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攝影藝術的表現形式

時間 2021-06-28 22:25:59

1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攝影藝術作品意境,畢加索曾說過:“藝術是時代的索引,任何一個時代的特殊感情都會誘匯出與這些 意境一致的藝術形式。”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攝影藝術日新月異、空前發展,攝影文化的內涵也被賦予了新 的意義:

攝影已逐漸成為人們交流思想、表達意境的手段。

意境,是人對客觀現實的一種特殊反映形式,是人對客觀事物所作出的一種心理反映,它不是對客觀物件本 身的反映,而是對物件與主體之間的某種關係的反映。具體地說,意境是人對自己,對自己與周圍世界關係 的一種主觀態度和評價,它與人的需要、慾望和理想密切相關,具有強烈的主觀傾向性。意境在審美心理活 動中,一方面,誘發各種心理因素積極參與創造活動,另一方面,融入其他各個環節的心理活動中,使整個 創作活動都感染上意境的色彩。

也即在攝影藝術創作中意境是形象思維的一種重要方式,正是意境的誘發,

審美表象才昇華為審美意象;在審美感知時,意境就會誘發形象記憶和情緒記憶以及形成一定的意境體驗。

海倫曼澤說過:“視覺藝術的極致,在於利用具體的形象來表達難以具體化的感情。”同樣,沒有意境便沒有 攝影藝術,在整個攝影藝術中,意境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 體驗生活的意境注入

攝影藝術作為一種特殊的精神生產,它的突出特點是把攝影家強烈的主觀因素滲透到攝影創作之中,並且“ 物化”為藝術作品和藝術形象,因此,攝影家的內在精神世界顯得尤其重要和突出。故攝影家自身的感受、 意境、思想、心境、願望、志趣等因素,對於攝影創作活動都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正因如此,攝影家必須 具有超出常人的豐富意境。

杜勃羅留波夫曾經說過,在思想家與藝術家之間,還有這種區別,後者的感受力 要遠比前者生動得多,強烈得多,他們兩者都是根據他們的意識已經接觸到的事實,來提煉自己的世界觀的 。可是一個感受力比較敏銳的人,一個有‘藝術家氣質’的人,當他在周圍的現實世界中,看到了某一事物的 最初事實時,他就會發生強烈的感動。由此可見,作為攝影創作主體的攝影家,對待生活絕不能冷若冰霜, 也不應象思想家、科學家那樣冷靜客觀地對待事物。

攝影家藝術修養的全過程,也是培養和陶冶自己深摯的

藝術意境的過程。

藝術意境是伴隨著體驗生活能力、藝術構思能力和藝術表現能力的提高而逐步豐富和深摯起來的,在攝影創 作的全過程中始終充滿著藝術意境,沒有意境的藝術形象是蒼白的、無力的、沒有生氣和神韻的。攝影作品 之所以能以情動人,就在於攝影家在其中飽含著、凝聚著、燃燒著強烈的思想感情,藝術意境之所以成為藝術創作和藝術思維的重要特徵之一,也在於在藝術思維的每一個環節上都滲透著、伴隨著與之相應的藝術意境。因為藝術意境是攝影工作者對客觀事物所持態度的一種情緒體驗,所以,只有具有深厚的藝術修養和對生活認識深刻的攝影家,才會在攝影創作中產生深刻而真摯的意境;才會在生活物件面前自覺或不自覺地產生“浮想聯翩,夜不能寐”的藝術創作激情,才會在攝影作品中表現出感人至深的藝術形象。

歐威特認為自己的攝影創作思想極為簡單:“我力圖使觀眾獲得快樂,但我首先要求的是富有意境、具有人性的**。

在今天的世界上,太多的事情都是由毫無感情、缺乏人性的人乾的。我的意思是有的**即使能引人入勝、充滿機智詼諧,技術上也完美無暇,但若不具有個性,那它便失去了作為一張有趣的**所包含的神韻。”因此,從事這種創造性活動的藝術家必定是具有豐富意境的人。

