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男朋友轉帳1200,分手後需要還嗎

時間 2021-07-20 05:29:45

1樓:

我感覺。治病的錢屬於你向他借的那1000塊。應該還他。至於那200塊錢買滑板車是他主動。給送給你的。這個就沒有必要還了。

2樓:浮振翱

跟男朋友戀愛,期間,如果是男朋友給你買的禮物,你可以留一下,如果分手了,以後如果他要就還給他,如果不值錢的東西他不要你就留下,如果他給你轉的現金分手後是需要還給他的現金和禮物是兩碼事,不要欠人的人情,以免過後讓人家說閒話。

3樓:屠魔成佛

這種男人有夠小氣的,是我就算喝西北風也還給他,當初自己主動給的還要回去?那你也可以叫他把你為他付錢的東西要回來,兩清,別人怎麼對你,你就要以相同的方式去對待他

4樓:我哦加

我覺得像這種情況,你還是還吧,反正錢也不多,就1200塊錢。

我看見的是其中有一間塊錢,我覺得你是必須要還的,因為那是你牙疼,她借給你的錢,他給你的錢,但是我準備整個是你自己要還的。

剩下的200我覺得那是他自願買東西的錢,可以不用還。

5樓:大齡少女談心得

借錢給你急用,現在分手了是要還錢的。戀愛吃飯的消費不能跟借的錢混為一談……既然分手了,就不要有金錢牽扯,我個人的建議哈。

6樓:匿名使用者

幸虧你分手了,要不然等結了婚,你就更加麻煩。本身按道理來講,男女之間交往花費一些,這都很正常,何況1200這個數目也並不是很大,一般的男生分手後都不會再去計較,你還不還都無所謂。但是他已說出了這話,而且他也有轉賬記錄,為這點錢扯來扯去不值得,所以最好還是還了比較好,就當給自己一次經驗。

7樓:

你如果不想和他再有任何瓜葛不想欠他的就還了吧。

8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了,你覺得改換你就還,你覺得該給他個交代就給他。不想換就別還,除非當初留有借據,這是有法律效應的。不過,人們不是說,做不成戀人,也不要做敵人,你們畢竟經歷過美好,何必把事情做絕,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女孩子更要自立自強,不要輕易接受男朋友的禮物金錢,你接受了,就代表你是他的人,那你就應該遵循女朋友的準則,做女朋友該做的事,你能做到,再接受,做不到,就不要接受。

戀愛期間的轉賬分手後要還嗎?

9樓:勝利蘭天

在戀愛期間的錢財問題,

一般情況下,應該是這麼處理的。

如果說男方提出分手,給女方的錢和物不應該要回,因為女方是賠了青春的。

那如果在戀愛期間,女方提出分手,所有的錢財、物和東西,你都必須還給人家,男方也是陪了時間的。

因為時間不等人呢!

我認為上述的處理方法啊,還是比較的符合情理。

你們認為行嗎?

10樓:豕豕豕彘彘彘

首先先宣告結論,戀愛期間贈與的大額財物參照彩禮的規定應予返還。

根據日前的案例判決分析,若男方在戀愛關係期間的實際情況是出於結婚為目的的贈與行為,這個贈與行為在法律意義上本質和彩禮是一致的,屬於目的贈與,按照相關規定,如果當事人請求返回彩禮,並且未辦理結婚手續,則法律上是支援彩禮索回的。當然這個索回的基本上應屬於大額財務,根據題主的描述完全符合大額財務的認定,所以是肯定要還的。

當然,吃飯之類的花費不屬於其中,所以題主還肯定是要還,分清楚哪些該還哪些不該還就行了。

案例為13年案例,具體細節在這個

11樓:無語蒼山

我覺得最好是還錢,特別是用對房錢買大件和向對方借錢的。人沒窮到那樣。

12樓:何為正能量

合理個屁 對方可以起訴你的 法律就是法律 公正卻不一定公平 給你的錢為什麼不還別人 不問原因 不問理由 欠錢就的還 或許你覺得和他發生關係自己虧了 要點補償 那也要對方同意 你不能自己這麼認為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因為什麼轉賬了 如果是你借人家的當然要還了,如果是像過節什麼的給你轉賬而且每次不是很多我覺得就沒有必要還了,除非是你要求人家給你轉的

14樓:時初升

肯定要給啊!既然分手了就應該還給他,做到問心無愧,乾乾淨淨,錢是身外之物!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是特別合理,畢竟這筆錢不是一個小數目。首先你們雖然之前是情侶,他為你花錢是情理之中的。但是你們現在畢竟已經分手了,現在你們沒有任何的關係。

之前給你花錢是建立在你們以後會在一起的基礎上,一旦這個結果發生改變,那麼之前所做的就不存在意義拉。如果錢的數目少,那麼可能男方不會那麼小氣。但是這筆錢並不算小,所以還是還給他吧。

至少你無愧於心,以後也不會落人話柄。

戀愛期間轉賬分手後需要還嗎?

16樓:情水之戀

這方面的事,究竟合不合理,每個人的心理衡量不同,這完全是你倆雙方情願贈予的事,還與不還完全是你自已去決定的事,別人代替不了你。

17樓:相愛永遠

首先要明確一下他轉給你的錢是什麼用途,為什轉給

你錢。轉給你錢的時候有沒有相關憑證。一般而言,戀愛期間發生的一般性支出費用,比如吃飯等等,可視為雙方自願行為,可一筆勾銷。

但是,憑良心來說,對方轉給你的款項,如果用於購買貴重物品,一般還是需要歸還的。因為對方給你轉款的前提,你們是戀人關係,是具有目的性的,你提出分手,違約在你,所以需要歸還的。如果走法律途徑,法院會支援你退還財產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這取決於你自己,你想給就給,因為他已經給你,就是你的了,你有權支配,你就算一分不給,也是你的自由

19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期間雙方感情深,可能會存在一些經濟利益,如果是他自願送給你的錢,分手不必還。如果是借給你的,分手後應按雙方的協議還錢。

2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留著別人的錢,你用著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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