因該違法行為給予行為人施以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法》第29條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刑法》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定刑的不同,法定的追訴期也不同,分別有五年、十年、十五年和20年四種追訴期,也就是說一般不管什麼犯罪,20年之後都不會再追究了。但是,特殊情況需要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沒有時效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追訴時效的規定:

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根據法定刑的不同,法定的追訴期也不同,分別有五年、十年、十五年和20年四種追訴期,也就是說一般不管什麼犯罪,20年之後都不會再追究了。但是,特殊情況需要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沒有時效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追訴時效的規定:

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它與自訴案件相對稱。在我國,除了告訴才處理的和不需要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由自訴人自訴外,其餘的均由公安或檢察機關立案偵案、偵查終結後,檢察機關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向法院提起公訴,提起公訴的案件為公訴案件。

14樓:hecaihui無悔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我國刑法第89條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我國刑法第89條規定,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我國刑法第89條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15樓:天津市劉律師

如果有關機關已經立案偵查,則不存在時效限制。如果沒有發現的犯罪,沒有立案的按以下期限不再追究:(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的、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16樓:漠北人

一般不超過所應判刑的年數,比如應該判5年,可是出逃已經超過5年了,一般不予追究;無期徒刑、死刑出逃超過20年而需要追究責任的須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年限,只要你還活著就要追究!

一個刑事案件很多年沒破案,如何再申請法院處理

18樓:貓雲

這涉及追訴期的問題,過了追訴期的,不能再追究刑事責任,若過了追訴期檢察院仍認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報最高檢審批,不過,一般都是**等比較大的案件才會在追訴期之外繼續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法律的刑事案件,關於法律的刑事案件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 1 他起訴你是他的正當權利,只是他怎麼要求經濟損失賠償,你需要跟他據理力爭,賠不了多少錢,除非他能證明他殘廢了,無自理能力什麼的 2 你可以 你媽媽去起訴他,因為你們又事故認定書,且你媽媽是真的受傷,會有營養費啊 醫藥費啊 誤工費啊什麼的,這些費用肯定比他起訴的多,而且取證方便...

刑事案件律師怎麼收費的,刑事案件怎麼收費律師

華律網 按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禁止風險 只能先收費。刑事案件一般分三個階段收費,分別為偵查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 一審階段。犯罪嫌疑人家屬可以和律師事務所協商一次性支付全部 費用,也可以按階段支付 費用。關於這個收費標準的問題,不同的地區標準有所不同,刑事案件收費一般是按階段來進行的。但總之是不可以風險 ...

刑事案件怎麼上訴,刑事案件的上訴程式是怎樣的

這個咯咯 解答如下 一 什麼是刑事案件的上訴 上訴是指具有上訴權的人及其法定 人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提出要求由上一級人民法院第二次進行審判的訴訟活動。上訴,是指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 裁定或評審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宣告不服,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