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歲和他在一起的,未婚先孕有了孩子。我父母給了我老公一套房子,我老公他們家給了11萬寫下字據

時間 2021-10-24 15:38:06

1樓:

房產是你爸媽的 字據只是欠條,可以把錢給他

2樓:月亮門

那就是他家的了。女生你太無腦了,婚姻是兒戲嗎?

3樓:

那婆家都不會做人的呢

4樓:珠三角金融大樹

在你父母名下好辦啊,直接趕走他就行了,法律上這房子跟他沒關係的

5樓:尊極愛

自由戀愛的苦果,不要信奉什麼自由戀愛!現在的年輕人自由戀愛簡直成了自由交配!啥都不懂,先把自己奉獻出去,這就是你們的自由戀愛?

言歸正傳,你老公如果是一個打工者,他的工資有限,你所說你攢下的錢是在他的工資花完的基礎上攢下的!夫妻共同生活,他沒錢了,你怎麼能攢下錢呢?如果家裡開支全部由你來支付,看看是不是他攢下錢而你沒有錢呢?

相對於普通打工者來說,只要每天勤懇上班,不故意遲到早退就算有上進心了,畢竟社會上還是普通人多!要強調上進心,當初你就應該看出來,他如果有上進心,就不會老早和你混到一起了! 再說房產,雖然當初寫了協議,但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你父母的,雖然給了錢,但沒過戶,可以視為協議無效,把錢退回去就行了!

6樓:維修經驗使用技巧

11萬字據只能證明他出錢11萬,但房子仍然是你父母的,如果離開他,給他11萬(他住了房也不用付利息),就可了結。

7樓:匿名使用者

有那麼好的事情,又是別人家的老婆了!上進心!?他是做什麼的,打工,還是開店的,打工的再怎麼樣也只拿死工資,還能怎麼上進,除非當上管理,工程師之內的。如果是開店那就更加困難了。

現在分開小孩怎麼辦,小孩多大了?如果能夠自理了,那到無所謂,所以自己要想清楚。有些事情不是人力所能改變的。

有些人都有得過且過的想法的。萬不得已不要分開,以免到下一份感情又是這樣了。

8樓:cxy_大大隻

開玩笑妹子,房子鐵定不是他的,不然這簡直空手套白狼啊。如果可以的話,前幾年我也到處寫借據,然後逼人做房子過戶了,那麼現在我就是億萬富翁了……

9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那字據是否寫明是買房款。房產證上是誰的名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還是你的房子,寫的你爸媽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爸媽的。把11萬退給他,房子仍然是你的.

你趕緊離開他吧,男人沒有錢不可怕,可怕的就是不上進。你看麥當勞集團創始人52歲才建立麥當勞,當時他還有高血壓,糖尿病等多種疾病。。。

11樓:樂山海天

只要有房產證,一切都已房產證的所有權人為準。如果當年你的婆家給錢贊助你們買房,在分配財產時,法院會按照現在的**給出資人分錢。

12樓:匿名使用者

當年的11萬,有沒有說明是買你家的房子的?

13樓:馬梓開博士

如果11萬,你的老公家已經清償,那這個房子從法律上看,是屬於你老公家的了。

如果到現在為止,並沒有付款,那麼房子的所有權還是屬於你們家的。

具體你也可以諮詢律師。

14樓:買樂家

錢退回去 房子還是你的

15樓:天蠍子

你好,正常情況下屬於男方所有,特殊情況屬於你家,

16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17樓:絕戀瞭

還能怎麼辦……打官司吧!

和大家說說我的情況看下你們會怎麼做,我嫁了老公,老公家裡還有個哥哥兩兄弟,父母給老公做了一套房子,

18樓:星落無痕

其實我個人覺得老人說的不一定是沒有道理的,畢竟你老公的哥哥養了他父母十多年,你老公的父母說這樣的話,沒有什麼不正確的。但是,我個人覺得如有的網友所說,你可以提議讓哥哥也贍養父母,不要讓自己的老公吃虧,當然,我個人覺得你老公也要付出更多,得到他父母的認可,然後再爭取房子,你覺得呢?以上是我的回答,可能有些不準確,可能有些不全面,但是,希望能夠幫到你,當然,如果覺得好,可以採納。

19樓:匿名使用者

哥哥應該出點錢,養老人,天經地義,

我和老公結婚前,他父母給他買過一套房子,房產證上是他一個人的名字,

20樓:命已天註定

你算首套,其實你和你老公已經組建了新的家庭,你父母買房為什麼還要把你名字加進去?如果說以後你再購房或者有點其他事情,都是一件很頭疼的事,與其把你名字加上去,倒不如不加進去。

首先要確定你在產證上得地位,如果你作為主貸人,房子貸款肯定算二套處理,不知道你是想問如何貸款還是如何避稅?這兩個卻別很大,房產交易中心認定你是二套的只是說查一下你名下有沒有其他房產,這關很容易就過去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第幾套房是按照戶口的家庭為單位的,你這種情況應該算是第一套的

我和父母都是做生意的 有車有房 我和男朋友都是大學同學 他家庭經濟條件很不好 父母給我買了一套房子 20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鳳凰男不要就對了,把自己當誰呀,奇葩。即便現在男友有可能找你複合,一時答應你說服他媽媽,但是這種家庭出來的人都是極度自私,相同你複合也是看上你的條件而不是你這個人。原生家庭很重要,一定要看好在做決定,不要被一時表象迷惑,讓自己後悔一輩子。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婆婆太不要臉了,她還是人嘛。搶劫犯也不能連財帶人一起搶吧,你別搭理她,如果你男朋友很聽她媽的話,那你就讓你婆婆在給他找一個吧,就算你倆在一起了,你也不會幸福的,趕緊離開這個禽獸家庭吧。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男朋友的媽媽真是個無賴,恬不知恥還好意思提出三個無理要求,你不答應是對的,憑什麼你媽買的房子寫她兒子的名,結婚後工資還得給他媽管,這種人認為他兒子有了不起的本事,可能是吧,她沒有瞧得起你,才提出這麼無恥的要求,你跟你男朋友分手是你明確的選擇,支援你

25樓:匿名使用者

對,憑什麼要求這麼苛刻,分手就對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婆婆腦子有問題吧!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所有權歸你。就算是寫名字也改變不了,怎麼可能你們的工資交給婆婆,你需要用錢未必去找她拿錢?父母的財產怎麼可能是女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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