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A,從中國工廠B買貨,賣給歐洲公司C,B工廠直接出口,報關單上A為進口商,C為收貨人

時間 2021-06-27 07:17:40

1樓:匿名使用者

從國內出口時,b工廠直接出口,報關單上a為進口商,c為收貨人,這樣子操作可以的。c公司能否順利清關收到貨物,取決於c公司所在地的海關規定,這個如果是b公司負責,要先進行確認。

香港a公司不需要相關進口資質,但a公司屬於轉賣性質,在香港是需要交所得稅的,好像是利潤的16%,如果貨物要經過香港,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會發生運費、裝卸費、倉儲費等費用,除此之外應該沒有什麼特別的費用了,具體你諮詢一下香港公司就知道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報關單上a為進口商,c為收貨人. 這是出口最普通的香港離岸公司操作,提單直接c公司收貨人。 出一份a公司抬頭的 發票 箱單。 shipper a 公司。

3樓:熊熊泓

你的邏輯應該不對,本來a公司應該是作為出口商,b工廠作為發貨人,但a公司是香港公司,報關時是不用能香港公司作為出口單位的,所以只能b公司直接出口,把c公司作為提單的收貨人,這樣c公司就能直接收到貨物,a公司並不需要什麼資質,也沒有稅的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