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娛眼大觀園
法的本體論是指探索和闡釋法的本原即法的存在的必然性及存在的根源等問題的法哲學理論。
馬克思主義法哲學明確承認法的本體問題的存在,併科學地揭示了法的真正本體、本原,即法是被奉為法律的統治階級的意志,這個意志的根源在一定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法是一定社會關係發展的客觀要求,是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必然產物,法不能從其自身或所謂人類精神的一般發展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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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家從不同的階級立場和世界觀出發,對法的本質有著不同的態度和看法。一些法學理論否定和掩蓋了法律的本體論問題,最終未能科學地理解法律現象。
一般說來,唯心主義法學把法律歸於上帝的意志、某種神祕的精神或某種心理現象,而舊唯物主義法學在本體論問題上不能徹底貫徹唯物主義原則,往往著眼於法律的根源。孤立地將本質主義問題與認識論問題分開,最終陷入理論陷阱進入理想主義。
2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學史上,無論法哲學體系如何複雜多樣,每一個體系都必然包含有作為其理論體系基石的本體論。
本體論是一個高度抽象的哲學概念。在西方哲學中,對本體論,通常的解釋是:關於存在及其本質、關係和規律的學說,或者說是關於存在的科學或研究。
在中國哲學史上,大體論叫「本根論」,指**天地萬物產生、發展變化之根本原因和根本依據的學說。有時也與本源同義,本源指世界的**和存在的依據。按照德國學者r·莫察克的觀點,「在事物的進展中確立基本的東西,在知識的相對性中找出常存的東西,這過去是現在仍然是本體論的目的。
」本體論決不是什麼純粹思維的反思工具,也不是為了僅僅追求理論形式的完美,而是體現某種精神獨創性的哲學思維過程及其理論表現。本體論所關注的乃是存在者的本源、性質、規律和關係。它的理論指向在於為人們解釋世界提供可以遵循的出發點,為界定存在於大千世界的萬事萬物提供理論支點,從而確立經驗世界的哲學理論系統。
對於法律現象來說,法哲學本體論的研究物件是法律現象存在之根據或存在之意思,亦即「法律現象是什麼」或「法是什麼」這樣一個古老而常新的基本問題。對此問題的不同回答形成了西方法學史中不同的法哲學體系。
3樓:芮藍桉
法、法的要素、法律行為、法律關係、法律責任、法律程式。
法理學理論體系的梳理
4樓:朝霞英語
一、法理學(jurisprudence)是以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為研究物件的學科。它的研究範圍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發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質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會現象的關係、法律的創制和實現、法律的價值等。法理學就其學科本性而言,是理論思維科學,而這種理論思維性科學必定是抽象的而非具體的,是形而上的而非形而下的,具有較濃厚的哲學色彩。
正是在此種意義上,法理學有時也被稱之為「法哲學」。但法理學的抽象性並非是空想性,它不是空靈之物,而是有其堅實的基礎,即豐富的法律實踐。法理學正是在對大量豐富的法律實踐和法律現象考察的基礎上,抽象出其帶有共同性和規律性的理論。
二、法理學的理論體系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法理學作為法學的一個分支學科,應當研究哪些理論問題。第二,按照什麼樣的邏輯線索把這些相對獨立的理論問題組織起來,使它們成為一個結構嚴謹的邏輯整體。
1、研究「法」,必須對法和法學中最基本的概念和範疇加以研究。這些基本概念和範疇包括權利、義務、法律行為、法律關係、法律程式、法律責任等。
2、法的價值論涉及到法的理想、目標,因而在法理學中佔有特別重要的位置。法的價值論包括法的價值的概念以及法與人權、秩序、自由、正義、效率的關係等問題。
3、法理學所研究的法的歷史問題包括法的起源、法的歷史型別、古代法律制度、近現代法律制度、法律發展、法制現代化等理論問題。
4、法在現實生活中的執行又具體包括立法、守法、執法、司法、法律監督、法律職業、法律方法和法治國家等問題。
5、法與社會其他方面是相互作用的,法是社會體系的一部分,與社會體系的其他方面存在著密切的聯絡。一方面,法能夠影響、改變社會的其他方面;另一方面,社會的其他方面也能影響、改變法,乃至決定法的內容及其發展。脫離開法與社會之間複雜的互動關係,同樣不可能科學地和合理地解答法「是什麼」和「應當是什麼」的問題。
此類又具體包括法與經濟、法與政治、法與文化、法與道德、法與科技、法與生態文明等問題。
法理學對於學法學的人究竟有多重要?
