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怕怕浩浩
一審法院認為未成年學生在校受傷,學校就有過錯,應承擔責任。二審法院的判決推翻了這一結論,認為此案中學校無管理過錯,不負責任。實際上,兩級法院都是在依據過錯責任原則判斷學校的責任,而分歧的關鍵在於對學校過錯的認定上。
一審的判決,以只要未成年學生是在校期間發生的傷害,學校就一定有過錯的邏輯,推匯出學校有責任。這樣的判斷,不僅沒有指出學校具體的侵權行為及其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缺乏法律上的支援,顯得過於武斷;而且也沒有考慮學校教育的具體特點和由此會給教育活動帶來負面的影響。這樣的判決不僅沒有促進學校明確自己的責任範圍,加強對相關情形的防範,反倒得出了無論自身如何盡責,只要發生學生事故都難以免責的結論。
為防止如此案這樣事故的發生,學校就很可能選擇消極的措施,於是就出現了許多學校限制學生課間活動、減少校外活動的不正常現象。二審判決,糾正了一審的錯誤,有利於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護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
2樓:圓點楊鶴鬆律師
學生在學校課間玩耍受傷,學校是否有責任?
學校可以禁止學生課間喝水嗎
聯合國人權憲章規定人人有飯吃,而沒有說人人有水喝,是因為喝水的權利在起草者看來是不言而喻的。學校不可能不允許課間喝水的,否則建廁所幹嘛?不過上課儘量別喝水,有的老師很討厭這個 我就在江蘇唸書,沒這麼誇張吧 違反公民應當享有的平等權 健康權 平等權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權利,不受任何差別對待,要求國家同等...
學生課間打鬧致傷,班主任應該負責嗎
海鷗牌小螺號 我覺得學生課間打鬧致傷班主任應該負責,因為既然學生是在班級裡,是在這個學校裡,班主任就應該有看護他的責任,而他也在課間受傷了,那班主任就更應該負責,因為他沒有盡到作為一個班主任的責任。 我認為學生課間打鬧,班班主任是應該負責的,因為班主任的任務就是管理班級,班級裡的學生髮現打鬧,就是班...
大學生情侶過節出去玩耍,怎麼住宿
笨兔兔 再邀請另外一對情侶,這樣晚上可以倆個女生睡,倆個男生睡,就不會有誤會了 怕什麼別人說啊。就算你不出去一起玩。別人要是亂想的話肯定還是在你背後會說三道四的。而且住一起也不一定說要發生關係。而且如果真想發生關係了。已經開好房了。那不是更方便嗎 浮生十六記 如果出去玩的話,就去當地比較有代表性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