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德斯德
不法侵害必須是現實存在的,如果並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為人誤認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進行所謂防衛的,屬於假想防衛。假想防衛不是正當防衛,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有過失,且刑法規定為過失犯罪的,就按過失犯罪處理;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沒有過失,則按意外事件處理。至於故意針對合法行為進行「反擊」的,則不是假想防衛,而是故意違法犯罪行為。
(二)不法侵害必須正在進行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才使合法權益處於緊迫的被侵害或威脅之中,才使防衛行為成為保護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經開始且尚未結束。
關於不法侵害的開始時間,即在一般情況下,應以不法侵害人著手實行不法侵害時為其開始(著手說),但在不法侵害的現實威脅十分明顯、緊迫,待其著手實行後來不及減輕或者避免危害結果時,也應認為不法侵害已經開始(直接面臨說)。但應注意的是,有些犯罪的預備行為,相對於其他犯罪而言是己經著手的實行行為,在這種情況下不法侵害已經開始。例如,為了殺人而侵入他人住宅時,在不法侵害人開始侵入他人住宅時,就可以針對已經開始的不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進行正當防衛。
關於不法侵害的結束時間,我們認為,不法侵害已經結束,是指合法權益不再處於緊迫、現實的侵害、威脅之中,或者說不法侵害已經不可能(繼續)侵害或者威脅合法權益,具體表現為以下幾種情況:不法侵害人已被**,不法侵害人已經喪失了侵害能力,不法侵害人已經自動中止了不法侵害,不法侵害人已經逃離現場,不法侵害已經造成了危害結果,等等。但應注意的是,在財產性違法犯罪情況下,行為雖然已經既遂,但在現場還來得及挽回損失的,應當認為不法侵害尚未結束,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例如,搶劫犯使用暴力劫得財物,搶劫罪雖已既遂,但在當場對搶劫犯予以暴力反擊奪回財物的,應認為是正當防衛。
需要研究的是,安裝防衛裝置防衛將來可能發生的不法侵害的,是否正當防衛?我們認為,行為人在安裝時,雖然不存在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但該裝置發揮作用時,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因此,只有安裝防衛裝置的行為不危害公共安全,本身並不違法,在其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發揮作用時,就應認為是正當防衛。
在不法侵害尚未開始或者已經結束時,進行所謂「防衛」的,稱為防衛不適時。防衛不適時有兩種情況,一是事前加害,二是事後加害。防衛不適時不是正當防衛,一般認為對這種行為應追究故意犯罪的刑事責任。
事實上,防衛不適時並不限於明知不法侵害尚未開始或已經結束而進行「防衛」的情況,還包括對不法侵害尚未開始或已經結束,應當預見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及完全不能預見的情況,因此,對於防衛不適時,可能分三種情況處理:一是故意犯罪,即明知不法侵害尚未開始或已經結束,而故意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侵害;二是過失犯罪,應當預見不法侵害尚未開始或者已經結束,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侵害的;三是意外事件,客觀上不能預見不法侵害尚未開始或者已經結束,因而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
(三)必須具有防衛意識
現實的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就可以實施正當防衛。但正當防衛也是主客觀相統一的行為,具有防衛意識的,才可能成立正當防衛。
防衛意識包括防衛認識與防衛意志。防衛認識,是指防衛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防衛意志,是指防衛人出於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但是,防衛意識的重點在於防衛認識。
換言之,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與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相對抗時,就應認為具有防衛意識。這樣認識,有利於將基於興奮、憤怒等進行的防衛行為認定為正當防衛。
防衛挑撥、相互鬥毆、偶然防衛都是不具有防衛意識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防衛挑撥,是指為了侵害對方,故意引起對方對自己進行侵害,然後以正當防衛為藉口,給對方造成侵害的行為。這種行為不具有防衛意識,是濫用正當防衛的行為,因而是故意犯罪。由此可以看出,正當防衛所針對的不法侵害.,不能是防衛人故意引起的不法侵害。
