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望鄉
從描述中,看得出她根本就不愛你,你也不愛他,都是因為太寂寞了,誤認為這是愛
2樓:0猜bu透
異地戀就是這樣!能堅持下來的太少了!
3樓:永烽
放棄把!哥們!不要了!要是真走在一起了!以後的路有你受的!
4樓:日月星辰
她跟前肯定有男人了,分手吧
5樓:手機使用者
放棄吧!你沒在她心中。
6樓:匿名使用者
放棄吧 還不明白嗎 他根本不愛你
7樓:瑤
放棄,她真的愛你會主動找你
8樓:綴美膩的小兔紙
她都不喜歡你……分了算了!
相親認識的一個女孩追了半年了 現在她答應做我女朋友 還帶我去見她
9樓:寶石王子新
來不會是藉口婉拒吧?自好好了解。關鍵是兩情相悅,情投意合。愛一個人什麼都好說,不愛的話做什麼都沒用。
愛是相互的,是兩個人的事。重點就是要有共同語言!瞭解對方的興趣,培養共同愛好。要有交集和交流才會有發展~只要兩顆心都在努力靠近,就會有希望。
有沒有未來,能不能夠幸福,這就得看你們能不能把這份愛情經營好了。學會寬容學會珍惜,互敬互愛坦誠相待,真心換真情,未來肯定是美好的!
戀愛就是相互瞭解的過程,當相處不好,沒有共同語言彼此不適合,就沒有必要勉強自己,繼續維持也只能是累人累己。更不要過分糾結。
我和一個女生是過年的時候相親認識的,我們認識後一直都是異地,我追了她有半年多了吧,直到前2個月我回
10樓:
把女方的意思真實的告訴你的家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旁觀者,我認為首先你有責任,沒明確關係的情況下,應該得到女方的同意再去拜訪她家人,至少也要和女方先知會下。至於是否想和這女的好不好,你自己的決定,沒有對錯。想好就去追,不想就好散。
這是你的事,家人可以給你建議,但是沒權強迫你做。這裡面有個責任的問題,對自己負責,也對別人負責
12樓:匿名使用者
結束這段感情,重新找個,都對你家人有意見了,婚後也不會幸福
13樓:亓韋誠
她爸病了,你應該趁機會去一起她家。
14樓:
把她強上了,她告你的話你家裡人就知道她心沒有在你這裡,不告你的話就說明你成功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跟著自己的想法去做,幹嘛要委屈自己
我和一個女孩是相親認識的,認識之後我們一直是異地,(我在外地,她在老家)認識大概有2個月的時候,她
16樓:範贇贇
都這樣了,為什麼還要一直將就?家裡人是希望你早點成家不是非得你一直和她糾纏。你跟家裡人談談,世界上又不是隻有她一個女的,而且彼此都感覺不到愛,那還為什麼要在一起呢?
就算追回來,估計過段時間又得分了。好好考慮。如果感覺有用。
請給採納。謝謝!
17樓:百合
你都感覺累了真的沒必要繼續下去,現在不理她最多損失一點錢財,要是結了婚還是不行損失就大了
18樓:幽簾悠悠夢
即然是無心的就別浪費時間了
19樓:神采飛揚
先別管家裡人怎麼樣。問問你自己,你還喜歡她嗎?還想繼續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我是那女的,你有多遠滾多遠!不是你的玩物。
21樓:懶羊羊會哭
你喜歡嗎?喜歡就試試唄。強求就算了
相親認識半年的女孩子,都是我主動聯絡,唯有主動了四次,三次找我借
22樓:王升楠
那就好好在一起唄,關於借錢這件事可以問清楚是怎麼回事。祝幸福哦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相親物件嗎?明顯的是債主。
24樓:兆科老闆
那就好好交往啊,何必在意誰主動呢,採納吧
25樓:匿名使用者
讓身邊朋友幫你分析下!
相親認識的女孩,追了快三個月了,每次去見她都會主動一起睡,但沒那個,為什麼要她做我女朋友就是不答應 20
26樓:七翼之
你傻啊,都一起睡了,還不狠點,上了,自然水到渠成
肯定會做你女朋友的
27樓:愛黃媽
人無完人 她可能覺得你性生活淡 沒在一個城市 那成了異地戀 不方便 所以不答應
我和女孩是相親的,我們認識之後就一直是異地,因為我前段時間被工作和家庭原因,再是因為她也沒
你還想要錢啊!她是不會給你的 第一,人家就是不想還這個錢了 第二,其實你主動要求分手的話,是可以認為這個錢你主動放棄了,人家從人情上可以還你也可以不還,從道德法律角度其實沒有還的義務。第三,這種情況,誰介紹的找誰去。不是相親麼,相親到了這種扯皮的地步,介紹人要負一定責任的。估計她把你當冤大頭呢,早斷...
相親認識的女孩,相處都快半年,但是自己一直不是特別喜歡,但不討厭的狀態,這種情況要不要繼續下去呢
留睿廣 我覺得相親認識的女孩已經相處半年了,她並不是特別喜歡你這樣的感情,已經沒有必要再堅持了喜歡一個人,便會頻頻想念對方,便會有想要和對方在一起的衝動,可是,並不是你付出愛,就能夠得到同等分的愛與在乎。對一個人好,也是要講求方式方法的,只有你愛對了方式,打動了對方的心,才能得到她的愛。女人是最感性...
和女孩認識一年,我一直沒找其她女孩,但她找了兩了,還是沒結婚,都說說,這種女孩想的是什麼
換那麼勤快,可知這種女孩子要麼對男友要求特別多,要麼別人受不了她性格或者作風。你要是能滿足她要求,或者能忍受她性格,作風可以交往 如果交往人太多了而始終分手,那麼不是她有問題就是她嫌別人有問題。俗話說的好再一再二不再三。事不過三。過三了就得弄明白怎麼回事。合適你的你依然可以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有原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