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把一年分為四季和月二十四節氣

時間 2021-06-05 02:06:31

1樓:匿名使用者

元初設立太史局編制新曆法。傑出的天文學家郭守敬提出“歷之本在於測驗,而測驗之器莫先儀表”的正確主張,創制了簡儀和高表等近二十件天文觀測儀器,主持了全國範圍的天文測量。他主持編訂的《授時歷》,一年的週期與現行公曆基本相同,但問世比現行公曆早300年。

北宋科學家沈括提倡改革歷日制度,按節氣定月,以立春為元旦,不問月亮圓缺,只管時令節氣。這種把四季二十四節氣和十二個月完全統一起來的歷日製度稱為“十二氣歷”這種制度更加簡便,有利於農事安排。

2樓:匿名使用者

地球繞太陽公轉,其軌道為橢圓形。公轉時,就產生了太陽對地球的直射和斜射,這直射和斜射是造成地球獲得太陽熱量的主要原因。地球繞太陽公轉時始終保持二十三度半的傾斜角,地球上的各個區域也因此受太陽的直射和斜射不同,並且在一年中有規律、週期性地變化著,這樣產生了四季變化。

在地球公轉軌道上,每15度有一個點,轉一圈360度,共有24個點,地球公轉時每到達一個點即一個節氣,24個點即24個節氣.

3樓:匿名使用者

是十二個月啊,這是為了方便農業才從古代慢慢演變出來的,為了能讓農民更好的種植農物,處理農業方面的問題。。。我的理解哦,呵呵

一年為什麼要分春夏秋冬四個季節?又分成二十四個節氣呢?

4樓:匿名使用者

(1),四季是根據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變化來劃分的。在四季的劃分中,以太陽在黃道上的視位置為依據,以二分日、二至日或以四立日為界限。但是,東西方各國在劃分四季時所採用的界限點是不完全相同的。

(2),第一種分類法:我國傳統的四季劃分方法,是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四立作為四季的始點,以二分和二至作為中點的。如春季立春為始點,太陽黃經為315°,春分為中點,立夏為終點,太陽黃經變為45°,太陽在黃道上執行了90°。

這是一種傳統的,常見的方法.

(3),第二種分類法:天文學分類法(即西方分類法)四季劃分更強調四季的氣候意義,是以二分二至日作為四季的起始點的,如春季以春分為起始點,以夏至為終止點。這種四季比我國傳統劃分的四季分別遲了一個半月。

(4)**:`1春、秋二分日,全球各地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都等於全年的平均值,具有從極大值(或極小值)向極小值(或極大值)過渡的典型特徵。因此,把春分作為春季的中點,和把秋分作為秋季的中點是非常合理的;夏季裡,晝最長,夜最短,太陽高度最大的是夏至那一天,該日地表獲得太陽能量是最多的。

所以,夏至作為夏季的中點是很合理的;同理,冬至作為冬季的中點也是很科學的。

但是,從實際氣候上講,夏至並不是最熱的時候,冬至也不是最冷的時候,氣溫高低的極值都要分別推遲1~2個月。我國有“熱在三伏”,冷在三九”的說法。因此,把夏至和冬至分別安排為夏季和冬季的開始日期,與實際氣候能更好地對應。

所以,西方四季劃分更能體現實際的氣候意義。 無論是我國的具有天文意義的四季劃分,還是西方具有氣候意義的四季劃分,都是天文上的劃分方法。這是因為,二分、二至和四立在天文上都有確切的含義,都是把全年分成大體相等的四個季節,每個季節三個月,太陽在黃道上執行90°。

它們都不能反映各地氣候的實際情況。通過這種方法劃分的季節,就是天文四季。

天文四季是半球統一的。在半球的範圍內,每個季節有統一的開始和結束的時刻,並且在半球範圍內,每一地點均存在著這四個季節,每個季節都是等長的。

(5),第三種分類法:為了準確地反映各地的實際氣候情況,劃分四季常採用氣候上的方法既近代學者張寶坤分類法,採用候平均氣溫劃分四季。並且規定:

候平均氣溫大於或等於22℃的時期為夏季,小於或等於10℃的時期為冬季,介於10℃~22℃之間的為春季或秋季。按此標準劃分四季,中緯地區季節與氣候相一致,低緯地區和極地附近春、夏、秋、冬的溫度變化很不明顯。同時,在中緯地區,各季的長度也不一樣。

這就是氣候四季。例如,北京春季有55天,夏季103天,秋季50天,冬季157天。這種方法,可以結合各地的具體氣候,農業,故運用較多.

(6),第四種分類法:氣候統計法,因為一般以1月份為最冷月,因此,春季,為3,4,5月.夏季,為6,7,8月.秋季,為9,10,11月.冬季,為12,1,2月.這種四季分類法,比較適用四季分明的溫帶地區.

(7),天文四季具有理論意義,氣候四季具有實用價值。天文四季是氣候四季劃分的基礎。天文四季是半球統一的。

北半球是夏季,南半球是冬季;氣候四季則是區域性區域(中緯地區)統一的。天文四季的劃分取決於天文現象的變化,氣候四季的劃分取決於氣溫的變化。無論哪個半球的哪個地點,都有等長的天文四季;而氣候四季則在同一地點也不一定等長。

這是天文四季和氣候四季的主要不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