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造成的傷殘鑑定早點做好還是晚點做好

時間 2022-01-19 16:25:13

1樓:華夏正義

您好根據規定一般是這樣的**終結之後就可以做傷殘鑑定,一般是出院之後六十天才能做!

2樓:寧陝蘇

這個不是早做晚做的問題,要等醫療終結後才能定。醫療終結後,當然是越早越好。

3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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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發表的問題依次回答 2、早去的話傷殘鑑定的評估會高 晚去會低 2、根據個l人t應走的程式而定 比0如說要辦0理什4麼s證書8獲得**相關補貼 0、會影響評估級數 同6點所述

車禍後傷殘鑑定要什麼時候做最好

4樓:華律網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當事人對傷殘鑑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確,這就導致一些傷殘鑑定結論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沒有辦法得到法院的支援。今天我就給大家分享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應該在什麼時候完成。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的當事人,在醫院**終結出院後,就可以進行傷殘鑑定了,如果有內固定物的,就必須要等到內固定物取出來,恢復後再進行傷殘鑑定。

如果在**終結前進行鑑定,這個時候**還沒有終結,對於將來**終結後,當事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是否能夠完好如初,還無法判斷,依據此時當事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因為這無法反映和體現**終結後的情況。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託,也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但在委託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鑑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鑑定資質,否則這個鑑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援。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條 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委託後,由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鑑定人、或者由委託人申請並經司法鑑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鑑定人完成委託事項。《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一條 同一司法鑑定事項應由兩名以上司法鑑定人進行。第一司法鑑定人對鑑定結論承擔主要責任,其他司法鑑定人承擔次要責任。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二條 司法鑑定結論應當由本機構內具有本專業高階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司法鑑定人複核。複核人對鑑定結論承擔連帶責任。

5樓:一曲史歌

車禍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最佳時間是什麼?

6樓:西安高珩律師

需要諮詢鑑定機構,因為有些情況鑑定機關是要求病情問題後才能給於鑑定。從訴訟角度將只要能做出合法的鑑定結果,什麼時間作並沒有關係,最好是進入訴訟程式後申請鑑定,避免單方鑑定引起爭議,造成重複鑑定。

7樓:胡卿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辦法》第42條規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並需要進行傷殘鑑定的,必須在**終結後15日內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終結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公安機關將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

我覺得是越晚越好!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要出院以後做,同時在15日內做

**時間是無法界定的,最好是醫生允許出院時候做,辦完出院手續,然後順便做一個鑑定

另外建議,這個鑑定是越早做越好,因為到後面**得越好,鑑定的結果就是越「好」,這個好對你們是不利的。你可以和醫生商量,先出院,鑑定,然後送到交警隊之後,再偷偷找家醫院繼續住院做****

9樓:匿名使用者

出事的時候,最有效的。。

傷殘好了再鑑定是按照好了以後鑑定還是按照受傷的時候呢? 5

10樓:幻月修羅

傷殘鑑定等級是需要恢復一段時間,傷情基本穩定後鑑定才有效,主要是依據受傷時醫院拍的**以及病情記錄,結合著傷者的恢復情況來綜合評定的。如果受傷後馬上做出鑑定,在法院可能會不被支援,要求重新鑑定。具體間隔時間建議諮詢當地專業諮詢機構。

11樓:法律

傷殘鑑定等級要看基本恢復後的情況,而不是單純受傷時候的情況,結合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等因素,有可能受傷時很嚴重,但受害人**的較好,構不成傷殘等級的情況

12樓:三民所黎律師

有觀點認為剛受傷時傷勢比較嚴重,尚未**,此時鑑定對過錯方不公;傷愈後太久傷殘會減輕,此時鑑定對傷者不公,所以一般認為在**剛剛終結的時候鑑定的結論最公平合理,證據效力最強。具體**什麼時候終結,可以問主治醫生。如果現在就需要協商賠償數額,也可以叫主治醫生預先估計一下大概有幾級傷殘。

13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交通事故 等**終結後 才能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交通事故鑑定】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時機 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其評定的國家標準是2023年3月11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釋出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以下簡稱《交通傷殘國標》) 一、評定時機: 《交通傷殘國標》3.

2條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終結為準。

對**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鑑定,確定其是否**終結。」

出車禍有多長時間可以做傷殘鑑定?

