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才人物我無敵
我覺得並不是這樣的,如果因為此事嫁人的話,真的會讓你在婚姻當中沒有地位,也會讓對方覺得你特別的廉價,不會在乎你。
2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當然不是了。不要因為任何事而選擇將就。你可以打掉孩子重新開始。
3樓:愛大樹苗
我覺得未婚先孕的女人嫁人並不是唯一的選擇,但是每個女人都應該為她自己所做出的決定去負責任,如果你要是不喜歡這個男人的話,為什麼要去跟他有直接的身體接觸,還懷了他的孩子呢,這樣是對自己身體的不負責任,也是對自己未來的不負責任。
4樓:阿拉蘇一直在
中國很多城市還是比較傳統的,未婚先孕總覺得很丟臉,多以家裡就著急忙慌的趕緊結婚。但是如果自己有一定經濟實力的人,可以考慮自己帶孩子,並不一定要依附男人。
5樓:花花魚記
不是。如果自己有決心,可以自己乙個人撫養,畢竟不幸的婚姻,不僅給自己帶來了傷害,也給孩子帶了傷害。如果**合法的話,在自己沒有能力的時候還是人工流產更好。
6樓:你到底敢不敢
如果兩個人是彼此喜歡的話,那何樂而不為呢,如果是對對方抱有懷疑的態度,那就不要嫁人,可以選擇把孩子生下來獨自撫養,一定要考慮清楚,對自己負責。
7樓:劉長順
當然不是這樣的,其實我覺得如果因為這件事情而結婚的話,那麼真的會讓對方覺得你非常廉價,不僅不會珍惜你反而會在生活當中欺負你。
如果女人未婚先孕,你會娶她嗎
8樓:帳號已登出
遇到翟欣欣這樣的女人,我會採取以下行動:
一、儘可能避免發生類似的情況首先,我會儘可能地避免發生類似的情況。在交往之初,我會明確表態,如果發生意外懷孕的情況,我會盡力承擔責任並與對方一起解決問題。同時,我會提醒對方不要輕率地進行墮胎手術,因為這樣做可能會帶來不可預知的風險。
二、尊重對方的決定如果意外懷孕的情況真的發生了,我會尊重對方的決定。無論是選擇繼續懷孕還是選擇墮胎,都是對方的自由和權利。在這個過程中,我會儘可能地提供幫助和支援,但不會強迫對方做出任何決定。
三、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對方選擇繼續懷孕,我會盡力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包括經濟上的支援、情感上的陪伴和關談納懷、以及在孩子的教育和成長中發揮應有的角色。與此同時,我也會盡力保護對方的權益和利益,確保她和孩子能夠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
四、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蘇享茂的故事讓人深思,含衡沒我們需要從中吸取教訓,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宣傳和攔巖倡導健康、負責任的生育觀念,為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儘自己的乙份力量。
總之,如果我是蘇享茂,遇到翟欣欣這樣的女人,我會盡力避免發生類似的情況,並尊重對方的決定,承擔相應的責任,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為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貢獻自己的力量。
未婚先孕的女人後來都怎麼樣了?
9樓:恩恩一笑很傾城
孩子對於乙個家庭來說是希望,對於父母來說是生命的延續,對於愛情來說,孩子是最美好的見證。
結婚生子是大多數人都要去經歷的,無論是對於乙個母親,還是家庭,小生命的出現都會讓人幸福感爆棚。
時代在進步,思想也在改變,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是戀愛就同居,於是就出現了很多未婚先孕的事情。
對於一些人來說未婚先孕或許不是什麼問題,但是這不是大多數。生活中,我相信很多人都曾經聽過、見過甚至經歷過未婚先孕的事情。
有人會說這是為了愛情,有人說這是命中註定,但我相信有人是接受不了的,那麼那些未婚先孕的女孩子後來都怎麼樣了?
生活中的很多例子都告訴我,她們最後嚐遍了生活的苦。
前不久聽朋友說起了她的姐姐,她的姐姐高中畢業後在一家奶茶店工作,也就是在那時候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
那個時候年齡小,收入也不穩,所以沒有考慮到結婚。後來他們有了一點積蓄,朋友的姐姐就想結婚了,但是男朋友始終不提結婚二字。
就在一年前男朋友提出要和姐姐搬到一起住,這樣既省房租又可以天天在一起,姐姐同意了。
也就是五個月前,姐姐懷孕了,本來按照正常思維就該準備婚事了,或者遇見渣男就要把孩子打掉,但是男朋友是保持中立,不能打掉孩子也不說結婚。
他這樣做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姐姐家要了十萬元的彩禮,他覺得太多了,所以就這樣拖時間。
說句難聽的話,姐姐月份大了也不能打掉孩子,就算打掉了孩子也不好再找婆家,所以只能這樣嫁給他,最後總會讓姐姐家在彩禮上退步。
你以為未婚先孕是愛情,但如果是你單方面的愛情呢?那麼你肚子裡的孩子就不是愛情結晶,而是受威脅的籌碼。
最後你為了孩子也好、自己也好選擇了退步,可是不覺得這樣的枕邊人過於可怕了嗎?餘生幾十年你會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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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女人未婚先孕的現象?她們這樣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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