5樓:匿名使用者
蘇力,鄧正來以及周旺生翻譯的一些書籍都很不錯..三位大師均為法理學的大牛..法理學對於學習理論法學的人很重要,學習部門法學的人,一般也就懂得為算。
我國的法理學教材,不是真正的法理學教材,法理學有很多流派,他不揭示是什麼,而是分析為什麼。
6樓:男辰天
其實怎麼說呢?個人覺得法理學對於學法的人來說是相當於理論基礎的地位。現在的立法、執法、用法都是要符合法理的精神的。
另外,好些問題是法律沒有規定的,這是我們就能夠依據法理的理論來解決。不過法理學真的好難學,我現在在學都不知在學什麼。
7樓:匿名使用者
張文顯的我覺得不錯。法理就是基礎理論,我們學校大一心開始學法理學。我們知道了法學的基本理論後,以後有什麼案例就可以依據法理學的方向更好的應用法條。
法理學怎麼學啊
8樓:就是路人而已
這個要分情況:
1.如果是普通本科生為了期末而學習法理學,基本上課是老師帶著學生一起討論一些理論性的問題,你聽不懂沒關係,大家都是覺得摸不著頭腦,上課雲裡霧裡沒有重點。等到了期末有的老師會劃重點,不劃的就需要你自己刷書了。
問問學姐學長,題型有哪些,去年考了啥,有的人會記得,你需要背每章的概念名詞解釋,簡答,刷書複習很辛苦,但是短期記憶應付考試還可以。如果想真正懂它講了什麼,好好看看每章書的第一節,你就會有一點收穫了,刷完3遍書,你就懂了法理到底講了個什麼。
2.如果是研究生為了專業課專門學習,就需要根據你老師推薦的書來慢慢學習,n本之後會有點收穫,多讀文章,寫些**,你就知道了,研究生階段到底怎麼學直接問你導師,因為你必須適應他的步調。
如有疑問,可以繼續追問,如果解答了你的疑惑,請採納一下吧,謝謝~
9樓:朝陽遠樹
法理學看似沒有什麼,卻是你學習法律、以後運用法律的基礎。學習法理學要從法的根源學起,為什麼需要法律、法律最初的形態、法律的進化等等內容。找一些國外法理學的書籍讀一下。
另外慕課上面有哈佛、牛津等法理學的課程,對照著學一下。我國的那些學者比較懶,教材很滯後。學好了法理學,那些具體的法律只不過是分支而已。
祝你學習愉快。
10樓:徵和律師事務所
雖說法理學是整個法學
體系的基礎,但對法學初學而言,直接學習往往晦澀難懂、難以理解,所以個人不建議法學初學者首先學習法理學,可以對民法、刑法等實體法有一定了解之後,再學習法理學。
至於學習方法,參考如下:
1.找準方向,把書讀薄
全面系統地學習,在學習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時,也要從整體上系統的學習。
2.避難就易,抓住重點
要善於從整體上、從不同層次上認識和把握重點。這些重點章的內容應占每份試卷所考核內容的65%左右。各章又有自己的重點。
全書重點和各章重點構成一個不同層次的重點體系。考生要善於從不同層次上把握重點,對不同層次的重點給予不同的注意力。
其次,各門課程都有自己的體系特點,要學好、考好各門課程,需要抓住這些特點。
3.下足功夫,搞清概念
法理之難,難在它的抽象性和概念繁多上。一來概念多,二來概念很抽象,三來概念之間差別和聯絡容易混淆。而概念對於理解法理學,理解部門法和對付司考又相當重要,所以,必須認真複習。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理學不像民法 \ 刑法這些具體的部門法那樣生動具體,可以理解記憶,法理學它是純理論的東西,有些東西只能靠單純的背誦記憶,相對比較枯燥.但是法理學是法律的基礎,學好法理學,才能更好的學習和理解法律,所以大學課程都會把法理學安排在第一學期學習.
