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不成,一方不許另一方找對像,這屬於什麼行為?

時間 2025-03-20 21:05:19

1樓:星座老君

為什麼有的人相處了幾年都還沒能成為情侶,而有的人僅僅是相處乙個月就成為了彼此的另一半呢?

其實男女之間想更進一步,說簡單也簡單說難也難,簡單之處就在於,兩個人之間只要彼此有共同的話題,聊不完的天,有一起喜歡做的事,就很容易產生好感。

而比較難的地方就是,光能在一起相處還不夠,兩個人之間如果沒有相互理解,沒有默契,沒有共同的奮鬥目標,那麼就算兩個人之間有好感,也沒辦法成為彼此的另一半。

所以這個時候,兩個人之間存在「心靈感應」便格外的重要,當你們之間存在以下三種關係時,那麼你們之間的感情很快就會發生轉變了。

有這三種「心靈感應」的男女,很容易產生關係。

默契行為達到同步。

為什麼很多情侶都是從男女好朋友發展過來的?其實就是因為他們之間的默契行為達到了同步。

兩個人在一起久了,摸得清對方的脾性,知道哪些話可以說哪些話不能說,瞭解對方喜歡吃的東西和忌口,就算一群人出去聚會其中乙個人點菜不在時也會幫對方避開不能吃的東西,兩個人在一起久了,興趣愛好都會變得格外的一致,他喜歡打檯球,而對方也慢慢的從不會到打的特別熟練 兩個人在一起經常玩的不分上下。

就算是送禮物也會比其他人送的更為妥帖,都會送到心尖裡去。這麼想來,兩個人之間的默契實在是太重要了,當兩個人的契合度高度相符時,其他人想要進入兩個人之間也是很難的。當兩個人之間的這種默契行為達到同步時,很快就會成為彼此的伴侶。

2樓:匿名使用者

心裡比較狹隘,小心眼啦。

3樓:順順利利過好初

戀愛不成分手後,各自另找各自的新友,沒有干涉對方的權力。

有的人戀愛時會禁止物件和其他異性聯絡,這是否屬於侵犯他人的自由?

4樓:公稱直徑

我認為在戀愛的生活之中,還會有人去禁止和其他異性進行乙個聯絡的話,這樣做出來肯定讓人感覺到非常的不能夠理解。因為這是乙個侵犯別人的自由的乙個表現。就算是談戀愛的話,他們也是有自己獨自彼此的乙個個相應的空間。

5樓:百科達文西

我覺得是的,因為有的時候由於工作的原因,需要和異性接觸聯絡,如果自己的愛人這樣做的話,那就是限制了自己的自由。

6樓:真實一面

是的,每乙個人都有交朋友的自由,而且兩個人在一起之後,就應該接受這個人的交友範圍,而不能夠去過多的干涉。

戀愛中,一方總是把自己放在乙個很低的位置,對另一方百般討好,這樣的行為真的很掉價嗎?

7樓:網友

中國很多姑娘什麼都優秀,就是看男人的眼光不行。如今這個時代,好像渣男特別多。好男人彷彿都成了稀有物種,不容易遇見,而渣男嘛,則比蟑螂還多,一找就能找一窩。

情感作家林雅楠曾說:「婚姻,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的,缺少了任何一方的付出,都不可能長久。」

戀愛中不必去刻意討好迎合伴侶,一段親密關係,雙方的關係是互相依戀的,這是最自然、也最安全的關係。一旦需要你全身心的去討好迎合,這樣的關係不能維持正常,也絕對不可能長久。關係中的安全感,是要建立在自信的基礎上,而不是要通過自我犧牲去獲得。

兩個人在一起本就應該簡單粗暴,有好感就試試,別拖拖拉拉的沒完沒了。喜歡就在一起,不喜歡就乾脆拒絕。鬧矛盾就講出來,誰的錯誰就低頭道歉,不愛了就直說不用講再見,很多人走散了都不是敗給了不愛了,而是輸在了沒有任何意義的互相折磨。

