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人涉黃沒上班了舉報老闆本人會犯法嗎

時間 2025-03-25 03:15:23

1樓:我還沒想好魚

你舉報老闆,如果事情是真實的,你會得到表揚,不會犯法,舉報的事情是你自己亂編的,沒有真憑實據,你就需要負擔責任。

2樓:彩庫寶典小不點

老闆可以起訴。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無證經營涉黃怎麼舉報

3樓:阜陽張豪傑

法律分析:1.首先要確保舉報資訊的真實性,有證據依據的話,準備乙份備用。

2.向當地工商部門投訴,工商部門屬營業執照的發證機關。

3.向信訪部門投訴,如果不清楚具體該哪個部門管,可以向信訪部門投訴。

4.撥打當地市民**投訴。

法律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第四十二條 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證經營涉黃怎麼舉報

4樓:都超

律師分析:1.首先要確保舉報資訊的真實性,有證據依據的話,準備乙份備用。

2.向當地工商部門投訴,工商部門屬營業執照的發證機關。

3.向信訪部門投鉛鍵訴,如果不清楚具體該哪個部門管,可以向信訪部門投訴。

4.撥打當地市民**投訴。

法律依據】: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第四十二條 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桐哪違法所得和非法財局激碼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半年多沒上班了,偶爾出門逛街總害怕遇見熟人是怎麼回事

情談學長 沒上班了,偶爾出門逛街,總害怕遇見熟人是怎麼回事?因為你太久宅在家裡了,所以對外面的世界有點陌生。 happy之happy樂之者 可能是自己不自信的表現,有點心虛的感覺,關鍵是自己心裡沒底,做些事情充實自己然後慢慢就順其自然了! 劉衛星醫生 沒有什麼害怕的,你就是你,不一樣的煙火,你怎麼活...

對自己很失望,已經月沒上班了回家呆了半個月,現在回來了還是沒有找到好工作,已經對找工作失去信心

多找些渠道去宣傳自己,不要放棄,只有經歷過挫折未來才會更精彩 工作的事慢慢來 急不來的。我找工作最長記錄就是4個月 最終才找到適合自己工作。找工作一定要找適合自己的,不然的做了不久又辭職,這樣沒意思。多投一些簡歷,總有一份合適的工作,我和你的經歷差不多,在家呆了半年多,最後找了一個月才找到合適的工作...

我愛的人分手我二十天了!我一直沒上班!精神真的受不了!我知道她不在老家!我想回去找她媽媽!我愛她

失戀是痛苦的,都有一個慢慢平復的過程,何況你分手時間不長,還沒有從中走出來。你們既然分手,肯定經過了慎重的考慮,這個時候再去找人家 也會增加女方的煩惱。不如冷靜一段時間,如果還是忘不掉,再嘗試看能不能挽回。你檢討一下是因為什麼分手的?是什麼事情讓對方無法再容忍你了。這些天你完全自暴自棄,還是想著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