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公佈了有害於他人的資訊就是侵犯隱私權。
如果你用他人的**,影象(大多是名人),作為廣告宣傳(沒有得到本人的同意)。就是侵犯肖像權。
如果你用他人的姓名做犯法的事,就是侵犯姓名權。
生命健康權、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的客體是什麼?
2樓:中國助人為樂
人格尊嚴權基本內容:
我們每個人都有人格和尊嚴。任何人都享有作為「人」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受到他人與社會最起碼尊重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人格尊嚴權。這一權利表現為自尊與他尊兩個方面。
人格尊嚴權是人格權中的核心權利,集中體現為肖像權、姓名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其他人格權如生命健康權、自由權等均從不同方面維護、保證人的尊嚴。(1)公民享有姓名權。
公民的姓名是區別於其他公民的稱號或代號,一般情況下,還包括公民的曾用名、別名、筆名等。公民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2)公民享有肖像權。法律確認公民的肖像權。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包括肖像製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
公民有權決定是否允許他人給自己畫像、照像或錄影等;有權決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就使用自己的肖像獲取報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獲取報酬方面須由監護人**或同意。《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醜化公民肖像、故意損毀公民肖像、以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行為,也屬於侵犯公民的肖像權。
(3)公民享有名譽權。名譽權是公民要求社會和他人對自己的人格尊嚴給予尊重的權利。
(4)公民享有榮譽權。公民因對社會有所貢獻而得到的榮譽稱號、獎章、獎品、獎金等,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
名譽權主要表現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的名譽權不受侵害,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侮辱或誹謗他人。
(5)公民享有隱私權。隱私是公民個人生活中不想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聽、傳播公民的隱私。
我國公民的隱私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姓名權分別受哪條法律的保護?
3樓:
民法通則
第一百二十條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九十九條 公民享bai有姓名權,有權決
du定zhi、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
dao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回盜用、假冒答。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在貼吧上發**別人的**算不算侵犯肖像權?
5樓:ry似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視為侵害他人肖像權。
一、在沒有阻卻違法事由情況下,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為。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為,也稱為「不當使用他人肖像」。我國民法有關肖像權的法律規定基本上是針對肖像的「不當使用」而規定的。這種不當使用區分為:
「以營利為目的」和「非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們不能認為只要不以營利為目的,或者雖經肖像權人同意,就可以非營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這種理解是片面的。我國《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39條,對這種侵權行為限制在:「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範圍。
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受到傷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要求賠償損失。」
在未經本人同意,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為中,只有具有阻卻違法事由的行為才是合法行為。如為新聞報道、公安機關為緝拿犯罪嫌疑人而發的「通緝令」等等。
肖像權與姓名權一樣,具有專有權,對於自己的肖像的佔有、使用和處分,只能歸公民本人所有,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權的行為,不在於以盈利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於不尊重公民對其肖像的專有權。因此,無論出於何種目的,將公民肖像予以複製、傳播、展覽等,都應徵得公民的同意,否則就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因為侵犯肖像權要以贏利為目的。但你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
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的侵權表現
7樓:愛喝粥
第九十九條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8樓:跑腿每勞
第25回 魘魔法叔嫂逢五鬼 通靈玉矇蔽遇雙真 第26回 蜂腰橋設言傳心事 瀟湘館春困發幽情
分別列舉侵犯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隱私權的具體行為各三條
9樓:匿名使用者
生命健康權 :故意殺人罪 故意傷害罪 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人身自由權:綁架罪 非法拘禁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錄)
(2023年修正)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有人侵犯我的隱私權和肖像權,這個人還是警察我該怎麼處理
時光可斷 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一 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住址 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
詢問打聽他人姓名算不算侵犯他人的隱私權
海警 不算 人的姓名本來就是讓別人知道的,方便與聯絡和區別 單純地打聽他人的姓名是可以的,不算侵犯他人隱私權。 飛立撲系列 你好,不算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姓名是個人代稱,是對外公開的。希望幫到你,請採納 隱私就是私事,個人資訊等個人生活領域內的事情不為他人知悉,與公共利益 群體利益無關,禁止他人干涉的...
侵犯隱私權的問題,侵犯隱私權的問題
你雖然沒有在網路上釋出,但是也是將他的隱私 發給他的同事,如果給他造成了名聲上 經濟上的損失是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如果構成了犯罪,那麼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個人感覺其實也沒什麼了,我覺得這是相互的,即便是他到法院告你,法院也要根據事實的真像判決的,要是就是倆人吵架引起的,這很正常了,只要是不是惡意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