14樓:巧米樂

沒有明確時間的,一般是在出院後做傷殘鑑定,但如果在住院期間要求做也可以,但是一旦傷情穩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可以要求重新鑑定。

受傷者經過一段時間的**後,各功能傷情處於穩定狀態,即可出院。出院一般被認為是**終結,即可進行傷殘鑑定。但如果病人出院後原病情反覆還需入院**的,應當認為**還沒有終結。

各器官損傷導致的功能障礙恢復到穩定情況所需要的時間不同,再加上每個人的個人情況不同,何時傷情穩定完全因人而異,那麼在選擇委託鑑定時間上也會有差異。

受傷者一般可以根據損傷的部位和情況確定委託傷殘鑑定的時間。一般情況下,**終結後儘早進行傷殘鑑定評定的傷殘等級會更高,因為有些病會恢復的很快,**終結馬上進行傷殘鑑定,會得到更高的賠償額;但是,有些損傷可能導致併發症或後遺症的,在併發症或後遺症沒有確定之前就進行傷殘鑑定,可能導致鑑定的等級低於實際的等級,會對受傷者不利。

15樓:諶東律師

回答車禍**終結3個月後做傷殘鑑定,委託人委託鑑定的,應當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材料,並對鑑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鑑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鑑定事項有關的鑑定資料。

傷殘要到醫療終結以後鑑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可以不予認可。醫藥費只要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保險公司均要承擔保險責任,不能免責的。

傷殘鑑定機構可以不按照保險公司要求,但如果不經過法院程式,他們可以這麼要求。保險公司做法不對,您可以斟酌是不是對你有利,對您有好處的話,就可以按照他們的方式處理。

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一般是經法院委派到司法鑑定所,接受後通知你去所鑑定,一般當時就可以知道結果(不一定及時出報告)。從接受到出具鑑定報告,一般不超過15天,這個是有明文規定的。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如**未終結,節假日等另外關於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時機,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規定是自受到傷害之日起6個月,也有的是3個月,也有的規定1年,有的甚至更長。

傷殘鑑定委託書內容包括委託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受託人;委託鑑定事項為請求對當事人的傷殘作出等級鑑定求對當事人的後續**費作出鑑定求對當事人的生活護理費作出鑑定,事實和理由等

更多4條

16樓:匿名使用者

傷殘鑑定必須在傷勢**達到臨床效果穩定的狀態時才能做,並且應由交警部門指定(如果提起訴訟則由法院指定)專門機構進行鑑定。

17樓:

**結束就可以申請做傷殘鑑定

18樓:

**完畢,臨出院時吧

19樓:

**結束後早點做吧。

車禍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好

20樓:土流集團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的最佳時機是什麼時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相關規定解答如下:第一,傷殘鑑定時間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終結為準。第 二,傷殘鑑定部門一般不接受個人委託,因此可申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律師事務所委託鑑定。

原因分析:

交通事故傷殘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i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

關於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鑑定時機,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規定是自受到傷害之日起6個月,也有的是3個月,也有的規定1年,有的甚至更長。鑑於人身傷害的起訴時效為1年,並且起算點為: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這樣,就導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傷害後如果在1年後經鑑定沒有傷殘的,可能出現「權利睡眠」之爭,有的為因大意而過了訴訟時效。

傷殘鑑定一般需什麼時間開始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對這一問題已經很明確。該規定第3.

2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終結為準。」何時為**終結?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第2.7規定,**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經驗性做法是腿部傷害3個月,頭部傷害的6個月後到鑑定部門諮詢具體的鑑定時機。

傷殘鑑定怎麼做?

首先是鑑定機構的選擇,因現在法醫學鑑定已經市場化,所以應選擇在人民法院備案的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來做,避免到法院後因鑑定資質問題導致鑑定結果不被法院認可。

其次,鑑定機構選擇後就是委託鑑定的問題,因鑑定機構一般不接受個人委託,所以如果在事故處理階段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如果在人民法院訴訟階段可由人民法院委託鑑定;如果委託律師**賠償的也可以由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委託;雙方調解的還可由車輛承保的保險公司委託。

第三,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的程式一般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醫院借閱影印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終結為準,對**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第3.2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終結為準。

第2.7規定:**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證據要求:

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部門的說明。

法律文書:

《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申請書》(見附件:10)

糾紛**:

傷殘鑑定以具有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鑑定結果為準。對鑑定結果有疑義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果三日內重新委託鑑定。

車禍後傷殘鑑定要什麼時候做最好,車禍後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

華律網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當事人對傷殘鑑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確,這就導致一些傷殘鑑定結論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沒有辦法得到法院的支援。今天我就給大家分享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應該在什麼時候完成。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的當事人,在醫院 終結出院後,就可以進行傷殘鑑定了,如果有內固定物的,就必須要等到內固定物...

交通事故後,什麼時候做傷殘鑑定,車禍後傷殘鑑定要什麼時候做最好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當事人對傷殘鑑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確,這就導致一些傷殘鑑定結論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沒有辦法得到法院的支援。今天我就給大家分享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應該在什麼時候完成。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的當事人,在醫院 終結出院後,就可以進行傷殘鑑定了,如果有內固定物的,就必須要等到內固定物取出來,...

交通事故造成面部疤痕可否做傷殘鑑定

可以,但是面部的疤痕只有到達一定長度或其他程度才構成傷殘。終結後,可以申請傷殘鑑定。以鑑定結果為準。交通事故鑑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時機 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其評定的國家標準是2002年3月11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釋出的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 2002 以下簡稱 交通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