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處變a不驚
打**到當地114,查詢當地看守所的**,打**給看守所,就說是家屬,詢問你朋友具體服刑的監獄。
罪犯到哪個監獄服刑,是看守所直接送罪犯到監獄,一般律師和法院也不知道。看守所有慣例,根據不同的刑期和罪犯不同的性別,分送不同的監獄。現在只能確定刑期在一年以下,或判決前先行羈押、判決後餘刑不滿一年的,在看守所服刑。
2樓:匿名使用者
人民法院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罪犯由公安機關送交監獄執行,在監獄正式下隊後的五日內,向罪犯家屬發出通知書,在通知書中有具體的改造監獄地址等說明。
《監獄法》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3樓:古城白客
可以到最開始關押這個人的看守所去問一下
朋友在看守所,怎麼知道他被判刑了沒有
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律規定,刑事判決後,人民法院依法送達當事人和人民檢察院以及辯護人、訴訟**人。沒有告知家屬的規定。因此 ,只能家屬到法院或者看守所瞭解。
要不就在送交監獄後,通過監獄的家屬通知書瞭解。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人。
5樓:匿名使用者
犯人在看守所關押5個月以後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