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京東北
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一般是公民死亡時遺留下來的的個人合法財產,對於公產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並不在遺產範圍,依法不能繼承。 實踐中從社會安定、和諧的角度來考慮,一般來說可以變更承租人。建設部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 從這些規定來看,公有住房承租權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條件的,特別是原承租人死亡時,承租權並不能像其他可繼承的財產權一樣適用《繼承法》的規定來繼承。但對於符合承租條件的承租人要變更承租人姓名延續承租的,經過住房部門同意是可以變更的。
通過以上的法律條文可以看出,你家作為和承租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有優先的承租權。
2樓:網友
是財產繼承問題。
繼承人之間是平等的,不存在優先權;但由於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以要求多分。
房子是你爺爺與奶奶的共同財產,爺爺與奶奶哪個先去世的,影響份額的認定。
過戶:要先與所有享有繼承權的人協商,寫下協議,然後辦理公證手續,最後到房產局辦理過戶。
3樓:我心飛翔
在我們這裡變更承租人姓名是這樣的:首先確定此房的戶口都有誰,是否在一同居住,如果將房主變更給其中一人,需要其它人一同到房管所做放棄,也就是大家同時到場簽署放棄的檔案,這樣就可以了變更承租人姓名了~~~
如果承租人的其他子女戶口不在此套房內,並且也無來往,未盡贍養義務,也無權變更承租人姓名。
希望對你有幫助!
房屋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法律規定
4樓:祝馮
優先購買權即先買權,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在出賣人出賣標的物於第三人時,享有的在同等條件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有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的有: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在同等條件下,需要將正在出租的房屋賣給承租人。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願意購買該承租屋,出租人與第三人成立的買賣合同無效。房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共有人能優先購買房產。另外,房產交易過程中,無論是籤合同還是過戶,都必須有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否則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公有舊房原住戶有優先購買權,如果是購買公有舊房,原住戶有優先購買權。原產權單位有房屋優先購買權,二手房交易同樣需要取得原產權單位的同意,並出具證明,合同才有效,買賣雙方才能辦理過戶。優先購買權是指特定的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先於他人購買某項特定財產的權利。
而共有人優先購買權是指共有人在共有財產被轉讓時,就可以轉讓的不動產或動產份額,作為共有人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的權利,具有法定性和物權性。
優先購買權制度的目的價值主要有以下方面:
1、秩序價值,優先購買權設定的基礎和前提是先買權人已先於買賣關係而存在於某種法律關係或法律事實中。為了儘可能維護已經建立起來的法律關係,維護經濟生活秩序,立法者確立優先購買權。
2、效率價值,優先購買權制度有利於最大限度地充分發揮物資財富的經濟效益,以做到物盡其用。自由和效率是私法上的兩個原則,但他們並非相互排斥,而是相互促進的。
3、公平價值,法律制度的內在理念之一是保護弱勢群體,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六條 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的,應當將轉讓條件及時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共有份額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哪個優先
5樓:瘋子惶陌
居住權和所有權相比的話當然是所有權優先,因為居住權的實現是以所有權為基礎的,所有權人自己對房子肯定是有居住權的,但是,所有權人如果通過贈與或租賃等方法把居住權轉讓給其他人的話,在約定的時間內所有權人會失去居住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人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條 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
第三百七十一條 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參照適用本章的有關規定。
關於房子的優先受償權怎麼界定?
6樓:看房網
優先受償權有兩個,一是購房者的權益,畢竟房子很貴,大家都是花了真金**買來的;二是施工方工程款裡面農民工工資的那一部分人工費,畢竟這涉及到農民工的血汗錢和生存權,總不能讓農民工幹了一年沒錢拿吧。既然現在房子就差驗收了,我個人覺得不用擔心,就算施工單位獲得優先受償權,它也不可能扣住房子不給購房者,畢竟這是施工方與建設方之間的糾紛,與購房者毫無合同關係,且購房者本身自帶優先受償權。
施工方的優先受償權僅僅涉及到農民工工資那一部分的人工費,其他的材料費、機械費等其他費用不具備優先受償權。你的購埋並房合同上肯定有交房的日期,按照那個時間鋒液孫來,真要是開發銀鏈商拖延了交房日期,可以告開發商,再不行大家聯合起來弄個大新聞,當地**肯定得出面協調。
關於房屋所有權問題,關於房屋所有權的問題與及能否轉賣
我是滅鬼神 按照物權法規定,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正常情況下只能通過贈與或者買賣的方式變更房屋的所有權,所以你們不用擔心,房子永遠都是你們的 你最好現在弄清楚那家人是為什麼住在那裡,如果他們當初是租的村裡的房子,你們有權管他們要租金,如果他們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的租賃合同,你們隨時都可以要...
關於房屋所有權的問題,關於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問題?
接管幸福 2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編輯本段 相關法律規定及理解 在我國早期的婚姻...
房子遺產所有權的歸屬問題!急
一.那這個房子的所有權,是隻屬於外婆?還是外婆 4個子女?比如房子值50萬,是如何分割的?答 1 房產所有權認定 婚後財產屬於共有 2 購買方式 購買細節即便有證據證明子女出資 除借款買房外都以贍養認定 意思就是 即便其他子女出資了 在司法實踐中也會認定其為贍養出資 而非房子的共有人 3 遺產繼承的...