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關有遠
可以看出她已經不再愛你了,這樣的女人,即使在一起,也不知道會有什麼結果,可以看出,她很現實,既然這樣她非要堅持分手,她的心已變,你也沒有必要做太多的挽留,如果不太容易忘記,那就試著去祝福她,她接陌生人的**,很顯然了,她遇到了一個或許比你更有錢的人,也許她想要的只是物質上的生活,我以前看到過一句話,一個男人找女朋友的時候,如果沒有資本,最好不要找年齡相差四歲以上的人,她23,你29,她很年輕,有的只是青春的資本,而你已經和她也漸漸的產生了距離,對此,你沒有必要說抱歉,也不要有太多的內疚,是她要離開你,而不是你要拋棄她,男人要勇敢的面對生活,也許離開她可以使你更好的發展,等你事業成功了,我相信你可以找個更好的,更愛你的,也是你更愛的人,(我是男生,21歲).祝你早日快快樂樂!!!
2樓:翠花輕漫
你的經歷和我一同學的經歷差不多,我那同學還出錢資助她讀完導遊的,結果她到昆明做了導遊,就把他扔了。現在的女人。。。太現實。
不過也不怪,誰不想過好日子呢!過好日子自然是需要錢的。唉!。。
無奈啊!
3樓:帳號已登出
5年一代溝。或者她需要比較輕鬆的生活方式吧。
4樓:聽喧鬧
可能是厭倦了吧。唉,不是同一種人,誰又能瞭解誰的心思呢。再見吧。
5樓:
先感嘆一句 我男朋友要像你一樣該多好呀。
在這之後你有沒有好好找她談一談呀?我想你能把這一切說出來就證明你還想和她在一起。我建議你好好和她談一談,看看她的意思。
然後我們再進行下一步討論。
別怕。一切都會過去的。
6樓:渝殘學封管廷
她已經變心了!
以前感覺禰很好 但時間長了 感覺禰不適合她!
這樣的事情 我也遇到過!
最後已分手告終!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難過,一切都會過去的。
堅強地站起來尋找下次的幸福,可能她就在不遠的前方。
同居5年分手
8樓:
摘要。但是同居不可以補償的。從法律意義上來說青春損失費是一個不具有法律意義的詞彙,在我國法律中找不到相關規定。
而且這種情況也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精神損害撫慰金補償的範圍之內。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條。
同居5年分手。
您好,問一問擅長婚姻家庭、戀愛、心理、人際交往等方向問題的『人工一對一』情感領域老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老師正根據您的提問內容在認真分析,大概需要 1~3 分鐘的打字時間,請稍等。
同居5年分手是件很讓人遺憾的事。
同居五年了能要補償嗎。
請問是哪方提出的分手。
老公不給錢花。
不給錢花,確實很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但是同居不可以補償的。從法律意義上來說青春損失費是一個不具有法律意義的詞彙,在我國法律中找不到相關規定。而且這種情況也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精神損害撫慰金補償的範圍之內。
老公給錢花是感情上被認可的一種意義,不給錢花就容易讓人覺得不被愛著
老師很能理解您的心情。
五年的感情很不易,老師覺得您還可以試著溝通一下他對您的感情是停在哪個階段,比如問一問他「快過年了,結婚的人真是多」看看他的反應是求婚還是無動於衷。
比心]老師能感受到您現在非常的迷茫,這個問題對您造成了一些困擾,方便的話跟老師詳細說說您的情況,老師非常願意更好的幫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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