二、 再現生活的意境表達

攝影家在進行藝術創作時要善於將意境物件化為藝術形象。托爾斯泰認為,藝術創作就是用“動作、線條、色彩、聲音以及言詞”塑造形象來傳達意境,美國哲學家蘇珊?朗格將藝術創作視為“人類意境符號形式的創造”。

攝影藝術創作作為一種意境活動,是用攝影的獨特符號系統來表現人類的崇高意境,因而攝影藝術創作對主體思想意境的表現呈現為一種“表現美”。 攝影家在進行攝影藝術創作時,總是按照自己獨特的方式審視被攝物件,對被攝物件進行審美改造和藝術加工,自覺或不自覺地滲透進自己的態度、情緒和意境。因而,塑造的攝影藝術形象凝聚著主體的審美認識和審美意境。

當審美主體直觀到自身的意境時,便會因滿足而獲得美感。創作主體的審美意境直接支配著整個攝影藝術創作過程:從審美體驗、藝術構思到藝術傳達;從審美表象、審美意象到藝術形象,甚至從具體的取景、構圖、布光到後期製作,每個階段,每個環節都不同程度地流露出主體的態度、情緒和意境,體現著主體的審美理想和藝術情趣。

審美意境對攝影藝術創作的支配,還體現在主體意境表現形式的多樣性上。在攝影藝術創作過程中,主體意境的表現有兩種形態:紀實形態和象徵形態。

攝影本身的紀實屬性決定了紀實形態是攝影藝術主體意境表現的主要形式。創作主體或“寓情於景”,或“借景抒情”,將主觀意境潛藏在客觀寫實的藝術形象之中。攝影家表現意境,一方面直接抓攝現場瞬間氛圍和人物瞬間情緒,直接拍攝被攝物件的喜怒哀樂悲等意境,深入發掘心靈深處的意境變化;另一方面由於攝影家對題材的選擇,主題的提煉,構圖的取捨和光影的控制,不知不覺將自己的主觀情緒和意境揉進了藝術形象中。

而現代攝影諸流派的創作手法來營造“主體意境的表現美”,將主體意境掩藏在點、線、面的構成關係之中,或潛藏在“無明確含義”的象徵符號之中,認為客觀物件只是主觀意境表現的物質依託,只有削弱其現實時空意義,才能滲透進主體的意境,才能將欣賞者的注意力引導到對作品意境的發掘。攝影藝術意境的表現形式有“情景交融”和“情理交織”。我國攝影藝術的意境,與傳統的繪畫和詩歌一樣,多借助自然景物而呈現為一種情景交融的詩情畫意。

攝影家開拓意境,或以“情”傳神;或以“神似”求“形似”;或在“有限的畫面”中表現無窮的“畫外畫”和“像外像”,情和景交融互滲,才發掘出最深的景,一層比一層更深的情。景中全是情,情具象而為景。當攝影家因體驗人生、體驗社會生活而觸發意境,萌生創作衝動時;當這種意境與人類的意境,與時代的意境相通時,感性意境昇華為理性意境,轉化為具有客觀必然性的意境,便取得了情與理的統一,呈現為一種在有限畫面中表現出無限理性外延的意境。

三、 攝影作品中的意境交流

攝影作為一種藝術,其作品就不能僅滿足於人的視覺愉悅感,而更應去觀照人的心態和揭示人的本質,因此攝影作品的目的也不僅僅是再現客觀事物和形象,而應當考慮如何揉合進作者的意境,使作品超越有限的方寸具有更深邃的內涵。攝影藝術作品作為審美意識的物化形態,其內容不是純客觀再現的生活,也不是逼真摹寫的生活,而是經過藝術概括,飽浸著攝影家思想意境,審美理想和藝術追求的生活,是一種心靈化的生活和心靈物態化的生活。因此有人說史密斯的作品在深深地感動著每一個懂**和不懂**的人,他的影像看不出技術性的語法,只有意境上的的語言,連不識字的人都會產生共鳴。

