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生意合夥人,才一起合作月就要退出,應該怎麼給他退

時間 2021-09-14 17:17:09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跟學什麼沒關係,這個事情處理起來有3個問題第一,你說的盈利是怎麼算的,算不算你們4w回本,已經回了,給他2w,算是購買他的股份,利潤給他一半,屬於利潤分紅了,要看你們當時怎麼約定的,分也說的過去。如果只是開始盈利,還沒有回本,那麼他退出,可以談,屬於你收購他股份,談個價錢,2w可以,少些也行,是你們談的。

第二,你們是什麼形式合作?個體戶?合夥人?****(好像2人的****這個資金不夠)?還是沒註冊?不同的形式會有差別,這個很難一一列舉,你可以補充說明下。

第三,你打算今後跟他什麼關係,考慮下,儘可能處理好。

2樓:

我曾經都遇到過這個問題的!!第一裝置錢要折舊的!!因為呢新裝置的買回來哪怕你用了一天都是二手的!!

買回來的時候就值錢賣出去就不值錢的!!所以2萬元不可能全退的!!找人回來打價看看你們投資下去的裝置和東西做一個估價!!

大概二手價錢是多少!!如果是估價是1萬元的話!!你就付人家5000元的!!

這個沒有得說的!!第二有利潤的一定要給會人家的!!因為你和他合夥的!!

應該都是朋友吧!!應該好來就好去!!是吧!!

不要弄的大家都不開心!!他退出已經事實了!!只有去接受!!

我當時比更慘呢!!

3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假如你們現在都不做了,該怎麼解決?如何對分錢?計出來後,不就解決了——把他該拿的一分不少的給他就行了!自己再繼續做!

三個人一起合夥做生意,中途有一個人退出,應該怎麼分錢給他

4樓:匿名使用者

退出的人拿3萬加盈利分配(盈利三人平攤)

5樓:就愛看熊出沒

他有多少股份就給他多少錢咯

6樓:二甲金屬離子

首先看你們的合夥協議有沒有相關約定,有約定就按約定來如果沒有,則一般來說:

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時,經結算,企業的現實財產少於原始出資的,按現實財產折算的份額返還退夥人;企業經營持平的,將原始出資財產返還退夥人;企業經營有盈利的,要連同退夥人原始出資和應分得的收益一起返還退夥人。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債務;合夥協議未約定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經結算,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承擔的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合夥協議規定的虧損分擔辦法和比例,以自己的其他財產來抵補虧損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額。

此外,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即退夥人在依協議清退財產或承擔債務份額後,合夥企業分擔給某一合夥人的債務份額,該合夥人無力承擔,而該合夥企業的財產也不足以償付這種債務時,已退夥合夥人還必須與合夥企業的其他合夥人連帶承擔償付責任,因為這種債務發生於退夥之前,而且退夥人當時對企業的全部債務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

兩個人在一起合夥做生意,如果一方要求退出可以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在一起合夥做生意,如果一方要求退出是可以的。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擴充套件知識:

1:第四十六條,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第四十七條,合夥人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2:合夥企業,一般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聯合,經營的企業,合夥人共同分享企業所得,並對營業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它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共負盈虧,也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經營。

其特點是規模小,資本需要量較小。

3:與個人獨資企業相比較,合夥企業就有很多的優點,主要是可以從眾多的合夥人處,籌集資本,合夥人共同償還債務,減少了銀行貸款的風險,使企業的籌資能力有所提高,同時,合夥人對企業盈虧負有完全責任,有助於提高企業的信譽。

8樓:取名好煩麻蛋

合夥做生意,一方要求退出是可以的。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 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四十六條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四十七條 合夥人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退夥流程:

1、與合夥人協商,表明退出的原因;

2、承擔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3、有工商登記股權的,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9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網咖營業執照寫的是個人獨資經營,那應該就是個人獨資企業,不是合夥企業!

樓主與朋友簽訂的協議是有效的,如果協議裡面約定了關於撤資的內容,就依約定,如果沒有關於撤資的約定,樓主想把錢要回來,可以對投資的錢主張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主張分割財產。

樓主可以拿著協議到法院起訴,要求分割所投資的錢和收益!

還有樓主,這事最好先和解,不要傷和氣,不行就請個專業律師吧,訴訟成功的機率很大,至少能保證你不必為此花費過多的精力,又能得到錢。

10樓:旺理財

合夥人退出生意,是很正常的訴求。

處理流程:

1、與合夥人協商,表明退出的原因;

2、承擔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3、有工商登記股權的,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補充:法律途徑上退出是暢通的,關鍵是處理好合夥人的關係。

11樓:成都何律師

有沒有合夥協議?合夥協議上面怎麼約定的退夥?然後就是看違約責任,退夥也要對以前的債務承擔責任,除非對方放棄

12樓:律商企業顧問

可以要回來。這是你的合法權益,協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訴。勝算還是很大的

兩人合夥開公司,合夥人要退出,該怎樣算?

13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這時候,朋友提出退股,你不同意,他是沒法退的。

公司股東只有在碰見下列情況時,才能要求公司以合理**收購股權的:1),公司連續5年不分利潤,而該公司連續5年都在盈利,在第五年(此處有爭議,有人認為是連續5年)不分利潤的股東會決議上投反對票的股東。2),公司合併、分立、轉移主要財產的。

3)公司營業期限到期,反對延期的股東。

2,想離開的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你,你如果想要的話;也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其他非股東的人,這時候,你具有優先購買權。

3,如果,要解散公司,那麼剩餘財產的分配是按照實繳出資比例來分的(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你倆一開始,一人實繳了18萬,一人實繳了8萬,那麼這剩下的4萬元中,你佔了4×18/(18+8)=2.77萬。你朋友佔了4-2.

77=1.23萬。

建議的解決方式是:

1,雙方協商,協商的意義是安撫住對方,畢竟人家掌握著你的產品和技術呢,萬一他跑到其他公司不就成為你的競爭對手了嗎?

2,找到可以接替他工作的人,使技術和產品能正常運轉。

3,降低股權**的成本,例如買斷他的產品,簽署競業協議和保密協議。或者按前期對方的投入折算人工成本,就相對於給他發工資了。這樣你也不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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