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細水長流
1. 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如果委託律師的話,要和律師簽訂委託合同,簽署授權委託書,律師憑律師證,授權委託書,介紹信或律師公函就可去看守所會見。
2. 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去探望,攜帶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
2樓:夏娃的夏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六章中會見、通訊: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擴充套件資料: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要確保監所安全和律師會見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刑事訴訟法》、《看守所條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以及公安部、省公檢法司、市委政法有關規定的精神,結合我市看守所的實際情況,特對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如下規定:
一、律師辦理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看守所應當查驗律師有效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委託書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辯護通知。
二、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應當2人,以便互相監督和確保安全;律師會見時至少1人為執業律師,其他隨同人如非執業律師,應是與會見律師同一單位並持有律師管理機關印發的證件的人員。
三、在偵查階段,對不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律師憑公安機關經辦單位開具《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辦理會見。對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憑公安機關經辦單位開具的《批准會見犯罪嫌疑人決定》辦理。
四、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受聘律師可以直接由看守所安排與被告人會見,出示起訴意見書或起訴書和律師事務所介紹信辦理,不需經偵查、檢察或審判機關批准和安排;非律師職務的其他辯護人經檢察院和法院的具體辦案部門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會見。
五、會見時帶聘請的翻譯人員的,須出示經辦機關批准的文書。
六、律師會見時,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應一人一室。
七、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時,公安機關可以派員在場。
八、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不準私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親友參與會見;禁止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與外界聯絡的各種通訊、攝影器材等工具;會見期間禁止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財物及攜帶任何物品出所。
九、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如違反法律規定或者會見場所的規定,在場民警應當制止,必要時可以決定停止本次會見,視情節輕重,通知律師管理部門。
十、看守所的工作人員不按規定辦理會見手續的,律師可以向移案或者受案的機關投訴,也可以通過司法行政機關向有關部門反映。
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3樓:
根據我國目前的相關規定,除辦案單位外,只有辯護律師可以在刑事拘留後對嫌疑人依法進行會見,親屬包含夫妻、父母、子女等都無法會見到嫌疑人。因此家屬獲取的資訊很少,應當儘快委託專業律師依法會見,獲取資訊並提供專業的法律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三十九條 受人犯委託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在人犯接到起訴書副本後,可以與人犯會見、通訊。
律師會見被羈押的人犯,須持有律師事務所(或法律顧問處)的工作證和有固定格式的專用介紹信;其他辯護人請求會見被羈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專用介紹信。
律師和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辯護人,必須在看守所裡會見人犯。看守所應當給予方便,並進行戒護,保證安全。會見結束後,應當將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幹警收監。
4樓:戚廣利
在看守所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隨便探視,特殊情況經過批准以後才能探視。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期間,除非是獲得授權的律師,包括犯罪嫌疑人配偶、父母、子女在內的任何家屬都不可能在案件尚未辦結前見到犯罪嫌疑人。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 人犯與其居住在境內的近親屬通訊,須經辦案機關同意,要求會見的須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機關的主管局、處長批准。
人犯與其居住在香港、澳門、臺灣的近親屬以及外國近親屬會見、通訊,或者外國籍人犯與其近親屬、監護人及其所屬國駐華使、領館人員會見、與外國通訊,均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或者****廳、局批准。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 會見人犯,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會見時,應當有辦案人員和看守幹警在場監視。對外國籍人犯,少數民族人犯和聾啞人犯,還必須由辦案機關聘請翻譯人員在場。
會見中,嚴禁談論案情,不準使用暗語交談,不準私下傳遞物品。違反規定不聽制止的,應即責令停止會見。
5樓:匿名使用者
判刑以前禁止見面,看守所犯人沒有任何自由,必須接受審訊和管理,不準隨便上廁所,不準隨便說話,不能通訊,禁止一切聯絡,每天強制坐板背看守所監規,還要勞動幹活,違反監規要捱揍。打錢可以去看守所直接存錢在犯人賬號裡面。
看守所是關押嫌疑犯的地方,有嚴格的監規和懲罰強制限制一切自由。
案件未正式處理之前,親屬不可與之見面,每天早上很早起床,靜坐,不許講話,吃的食物很少,沒有一點油腥,一個字「餓」,這都能忍受,如果大聲喧譁,違反監規上刑具(腳鐐、反銬雙手,或反銬罰跪、或電棒電擊、皮帶抽打臀部。)號長敲詐(衣服、食物),家屬寄錢進去設立單獨賬號,指定內部購物(一般是乾製食物、小吃。。。比市面上翻好多翻,貴得**,受盤剝)。
白天除了坐板背監規,就是繁重的勞動,完不成勞動懲罰捱打不準睡覺,做一些手工製品,為看守所創造收入,而嫌疑人是沒有報酬的。每天放風早晚兩次,時間10分鐘、半小時不等。就是在10平方米左右小牢圈裡走一走,看看天空。
每天都非常痛苦難受。
6樓:匿名使用者
打**問接見人的具體日期,時間。然後自己去
7樓:找法網
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去看守所看人是需要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第三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被羈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訴書副本後,可以與本人委託的辨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護人會見、通訊。
擴充套件資料
看守所與監獄的區別:
一、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三、看守所一般是嫌疑人,未決犯較多,監獄都是已決犯了,在看守所判刑之前無法見到親屬,到監獄後多有機會見到家屬而且可以通訊。
去看守所看人的過程是什麼樣的?
8樓:外we街長
一般情況(監獄沒有探視期或要在非探視期探視)向所在監獄或看守回所遞交探望申請,需準備探視答者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等。監獄同意後與監獄方面協商安排探望時間,然後就可以探望犯人。
第二種情況(探視期)準備探視者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等就可以在探視期進行探視。
行政拘留,在探視期直接去就行。
特殊情況、有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法院判決有特別規定的,可能需要在法院起訴以獲得探視權。
看守所相關介紹:
看守所是對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臨時羈押的場所。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餘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人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人犯進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以免犯罪人嫌疑人逃跑、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看守所判決書下來了,怎麼才能去看守所看人。
9樓:徐其山
判決書下來了,很快就會送到服刑的監獄,可以向看守所申請,送刑前探望一次,一般會被批准的,具體操作程式可以打**到看守所諮詢。
10樓:匿名使用者
啥也不用,拿點錢,拿點生活用品,拿點吃的等等,然後去看守所走程式,就完了唄
都判刑了,也沒上訴,也不能串供了。上班期間隨便看!!!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你帶上身份證問清楚看守所的探監時間
看守所讓去看人嗎,看守所讓去看人嗎?
容桃 判刑以後可以看,判刑以前不可以看。另外,判刑在兩年之內的不會轉到監獄,只是在看守所執行。 北京的劉律師 判決生效前親屬 朋友都不能會見,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但是你可以到看守所的接待部門存錢。 不可以,在沒有宣判以前不允許探視,怕串供之類的,判決以後在監獄可以探視 永世回眸 在刑事案件沒有審理完畢...
去看守所看人應注意什麼,去看守所看人要什麼準備?
帶點見面禮,給那些 小鬼 們!否則你會連人都見不到的。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據現行的法律 法規 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定的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較大區別。一 法律依據不同。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的規定設定 而看守所設定的法律依據是 刑事訴訟法...
去看守所看人的步驟,去看守所看人應注意什麼?
太原家博會 一般情況 監獄沒有探視期或要在非探視期探視 向所在監獄或看守所遞交探望申請,需準備探視者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等。監獄同意後與監獄方面協商安排探望時間,然後就可以探望犯人。第二種情況 探視期 準備探視者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等就可以在探視期進行探視。行政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