生活不是電視劇集,沒有那麼多過程曲折離奇結局卻又皆大歡喜。

你百般討好去愛乙個人,以為他總感動,會記著你的好 只是你不知道啊。人性這東西呢是最可惡的,它對得到的往往都不知道珍惜。所以,要想對方愛你,你得先知道痛你自己。

別讓對方拿著你的愛肆無忌憚,也讓自己有路可退。記住,愛絕對不是任何取悅,委曲求全的感情也註定無果。

在婚姻中,夫妻兩個人應該學會互相照顧,而且平等的對待彼此,才能夠更好的和另一半和諧相處。如果兩個人都能夠互相珍惜對方,互相理解對方,那麼,這兩個人才能夠更好的相處下去。

對乙個人好,和討好,是完全兩碼事。對此,你們怎麼看?

8樓:網友

戀愛的基礎便是雙方處於平等的地位(個人認為),如果在一起了,也有一定的施捨成分,或多或少。除非你某方面特別突出,不然當平淡期來臨(大部分都撐不到),就是分手之時,

9樓:明媚的女子

我覺得很掉價的,不對等的付出是沒有結果的。

10樓:網友

如果很愛他的話,放低一點身價也不是不可以。

11樓:揹著螞蟻去散步

戀愛是平等的,沒必要愛的卑微,連尊嚴沒有。

12樓:匿名使用者

愛在一起是平等把自己放在最低位置,是給對方尊敬和愛待,有個稱心如意的伴侶是生活中的幸福,也留下美好回憶沒啥掉價,成功就是好樣的!

13樓:網友

自得其樂而已,別人怎麼說無關。

14樓:網友

這個是要有底線的。如果沒有底線原則的一味迎合,那就有點掉價了。那要看那個方面,如果時從照顧關心對方方面看,就是你愛他,珍惜他。

15樓:峰迴路轉花花

當然很條件了,這種行為不利於以後相處,然後並且造成對方就是一種強勢地位,讓對方就更會因為這種事情得寸進尺,然後對你更加屋裡,所以你千萬要注意了這種情況應該是長久不了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中,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喜歡,彼此相愛就長遠,用不著對另一方百般討好,自尊自愛會更好。

17樓:家中小寶

兩個人本就應是平等地位的,不要一味的去討好另一半。時間長了地位下降了,身段自然掉了。

18樓:網友

是的很掉價,戀愛中一般都講平等,但是真的平等嗎?現在的社會告訴你不可能,一方把自己放的很低,對另一方百般討好,要看值不值,如果你覺得值,那就繼續,如果你覺得不值,那就是你真的很掉價!

19樓:網友

戀人之間的地位是平等的,因為結婚要一起過一輩子天天討好這一輩子能過下去嗎?

20樓:時光_渡口

不管掉不掉價,自己喜歡就好。要是周瑜打黃蓋——乙個願打乙個願挨,那又有。

回什麼不行。

21樓:泠芯草

我覺得得看是男是女,如果女生放低位置討好男生很掉價,如果男生放低位置討好女生是體貼。

22樓:網友

反問自己,為什麼自己放在地位,是害怕失去,還是自己沒有底氣,還是對方太強,只要自己不累,自己舒服,都行,如果在一起不快樂,那為什麼要在一起?

談戀愛時,不願意公開關係的那一方,是不是說明他有事瞞著對方呢?

23樓:數碼專家小行星

有可能。如果不願意公開關係,也許就代表他心裡有鬼,他才不願意承認的。

24樓:網友

我覺得是的,因為如果不願意公開,那就說明對方有他自己的顧慮,也就是有事瞞著你。

25樓:小1**

談戀愛時,不願意公開關係的那一方,不一定就說明她有事瞞著對方。可能是不想兩個人草草結尾,發出的朋友圈都像諷刺一樣。

26樓:橘葡學姐

有可能是說明他有事瞞著對方,因為如果沒有事瞞著對方的話,為什麼不願意公開呢?

戀愛期間一方以創業為由向另外一方借錢 最後發現是假的 屬於什麼行為?

27樓:晴天便好

如果在戀愛期間,一方以創業為由欺騙諒對方的錢財,應該是屬於欺詐行為吧!