相互鬥毆,是指雙方以侵害對方身體的意圖進行相互攻擊的行為。由於鬥毆雙方都具有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圖,而沒有防衛意識,故不屬於正當防衛,符合構成要件的,成立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等。但是,在鬥毆過程中,也可能出現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因而也可能進行正當防衛:
其一,在相互鬥毆中,一方求饒或者逃走,另一方繼續侵害的,前者可以出於防衛意識進行正當防衛。其二,在一般性鬥毆中,一方突然使用殺傷力很強的凶器,另一方面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後者可以出於防衛意識進行正當防衛。
2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考公務員一般只有法院和檢察院才會加試法律專業知識,所以出版的話銷量不會很大 主要是這些都用於地方公**** 而題目是自主出的 所以在難度和題型方面會有很大的不同( 今年上半年江蘇的很難 而廣東的非常容易)
你要找的話也只有 用當地出版的才行 否則沒有效果的~以上僅是以我考過的經驗來說
我是學法律的,我覺得到是不難
好多人只是死記硬背,沒用的法律就是一個靈活的東西一道題目,考的不是一個固定的答案而是你對法律的理解和自己見解很多題目我們可以做出完全相反的答案來
主要是要把你的理論說通,法律使用要合理
法院錄用公****中,《法律基礎知識》主要考哪幾門法律?
3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要看你的考試安排了
不一定想考哪門就能選哪門,因為可能會和你的必考科衝突,所以要好好安排啊~~~
我覺得選修最簡單的是,公證與律師制度、稅法和房地產法,我考的就是這三門,也沒怎麼特別準備就過了,特別是公證,真的是簡單的不能再簡單了,看書的時候可能覺得有點難,主要的選修的科目老師出題不會卡你,所以會很容易的,加油~~
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法律基礎知識考試主要測查應試者瞭解、掌握從事國家機關工作必須具備的知識的程度,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時限為 120分鐘或者150分鐘,滿分為 100分。 考試為客觀性試題,可能有:
①判斷是非題、②單項選擇題、③多項選擇題、④案例分析題,(四種題型)。
第二部分 作答要求
參加法律基礎知識考試的考生務必攜帶的作答工具有鋼筆(或圓珠筆)、2b鉛筆和橡皮。
《法律基礎知識》試卷全部是客觀性試題,要求在機讀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的一律無效。在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一律無效。
第三部分 《法律基礎知識》考點——(138個考點) (※注:憲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 ――――――――(注:不含法理學的17個方面的考點)
5樓:南立方裝修設計
您好,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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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建議去中公網查詢下 會有你滿意的答案的.
7樓:中公教育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中公教育圖書有專門針對法院考試的筆試圖書,可以在市面上購買針對《法律基礎知識》中公版本的圖書。
類似公職問題,可以登入中公教育網。
祝你好運!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公****中,《法律基礎知識》考哪些內容? 5
8樓:匿名使用者
公****中法律基礎知識範圍很廣,我是學法律的,有時他的題很偏,但有兩個方向是應該要把握的,一是行政法特別是公務員法的獎懲任免和相關制度,憲法特別是選舉法的關鍵點,還有行政法的行政訴訟法的關鍵點。二是當年的新法,如侵權責任法是新添的司考內容,所以公****會有涉及。找本法律基礎知識的教材看一下,時間長就全面看,不長的話就看一下行政,憲法和新法。
民法一般考物權吧,還有土地承包之類的,出題太廣了,其他就不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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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晶晶卿潤 考試考兩門公共課,一是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二是申論。有的地方,限專業的的崗位可能還要加考一門專業課,如文祕,環保,經濟管理,等等。報名時你查查有沒有對口的崗位,有最好,因為專業限制,報名的人可能少些,相對來說競爭緩和一些。如果沒有對口專業,就報不限專業的崗位,往往這些崗位考的人較多,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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