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就算你老公是德國人,根據德國的法律,在德國至少生活三年,結婚至少兩年的德國人的外籍配偶可以申請入德國籍,但前提是申請的時候婚姻共同生活狀況仍然存在(指沒有法律承認的正式分居,也沒有正在進行的離婚手續),這個一定要樓主你老公配合才行。如果你老公跟入籍辦或外管局說正在和你辦理離婚,你是入不了籍的。配偶入籍是由於婚姻關係而取得的,婚姻失敗了又讓人知道了,人家憑什麼還給你入籍呀?
所以重點在你老公身上,他肯幫你的話,你在德三年結婚兩年就可以申請入籍了;否則你只能延長簽證,並且在簽證失效前找到ok的工作,一直延下去,直到交夠60個月的保險,你就可以靠你自己申請長居或入籍了。
你符合申請入德國籍的條件嗎?還有,你想要孩子是什麼國籍,如果是中國籍的話,那就回國吧。如果你是要孩子是德國籍,那就在德國生,這裡的保險什麼的都很好,母親生下孩子的第一年每個月都有大約300歐的補貼,小孩子每月的零用錢估計180多歐吧,具體沒看。
至於你要國內生完小孩再帶出國那應該沒啥特殊手續吧,關鍵你要去問問如果在國內生小孩,那這些補貼待遇是否還能享受到。
2樓:尹昕漢迎絲
呵呵,推薦你還是在德國吧,讓你父母經常來德國,幫你照顧一下小孩,不過最長也只能待3個月,然後還有再回國等3個月才能申請再來,我覺得這樣也挺好。
3樓:王凱亮
還是在德國生。一是醫院全球最棒。二是現在意外太多。如果那天飛機上的人全病了,就沒人接生了!
4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在德國生。醫院全球最棒
夫妻一方有德國永居,如何辦理家庭移民
5樓:小貓
夫妻一方已經有了德國永居,配偶就可以去申請家庭團聚,全家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