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編個理由報案的話,即便警察幫你把人找到,事情查清楚確實不屬於你說的被盜、被搶、被勒索的話,警察也沒有權利強制性的要求對方把手機還給你。但是這個方法還是可行的,起碼當警察調查完之後,你可以知道拿你手機的這個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然後根據這些資訊,你就可以著手去法院起訴了。但是,你首先要衡量這個手機的價值是否值得你費時費力的去起訴對方。
2樓:匿名使用者
去營業廳找到人的名字
現在警察都(忙……)沒空管類似這樣的事。
或者直接和手機客服撥打**
舉報讓你的手機鎖定
使他也不能用
3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聯絡失主說裡面有重要東西,願意拿錢贖回來,見到撿你手機的別說二話問他還不還,叫幾個兄弟一起,不還就打,警察到時錄筆錄你就說你手機被他偷了,他不還所以就打了他,警察絕對會判他的責任
4樓:黃贊鵬
這確實是民事範圍。是民法上所說的惡意佔有,已經構成侵權行為了,可以依法要求返還原物和賠償損失。首先你可以進行私力救濟,就是通過各種途徑去取回手機,不過要在泛綠允許的範圍內,實在不行就只能請求公力救濟了。
5樓:匿名使用者
警察處已有初步證據,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他返還你的手機。拾到手機者屬於不當得利。
縱橫法律網 牛進國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咬死說是被偷的,這個叫盜竊,也就是刑事治安案件了
2000元的手機丟了,可以報警嗎?報警警察會理我嗎
7樓:只怕羊刀
這個問題要分來兩種情況,第一種自,如果是遺失bai,那麼報警時du沒有用的,警察不會受zhi理dao。
第二種,如果是盜竊。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結合當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治安狀況,現對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為起點。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五千元至二萬元為起點。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抬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盜竊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分別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備案。
每個地區盜竊罪的立案標準都不太一樣,如果手機的價值達到了立案的標準,那麼就會立案。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報警,警察也會處理,但是找回來的希望不大!如果是被人撿到的,或許有好心人還給你。如果你打**已經關機了。估計是那不回來了。
9樓:此生愛人淡過煙
上1000案件都會處理,但是你要讓經擦重視你,把手機丟的位置說清楚 調當地攝像頭看 不然就只是做個記錄而已,完了就是等通知不知道何年何月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試試就知道了,關鍵要看你遇到什麼樣的警察,還有就是你怎麼去處理。
11樓:
可以報警,但別抱太大希望,我也報過,基本沒有,希望幫助到你,能幫我採納一下嗎?謝謝,親
12樓:超級
當然報警了,這樣找到小偷還可以追回手機
13樓:匿名使用者
理肯定是要理的,但是肯定找不回來了,這麼多手機,怎麼查?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會跟你意思意思 然後叫你回去等
15樓:匿名使用者
管個毛用,走個過場而已
16樓:匿名使用者
會假吧意思的理你一下!
1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會被你備案。就沒有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