因此,攝影藝術作品的內容不僅包括攝影家能動反映的生活,還包括攝影家對社會生活本質的發掘。概括地說,攝影藝術作品內容的構成,除了呈現的“客觀再現”的內容外,還包括凝聚的“主觀表現”的內容。體現在攝影作品中的主題是攝影家通過藝術形象表現出來的思想意境,表現著攝影家對社會生活的主觀思考、態度和意境,表現著社會的意境和人類崇高的意境,表現著時代的意境和民族的意境。

攝影藝術作品中的表現形式是創作者得以表現意境的物質基礎,點、線、面的安排,畫面佈局的擇取,影調、色調、明暗及形體組合的處理產生了“有意味的形式”,才具有了一定的審美意義,同時也具有了承載或傳遞某種意境的屬性。每一種具體的攝影藝術表現形式都對應著特定的心理感受,都能引起或優美、或抒情、或熾烈、或豪放、或優鬱等對應的心理反映和感受,能表達出個人、群體、社會或民族的特定精神,這就構成了“形式的內容”。

在攝影藝術鑑賞活動中,欣賞活動必須建立在對作品直接感受的基礎上。只有首先對作品進行感知,才能讀解和闡釋其內容和意境。攝影藝術作品的內容與形式因素一齊呈現在觀眾面前,直接作用於眼睛這種審美感官,讓觀眾充分地感知和盡興地體驗。

觀眾的觀賞活動和意境活動正是建立在對影調、色彩和對藝術形象直接感知的基礎上,才實現了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知的飛躍。因此作品內容與形式決定著欣賞者接納的意境和生髮的意境,即進行著意境交流。

四、 鑑賞過程的意境共鳴

藝術欣賞中的共鳴是指欣賞中的一種心理現象,在欣賞過程中欣賞者的思想感情同作品蘊含的思想感情相通或基本一致,產生感應交流,引起一種強烈的情緒激動。托爾斯泰在《藝術論》中對共鳴的描述是:“這種感覺的主要特點在於:

感受者和藝術家那樣融洽地結合在一起,以致感受者覺得那個作品不是其他什麼人所創造的,而是他自己創造的,而且覺得這個作品所表達的一切正是他很早就已經想表達的”。

意境的共鳴來自兩方面的移情力,一是創作者“移我情”,將自我意境移入作品;一是意境物態化的作品對於欣賞者,產生“移他情”的魅力。所以藝術傳遞意境是一種雙向運動:一方面是創作主體表現意境;一方面是鑑賞主體體驗意境和生髮意境。

攝影藝術鑑賞活動中的意境主要來自三個方面:被攝物件的客觀意境,攝影家的主觀意境及鑑賞者生髮的意境。畫面上表現的“被攝物件的客觀意境”其實並不“客觀凝聚著攝影家的主觀

意境,而鑑賞者生髮的意境也只是對這種意境的一種反映形式。所以,鑑賞主體的意境活動,歸根結底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體驗畫面表現的意境和潛藏的意境;一是觸境生情,生髮的意境。

在攝影藝術鑑賞時,鑑賞主體所體驗的意境與生髮的意境,往往與創作主體表現的意境和鑑賞客體(作品)呈現的意境存在著不一致的現象。這種“不一致”產生於客觀和主觀兩方面的原因。客觀因素是指內心意境的複雜性和轉移性。

意境往往是多種意境的並存,各種意境之間相互滲透、相互影響和相互轉化。主觀因素指攝影創作主體的態度和鑑賞主體的態度:鑑賞主體在體驗作品的意境時,不可避免地受到自己生活經驗、審美經驗、文化修養、審美能力的影響,自覺或不自覺地按照自己的思想意境、審美理想和藝術情趣對畫面意境進行“再創造”。

一位西方的美學家舉了一個例子:那些坐在船艙裡讀報的人們只是為了打發時間想盡快過河,而坐在甲板上欣賞景色的人們都是對旅途的短暫感到遺憾。對前一種人來說,過河是實際目的,對後一種人來說,浸沉於美景的欣賞,超越了他渡河的實際原望,他獲得的是一種審美經驗。

如此看來,產生意境共鳴主要看主體的意境態度。

“人們用語言傳達思想,而用藝術相互傳達意境。”作品中的意境是決定作品成敗的關鍵,是貫穿攝影藝術中最不可或缺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