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樹星闌
哦,好難受啊,如果明天電子廠不給我離職單,該怎麼辦?如果你實在幹不下去了,就申請離開這個地方,但是必須在合同內實施,如果私自解除合同,會會背賠付會賠付的,你要想清楚。
2樓:雁南飛
好難受啊,如果明天電子廠不給我離職該怎麼辦?這麼難受要求離職是對的,如果電子廠不給你離職,你就需要繼續申請離職。
3樓:為你解憂哼
這種情況肯定要等工資,工廠給你自離單才可以離開工廠的工資比較好帶離開,不然的話沒有工資離開恢復更難受呀。
4樓:帳號已登出
對於這種情況,只能選擇離職到其他的電子廠上班也一樣的,或者找乙份輕鬆的,比如說前臺的工作 。
5樓:網友
好難受啊,如果明天電子廠不給我離職單位怎麼辦?如果不跟你離職,你接著繼續上班。如果你不想上班,你可以辭職。
6樓:睢沅
如果明天電子廠不給我離職單位怎麼辦?你可以找領導談,讓他明白你的心意。說說你的想法和你的打算。
7樓:張卓的家醫學
你是什麼意思呢?你是不想在電子廠幹了,但是他不給你離職單也不給你工資嗎?哎呀,你這樣太慘了。你是差了多少工資錢給我,不多的話就趕緊走吧。
8樓:秋落雪
去找廠人事協商一下。
9樓:網友
這種情況下,建議最好還是與場領導好好的溝通協商一下,如果說溝通協商實在沒有效果的話,也可以要求當地的勞動部門來介入進行仲裁。
電子廠不給離職單怎麼辦
10樓:陳建平
法律分析:若液盯廠裡不批鬧扮和辭工,可先書寫辭職信,一式兩份,用快遞寄送缺春乙份至公司人事部,保留副本和快遞迴執單。30天內或3天后可以去結算工資,只要履行告知義務即可。
若到時不結算工資,可帶上辭職書副本和回執單作為證據,去當地勞動管理站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您好,廠裡面不給離職單怎麼辦
11樓:
摘要。1、要離職公司不給離職單的,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您好,廠裡面不給離職單怎麼辦。
您好,親,很高興為您解答。親 廠裡面不給離職單怎麼辦。
您好。1、要離職公司不給離職單的,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我在一家電子廠工作,做了半個月,不適應想辭職,可是老闆不給辭職,我該怎麼辦?
12樓:龍之喵喵豬
如果你在一家電子廠工作做了半個月不適應想辭職的話,那麼要提前乙個月給老闆申請的,否則的話老闆可以不給你工資的,所以說要提前乙個月辭職,到時間過後自己可以走人,老闆不給工資的話可以向勞動局進行申訴。
13樓:唯美的回憶
你在電子廠裡工作做了半個月以後,我心想你想辭職,可是老闆不想不讓你給你辭職,我覺得在電子廠裡工作做習慣了,慢慢就好了,你可以和老闆家裡條件呀,或者是工資漲高點,或者怎麼的怎麼的?你可以和老闆說。開老闆怎麼來答應答應或者是來答應你的的條件。
14樓:大睿熬夜怪
跟我說你在一家電子廠工作了,最近半個月覺得自己不適應,想辭職,而離我不同意的話,我覺得領導肯定是看中你,覺得你有潛力可挖,有誤嗯,可塑造性,所以說他不想讓你辭職,那這個時候你可以嘗試著自己在工作一段時間看看,實在不行,然後再選擇辭職。
15樓:山水縱相逢
書面遞交,不收微信遞交留下證據,明確告訴做到那個日期結束,要提前30天,到日子然後走人,留好上班證據,敢扣你工資就可以投訴去勞動仲裁。
如果有試用期更好,不需要提前30天。
16樓:kiss蚊子愛剪輯
看進廠合同怎麼填的吧,如果是年合同,那你還真不好辭職,如果是臨時用工合同,可以隨時走人。
電子廠不給辦離職怎麼辦
17樓:黃軒
法律分析:如用人單位拒絕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的,勞動者可以請工會等相關組織出面調解,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冊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讓鉛)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坦姿好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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