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了二十多年前的情人他現在有了女人,我還能和他繼續走下去嗎

時間 2021-09-19 01:10:36

1樓:

我在這裡等你,無論你來或不來,當你走進我心的那一刻起,就把你當成這一輩子的守候,無論多麼的遠的距離,你依然是我此生最美的等待。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呢?你捨得去當小三,再續前緣也無妨,反正不是我去當小三,我是看熱鬧的不嫌事大。

不想當小三,必須保持距離。即便如此,依然會有麻煩找你。假如那丫兒對你餘情未了,他現在的女人肯定會針對你。這類故事可以參考愛情肥皂劇正妻和小三的一般套路。

3樓:楊雙龍

首先你要是有了家庭,就好好的相夫教子,不要老想著那些事,如果被你老公發現了,你知道後果是什麼嗎?如果沒有家庭,那就更不要理他了,好好的找個男人結婚過平常的生活,如果你一意孤行,那麼你就不要在意人家有別的女人,因為你不是人家老婆,沒有權力管人家,當然就得接受人家的現狀!所以沒有什麼不平衡的!

我個人建議你,女人應該潔身自好!

4樓:丶祭魘

最好是不要選擇和他走下去,畢竟你曾經二十多年前喜歡的人他已經有了自己的女人,雙方基本都已經放下了,為什麼還要想和他繼續走下去呢,那是不可能的,他身邊有別的女人,你們二十多年都沒有在一起,那個女人陪了他那麼多年,我怎麼好意思想拆散他們呢。往前看吧,別想了

我和情人相處四年了,現在經常會因誰不在乎誰而吵架,還能繼續走下去嗎

5樓:猶彥杉

相愛容易相處難

無關在不在乎

如果不在乎

可能四年前就不會開始

開始了也不會堅持了四年

只能說性格忽悠不同吧

可能現狀也不是那麼令人滿意

有改變的心,沒有改變的能力

6樓:

相處四年沒這麼快可以斷絕,因為情還在。

7樓:

大度,如果想就能繼續

8樓:嘉興家電深度拆洗

你們已經開始索取對方,而不懂得付出了,有點懸了。

情人有了別的女人,但我還和他偶爾的在一起,我愛他,他不愛我,所以我想還會和他繼續走下去,為了性

9樓:向我看去

不能完全這麼說啊,喜歡一個人正常情況下是在自己感覺的情況下不知不覺來的,而不是靠腦子來喜歡一個人(正常情況下啊)。你說的根本沒可能也太絕對了吧,事事都有可能,未來無定準,就像汶川那樣說我到達了長度限制

10樓:傲世大千

我認為必須有真愛才能在一起,那樣身心交融才是真正的快樂幸福

11樓:有你的相守

這個問題讓人難以回答

我和情人冷戰二個月了,如何約她出來,她現在**資訊都不給我回,我還有必要和她走下去嗎,是不是她心變

12樓:因特奈什

如果他能做到兩個月都不理你,以你的瞭解她如果不是那種毅力強的女生,那她可能就變心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放下尊嚴,放下了個性,放下了固執,都是因為放不下你……

14樓:匿名使用者

冷戰最可怕了,找不到她,還找不到她閨密麼,找到和她走得近的人,難道她還飛了不成。兄弟啊,以後少點冷戰,記住,女人在她成為你老婆之前,她永遠是對的

15樓:譙永

沒有不散的宴席。你和情人的緣分盡了。

16樓:被掰成三段的

你能狠心跟她冷戰那麼久 也別怪她狠心

17樓:j簡單快樂

如果你心裡有她,就試試聯絡吧

18樓:lony是我

你是男是女?你是否已婚?或者對方是否已婚?

情人分手後一年半再複合還能走下去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能還沉浸在對他的感情中,我認為他並沒有要和你重新走在一起的意思。既然當初他頭也不回要分手,你又何必非要在他這一棵樹上吊死

20樓:匿名使用者

當初怎麼會分手,現在又因為什麼複合,人和人都不一樣,誰能說得準呢

都不是陌生人了,想複合的話就明說吧

21樓:爛漫

看你這麼說,應該是第一個投入真感情的人,但對方先離開你,這個你自己決定,別人幫不了你什麼,愛的話就去追回來,不過要分清楚是愛還是留戀那段時光

22樓:風雨咕嚕鸚鵡

如果你還愛他就不應該留遺憾

23樓:sib東西南北風

無所謂誰也不用負責,想搞隨時可搞。

24樓:破壞賀卡

給你個建議不要複合,竟然當初選擇離開你,那麼就不要再接受他

我朋友在二十多年前因偷竊外逃現在回來還追久嗎

已經二十年了,應該過了追究時間。都是還要看是盜竊什麼東西,價值多少,造成的影響多大,才能夠決定是不是還需要追究。我覺得你這種情況的話要看造成的損失是多大吧?既然20多年了,你應該存了一些錢了吧,可以回家,如果不追究你可以補償一下別人。如小偷小摸而警察沒有立案貞查,那就不再追究,如當時已立案那麼肯定要...

二十多年前妹妹自願讓父母住她的房子現在妹妹讓我替父母補繳二十多年的房租合理嗎

這個,我自己認為是不合理的,因為父母不是你一個人的啊,也是你妹妹的,所以如果你妹妹堅持這麼做,那所產生的費用也該是你們倆共同承擔的,你只要出一半就行了,至於你父母手裡如果有閒錢,也可以讓他們自己出了,看看她真的好意思要吧 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義務,既然你父母已在你妹妹房子裡住了二十多年,如果妹妹自願不...

十多年前父親用妹妹的身份證貨款我擔保,現在要我還,但印象中沒那麼多,咋辦

按照法律法規,你父親還不起,你就得還。至於數目不能憑印象,要看合同上怎麼寫的,以合同為準。這是因為你沒有算上利息和超期利息,這種利息是相當多的 所以貸款這東西,承諾什以時間還,就得什麼時間還,要好得多了,否則會多還很多冤枉錢的 十多年前,父親用自己的身份證擔保的話,現在要是假如你 應該有合同,加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