12樓:匿名使用者
法理學是一門理論性很強的學科,很多同學認為它太抽象,不容易懂,沒有好的有效的學習方法。下面談一下我對法理學的一些認識和對學習方法的一點思考。 (一)理論性很強的書,必然會有一條線索貫穿始終。
就像一棵大樹,零散的知識點是樹枝和樹葉,而線索則是樹幹,把各個條目和知識點貫穿起來,使其系統、完整。法理學也是一樣。我們可以概括出法理學的線索為:
法的本體,法的執行,法的演進,法與社會。有了這四個方面,我們可以在頭腦中構建一個提綱似的框架,有針對性的理解和記憶。當然,這是一個過程。
當你慢慢地完成框架的構建和枝葉的修飾,你會覺得法理學的學習並沒有想象的那麼難。 (二)人們常說,理論聯絡實際。在這裡法理學是理論,那麼什麼是實踐呢?
我認為,大量具體的法律規範條文、日常生活中的案例事件及每天都在上演的紛繁複雜的社會現象都可以作為實際。如果覺得理論像難啃的骨頭,那就不必為了啃骨頭而啃骨頭,何不多關注一些實際,反過頭來從實際中概括和提煉出法理理論所體現的方方面面——山不一定必從正面翻越,盤山路也許是更好的選擇。理論聯絡實際的好處有很多,既可以加深對法理理論的記憶和感知,又可以培養你看待問題的角度和分析問題的方法,從而提高你的法律素養,這才是我們真正的學習目的。
以上兩點不成文的思考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帶給對法理學困惑的朋友們一點啟迪。
13樓:m有趣靈魂
1.找準方向,把書讀薄
全面系統地學習,在學習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時,也要從整體上系統的學習。
2.避難就易,抓住重點
要善於從整體上、從不同層次上認識和把握重點。這些重點章的內容應占每份試卷所考核內容的65%左右。各章又有自己的重點。
全書重點和各章重點構成一個不同層次的重點體系。考生要善於從不同層次上把握重點,對不同層次的重點給予不同的注意力。
其次,各門課程都有自己的體系特點,要學好、考好各門課程,需要抓住這些特點。
3.下足功夫,搞清概念
法理之難,難在它的抽象性和概念繁多上。一來概念多,二來概念很抽象,三來概念之間差別和聯絡容易混淆。而概念對於理解法理學,理解部門法和對付司考又相當重要,所以,必須認真複習。
1.簡介:
法理學(jurisprudence)是以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為研究物件的學科。它的研究範圍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發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質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會現象的關係、法律的創制和實現、法律的價值等。
2.名詞解釋:
(1)法學又稱法律科學,是一切專門以法律現象為研究物件的學科的總稱。
(2)法學體系,指法學是一個由各個互不相同、但有聯絡的法律分支學科構成的知識系統。
(3)法理學是中國法學體系中處於基礎理論地位的理論學科,它是系統闡述馬克思主義法律觀,從總體上來研究法和法律現實的一般規律,研究法的產生、本質、作用、發展等基本問題,研究法的創制和實施的一般理論,並著重研究中國社會主義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論問題的理論學科。
(4)社會調整就是通過一定的社會權威,確定社會生活主體的行為方式,指明其發揮作用和發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將其納入一定的秩序之中。社會調整是實現社會秩序、維持社會正常執行的必須手段。
法理學主要學習什麼內容,法理學的重點內容是什麼 ?
法理學包括的具體內容有 1 法哲學的基本問題,包括法的產生和發展規律 法的本質和特徵。2 法社會學的基本內容,如法與政治 經濟 國家 道德 科學文化等其他社會現象的關係,法對社會生活的反作用等。3 法發揮作用的機制的基本理論問題,包括法的創制 實施和實現,法律規範和法律關係 違法和法律責任等。法理學...
法理學是什麼,法律在法理學上的定義是什麼?
都是渣渣小童鞋 法理學 jurisprudence 是以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為研究物件的學科。它的研究範圍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 發展和消亡 法律的本質和作用 法律和其他社會現象的關係 法律的創制和實現 法律的價值等。廣義上講,法理學可以被界定為法律的智慧,或者對 法律事業 ...
法理學與哲學的關係可以比作是,法理學與法律哲學的區別
因為法理學和哲學是有一定的關係的,好多法律學是從哲學裡衍生出來的,因為它們有一定的相互關係,手繪就會造成這樣的關係 迷途羔羊 法理學與哲學,法學從總體上與哲學有密切關係。法理學作為法學的基礎理論學科比其他部門法學與哲學有更直接的聯絡。每一種法理學理論都有其哲學淵源,哲學理論作為世界觀或方 直接指導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