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真的把身體當做皮囊,那麼便不會有這個問題。因為所謂“活”,亦不過是由於妄心所造成的假象,世人受此妄心所惑,顛倒是非,錯認有一個身體存在,有一個“心”存在,從而陷入無盡輪迴之苦。須知本來無一物,世俗的生死觀不過是矇蔽之下的錯誤認知罷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方面。第一,就人本身而言,生命由身體與意識兩方面組成,身體是意識之體,意識是用身體之用,二者是不可分的。若將二者分開來談,便是著了相。
第二,就人的群體性而言,身體與意識同在(活著)時,精神由自身去發展;身體與意識分離(死後)以後,精神由後世人發展,精英的意識得到光大,芸芸眾生的意識逐漸消亡。佛說肉體是皮囊,即非指肉體,亦非特指皮囊。
3樓:匿名使用者
佛雖然說,身體是個皮囊,但並不是叫你不要它,而是叫你別去執著它!首先你要明白,它不是你所有的,更不真正的你!好比一件衣服,它並不是屬於你所有的,也不是你本人!
身體只是一個工具,用於修行和利益眾生的工具!因為世間無常,一旦你執著這個身體是我所有的,你一定會起煩惱!如來以萬德莊嚴的金剛之軀,示現生老病死,就是要告訴眾生,一旦化緣盡,無常到時,色身一定會敗壞,無一例外!
而精氣神,也是由眾生妄識所生,並非真我!捨身體而執著精神,也只能生到無色界天,終不能出三界了生死!所以,精神身體,可用而不可得!
如來教的,就是教眾生怎麼樣去用這皮囊精神,怎麼樣快樂自在的生活,怎麼樣找到真正的自己!其實學佛,就是學做一個真正的自己!
4樓:匿名使用者
身體接觸的是另一個面。。。沒有身體就接觸另一個面。
如果人暗戀另人。如果你是被暗戀的的那個人,那你該怎麼辦
葉澀薇翼 先問問自己究竟有沒有喜歡他,如果沒有就說清楚,別那他 她 在痴等下去了,如果有就在一起吧,時間證明一切,相信他 她 是真心的 其實說的很容易的,我當時就是很天真的認為不喜歡那個暗戀我的那個人,現在想象偶爾還會想起他,說上去還是有點後悔的啊,在下決心回答時,要想清楚是不是就是不喜歡了啊 平哥...
如果人只是一項專利的發明者,能說那項專利是他的專利嗎
云云雲知產 不可以,專利權人一般是專利的申請人或轉讓後的專利權所有人,可以從國知局的專利登記薄上檢視,發明人是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做出創造性貢獻的人,並非專利權人,一件專利中發明人享有署名權,就是選擇把姓名在發明人欄公開出來或不公開的權利,除此之外不享有其他權利,自己不能實施專利也不能許可他人實施...
如果習慣每天早餐經常去麵館吃麵,對人的身體有害嗎
處到是沒有,但不科學。早餐應該有紅肉,雞蛋,牛奶,碳水化合物以及蔬菜。你吃的是太單調了。營養不太全面啊。何不換換味口。健康的四大支柱 心情愉快。營養均衡。適度運動。戒菸限酒。真正做到此四條,輕輕鬆鬆活到一百歲。專家是這麼說的。很好呀,麵食裡含有很豐富的營養,以前還沒有肉魚的貧困日子裡,多吃麵條比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