在戀愛過程中,一方以**等原因為由威脅到了另一方,這觸犯了國家的哪項法律條例,謝謝大家的幫助

28樓:網友

如果**的內容涉及私隱,那麼其已侵犯另一方的私隱權。如果其將**公開的話,將會侵犯另一方的私隱權和肖像權(自然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這裡,如果一方的威脅是以獲得財物為目的的話,那麼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其威脅不以財物為目的,那麼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只是乙個妨礙另一方的行為,當然也可以報警。

但是如果自己能解決的話最好還是自己解決,畢竟報警就把事情鬧大了。

29樓:網友

你要有足夠證據。 沒經過本人同意 私自拿別人私隱東西。或偷看。都屬於侵犯個人私隱權 他讓你做的事屬於犯法行為 你可以報警舉報。

如果他的行為涉及到經濟上的敲詐勒索,那是屬於犯法/犯罪行為 你可以告他侵犯你個人私隱權,以及以敲詐勒索的名義像公安機關報案,基本都會立案受理的,因他侵犯你的私隱權而受到的損失。都可以起訴要求賠償。

30樓:網友

民法與刑法均有可能性。

兩性關係中,一方要求要求另一方改變,是否合理?

31樓:網友

具體要看提出的改變是否真的有必要去做。

兩人在一起的過程是需要不斷磨合相互包容遷就的。

如果你真的覺得對方有必要改變,比如一些對自己和他人都會造成影響的壞毛病,那就用你的能力去說服他影響他,讓他自己意識到確實需要改變。

如果只是一些你自己主觀不順眼,可實際上卻無傷大雅的事情,最好就不要強硬的要求對方做出改變。那樣會讓對方覺得負面的被動。

對於自己,最好是放平心態,你不用對他整個人負責任的,每個人最重要的還是對自己負責,別剝奪他對自己的責任。

32樓:鐵拳男人

人性的本質,很正常,兩個人走在一起,本身就是相互影響,相互改變的乙個過程;只是有的改變的太快讓對方受不了,溫水煮青蛙式的潛移默化很多人能夠接受;但直接來,那就很難接受了。

個人認為就是兩個人的步調逐步一致的過程,享受這個過程就是享受人生;當然,價值觀不同的話,那就很彆扭很難受了,甚至會是種折磨。就看你到底想要什麼了。

33樓:開心點哦耶

我感覺兩性關係中一方要求另一方改變是不合理的,都是心甘情願的為對方改變,這樣子才可以,你也改變對方,對方改變你這樣都不好的,都是心甘情願喂為對方改變的,你去改變自己,對方也改變自己去磨合溝通好了,交流好了,就是幸福的生活。

34樓:司徒_尋珊

我認為不合理。愛情不是一方為了另一方去改變自己什麼,包括自己的喜好,追求。

因為每個人是獨立的個體,總是強調,或者強迫一方去為自己去改變,改變成自己理想中的那個形象,這不是愛情。

35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是一方不改變而只是要求另一方改變,這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雙方都改變是合理的,在兩性關係中,雙方都需要去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來互相適應,不應該只要求一方改變來順從另一方,這樣得來的只能是怨言,如果想要平等的兩性關係,就必須要站在互相尊重的立場上。

36樓:網友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兩個人走在一起本身就是相互影響,相互改變的乙個過程,愛情不是一方為了另一方去特意改變自己什麼,而是相互之間慢慢磨合的一種默契度,需要相互之間多體貼多關心,多乙份理解與包容,最重要的還是要多乙份愛,如果心中有愛,自然會為所愛的人有所改變。

37樓:哦噠噠哪

我認為不合理。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自己的個性。只有願意不願意,沒有要求與被要求,不然就不是原來的他(她)了。

38樓:匡涉

兩性關係中,一方要求另一方改變有合理的方面,如果對方要求另一方改掉缺點和不好的生活習慣是可以的,如果一方非常強勢,迫使另一方沒有原則地按自己的方式改變是不合理的。

39樓:空空空擋

異性關係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做出改變,那就要看要求合不合理,另一方是不是真的有錯,如果別人沒錯,就讓別人做出改變,那就是自私,就不合理。

40樓:都市觸覺

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一般只能是自己想辦法去改變,而無法要求對方改變!除非看到對方的一些明顯不好的習慣,才能委婉的提出來,讓對方儘量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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